作者木耳酱这篇本来不应该作为番外发出来的……因为很长,感觉可以开另一本短篇。但是它的内容又是前文略写情节的补充,所以就算是个番外好了。
作者木耳酱牢骚话结束,读者们可以把这当成独立故事看。因为前文以两主角视角,后面可能就多视角了,路人都可能有视角。
城南街道棚户区,一个光线昏暗,老旧的廉租房里,黑洞洞的房间里,传来这样的对话声。
现在是凌晨三点多钟,天色还昏昏沉沉的感觉,虽不至于伸手不见五指,但总归是对人的视野有所影响。
廉租房里本来开着灯,但是不知道是电路老化还是灯的质量问题,一开灯就频繁的爆闪,开关处有时还能看见电火花。
见状,刚刚来到这儿的一男一女都不敢开灯了,生怕自己因此而出现什么意外,要触电了可就完犊子了——他们还没享够福呢!
勉强可以视物的黑暗中,两个黑影已经在沙发上就坐。说是沙发,其实就是发廊淘汰下来的供顾客坐的椅子——那是黎晓一天外出时,看到发廊老板要把这些椅子丢掉,顺手要过来的。
“黎晓到了今天,法律上就已经算年满18岁周岁了……你应该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一个身材发福的中年男人,双手环着胸斜眼看向对面那个早已和他想看两厌的法律意义上的所谓妻子。
“当然,我等这一天好久了。”
另一边坐在破旧的,曾被从家居店里清出来的而后被其黎晓捡回家的另一张沙发椅上,打扮妖艳的女人迎着男人厌恶的表情,也不甘示弱回了一句。
想当初,她是瞎了眼才看上这么个男人,要钱没钱,要能力没能力,要不是因为当时肚里怀了个崽,要不是当时她很傻,要不是……她肯定不会死心塌地的跟那对面的男人结婚。
要说当初她也是被男人的花言巧语迷昏了头,居然因为男人在七夕节送她的一部价值两百元的手机而感动得和男人上了床。
男人以前是怎么和她说来着?
“清清,我这辈子只爱你一个。”,“现在我虽然已经辍学打工了,挣的钱也不多,但是送你点礼物我还是送得起的。”,“看,我送你的七夕礼物。粉色的手机,漂亮吗?我送不起贵重的奢侈品,但是我用心选颜色选了好久,最后还是选了这个粉色的。因为啊,我觉得呢,我的小公主和亮粉色最般配了……以后你在学校里,可以常和我电话联系。”
……
女人当时感动得眼泪汪汪,当场和男人激吻一场,吻着吻着,吻到床上去了。
做到最后一步,女人当时还有些犹豫,和男人说,“要不这个,我们以后结了婚再做吧?现在做是不是不太好?”
男人是怎么回答她的呢?男人说,就试这一次,如果怀孕了,咱们马上结婚。
女人当时还很单纯,听了男人的说法已经开始动摇了。
男人见状,趁热打铁,说了一句,“清清,你是不是还不够爱我?所以不愿意完全把自己交给我。”
女人至今还记得男人当时黯然神伤的样子,心下动,脑门子一抽,居然答应了下来。
“当然不是,我愿意。我爱你,胜过爱我自己!”
可怜当时还是女孩儿的女人不知道,世界上还有一种脱离了人类大类的物种,叫做……渣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