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车是辆半淘汰的军卡,车斗用军绿色防雨布包裹的严严实实的,既遮阳又遮雨。
内部焊了不少矮凳,以供坐车之人乘坐。
这会儿后车厢已经坐了不少军嫂,均目不转睛地看着绾凝,眼里闪烁着惊异的神采。
嚯!!!
原来这就是家属院里传的沸沸扬扬的悍妇,林安城从乡下带来的媳妇啊!
这小模样长得也太标志了吧?
看她的穿着打扮,还有周身的气质,比城里女人还好,根本一点也不像村姑好吧。
更不像一言不合就动手的悍妇。
指定丁翠翠和何引弟嫉妒人家,胡咧咧故意败坏人家名声。
被围观的绾凝面上没有表现出丝毫异样,抱着包包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垂眸把玩自己的手指。
尽管她表现得极冷漠,但依旧挡不住那些军嫂的好奇心。
“唉,你就是林副团的媳妇,薛绾凝,是吧?”
一个梳着大辫子,脸上有许多小雀斑的军嫂率先开口问道。
鸦羽般的睫毛微微一颤,绾凝掀起眼睫,看向扭过头来和她说话的军嫂。
年纪看起来和她差不多大,性格似乎挺活泼的?
她淡淡地点了点头,“没错。”
“我看你很有气质,穿着打扮也很洋气,你应该不是农村人吧?”
这位脸上满是雀斑的军嫂是城里人,向来看不起土里土气,扣扣搜搜的农村人。
在家属院也拉帮结派,只和城里来的军嫂做朋友。
现在见着这么漂亮一个军嫂,无论如何都不希望对方是农村来的。
这样岂不是证明她们城里人也没什么了不起的,连村姑都比不过?
绾凝默了默,在雀斑军嫂持续的注视下,还是点头承认了。
“嗯,我是沪市人。”
“哇,沪市可是大城市,怪不得你这么时髦呢,沪市人最精致了。”
看着雀斑军嫂一惊一乍的样子,绾凝忍不住蹙了蹙眉。
雀斑军嫂是个没眼力见的,明明绾凝的嫌弃都表现得那么明显了,却依旧对着绾凝叽叽喳喳。
“你是沪市人,那你怎么和林副团认识的?”
不等绾凝回答,这人一拍脑袋,做出恍然大悟状:
“啊!我知道了!你是下乡知青对不对?”
绾凝脸上的笑容彻底消失:“……对。”
这人究竟怎么回事?
自来熟也得有个限度吧?
没看出来她不想和人说话吗?
雀斑军嫂没看出来,开始叭叭的自我介绍道:“忘了自我介绍了,我叫莫小倩,来自桂省,随军之前是供销社营业员。”
说到随军之前的工作,莫小倩明显得意非常。
绾凝也理解她的得意心情,这个年代有这么一个顺口溜:
听诊器、方向盘、金不换的营业员;
粮管所、广播站、电影放映、邮递员;
食品所、棉花站、三尺讲台、军工干。
这些都是这个年代人们眼中的好工作了。
其中,金不换的营业员说的供销社的营业员了。
这时的营业员是极为“吃香”的职业,到点上班、到点下班,也没有销售压力,偶尔还能凭借内部员工关系,得到一些不要票的瑕疵品给亲戚朋友做人情,这也是那时营业员比较“牛气”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