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向国内的一家知名律所投了简历,为什么只有一家?大概是从小就对自己非常自信吧。
在得到面试资格后,她提前两天订了机票,准备回去。
但在回国之前,她还去了一个地方——大本钟。那是她来伦敦后去的第一个地方。
高大的建筑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再加上满地的落叶,氛围感十足。
落日的余晖,微起的秋风,在地上打转的落叶,脚踩在树叶上发出清脆的咔嚓声,如果换做被人,可能会说秋天凄凉,他们更喜欢春天或夏天,但范忆不会,她独爱秋天。
用她的话说就是:“夕阳,落叶,晚风,树道,安静惬意,秋天是最浪漫的季节。”
——思绪回到高中时期——
那时高三,在紧张备考的状态下,为了放松自己,短暂的脱离苦海,她和陈笙云时常会去学校的林道上散步。
陈笙云:你为什么喜欢秋天啊?从古至今人们对秋天的感受都是萧瑟凄凉的。
范忆:但‘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你难道不觉得秋天很美很浪漫吗?
陈笙云:浪漫吗?
范忆:当然,但秋天真的稍纵即逝,真的好想留住它!
范忆踢着地上的树叶感慨到。
此时陈笙云捡起地上的一片叶子,说到:伸手。
范忆疑惑的伸出手,当看到递到她手掌上的银杏叶时,她的脸上浮现出一抹笑容。
范忆:我这算抓住了秋天吗?
陈笙云:怎么不算呢?
两人都相视一笑。她们漫步在这条宽敞的银杏道上,前方的落日斜照,脚下传来树叶清脆的咔嚓声,她们就这样并肩走着。
范忆突然侧头说到:以后咱俩待在一起,抓住每一个秋天。
陈笙云:高考之后的路谁说的准呢,你怎么就肯定咱俩会一直在一起?
范忆:咱俩这么好的友情,就算分开,也只是暂时的,肯定会再见的。
陈笙云:真的吗?
范忆:当然,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向你保证。
范忆拍着胸脯,又把三根手指放在脑袋旁边,做了一个发誓的动作。
陈笙云只是笑笑,没有说话,此时,教学楼那边传来了上课课铃的声音。
陈笙云小跑着往教室方向,“走了,上课了。”她们两个已经有了一定的距离。
范忆把手放在嘴边,做成一个喇叭的姿势:你不信啊!
陈笙云定住脚,转身回头:信啊,当然信,你说的我都信,可我们就不能一直在一起吗?
因为距离太远,范忆只听清了前两句,后面说了什么,她也不知道,到现在也不知道。
得到肯定回答后,范忆心满意足的跑回教室。
思绪被钟声拉回到现在,她捡起地上的一片树叶,拍了一张照片。
她转头看向夕阳,只剩下一点圆弧的形状,所有事物影子都被拉的很长。
她把树叶放进兜里,踏着秋风消失在人群中。
回到家,范忆并没有着急收拾行李,而是把树叶放到桌子上,经过简单清理后,做成标本,放到了一个盒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