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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瀚灵

很明显,在人间,活的叫人,死的叫鬼。这是“人”的叫法,但是“人”的叫法是错的。这些所谓的“鬼”,确乎有个不错的名字:瀚灵。它们回不去人间,自然也没办法更改这样的称呼。但是金潇很在意。他向来如此,但又无可奈何。这是他死亡的第二天。他只能看见自己此时所处的位置——战场。这里有成百上千只瀚灵,从这些或早或晚的瀚灵间能知道不少东西,比如:

瀚灵可以在七天内恢复部分生前的记忆——如果思念足够深刻;

只有一个日子能够进入轮回——中元节;

以及人类难得推测正确的事情——瀚灵是会灰飞烟灭的。

当金潇觉得无聊的时候,他会找一个地方出神。“这里是战场。所以我是一个将士。可能是小兵。战死沙场,为国争光。”金潇有些高兴,发自于灵魂深处的共鸣。有个声音告诉他:如果这样的话,那就值了。可金潇忽然又失落起来。谁会关心一个无名小卒呢?他的确很想知道自己生前的事,好像它具有着莫大的吸引力。

金潇忽然发现自己能去到更远的地方了,但是这只能算毫无目的的四处流浪。他不知道自己应该去哪,或者说他本该知道的,但是他忘了。向外走几百里,这是另一番天地,越过城门,里面是籓州,一个很繁华的地带。这很好认。城中心有一座酒楼,昭夕阁。

等金潇摸索到这里,夜已沉了不少,但这并不影响金潇的兴致。昭夕阁显的十分的华丽,但又不失古朴和典雅的风味。

忽然,一个人撞进金潇的眼中,杏眼俏鼻,长发未束,散漫的洒落肩头,独自喝着一壶酒。向金潇来时的路眺望。怎么会在这边?金潇不明白。如果说赏月,那绝不可能在这个窗口,月在另一头。金潇的到来并没有打扰到他太多,只是微微牵起一缕发丝。

男子一身素白,干净利落,唯有眼尾飘红,看起来难过极了。金潇猛然停住,不想走了。于是呆立在屋子里,看他喝了一壶又一壶,最后醉死在桌上,睡了过去。金潇的心中莫名生出一股哀痛,这种感觉很奇怪,在他最近经过的四天中从来未品味过。

男子几乎天天都来,金潇也一样,白天,金潇就向外走,认识地形,开拓视野,增长见识。这些东西似乎刻在了金潇的骨子里,到了晚上,就在白衣男子边上,挑一个不远的距离,思考着心中感觉的来源。

金潇发现自己渐渐可以听到人说话的声音,像是从极远处的地方传来,这归功于男子的自言自语,他喃喃着,像是呼唤着谁不要离开。

“情伤?”松在心里默思,“这样文静的书生也是这般重感情,也不知是谁家的姑娘这般无理,若是被我发现了,定和‘她’说道说道,这样好相貌的郎君,怎么能说抛就抛?”

金潇驻留在窗边,看月华灼灼,散作一派白霜,再拢成一层朦胧的雾气,看不清虚实。

这是第六天。可金潇依旧没有被谁怀念。若是第七天也如此,金潇就是一缕孤魂。很不幸,金潇就死在中元节的后几天,这意味着他可能不得不找一个办法,让他度过这几乎一整年的生活。金潇没有再向外走了,他一直待在昭夕阁上,看街上来来往往一整天,那看起来有意思极了。“来生。”他想。像这样生活,幸福享乐。他知道东头那户人家有个奶娃娃,长得很可爱,她有一对善良勤劳的父母。西头的赵大伯很会做面食,他有一家包子铺。金潇很喜欢这样的生活状态,说不上来的舒适。

不意外,金潇看见男子上了楼,坐在椅子上,不知道为何,他今日看起来前所未有的紧张。他腰间的带子因为动作稍稍有些歪,露出了玉佩的一角。金潇只觉得熟悉,不出其所料,心中依旧一片空白。

这样吧,金潇想,如果第七天依旧无事发生,他就跟他走,反正没人想他。

男子今天走的似乎特别早,酒都没有喝,金潇想问题时一般很沉,等他反应过来时人已经跑没影了。金潇没有去追。“等明天吧,反正他天天都来。”

不过是金潇等不到那个时候了。

恰好午夜十二点,金潇说不出缘由,但一定是那个时候,他发现四周都暗了下去,但有一盏灯特别亮,金潇下意识的被吸引,他该去的。这是一盏暖黄色的灯,四壁很精巧,雕的很漂亮,晃的人眼疼。

啊……

金潇下意识抬头,对上那白衣男子……不,洛麟的眼睛。那个瞬间,金潇甚至以为洛麟能看见自己。金潇的嘴角翘起,伸手——穿过了洛麟。

“哈”金潇自嘲一笑,他已经死了……

至于怎么死的他不记得。他能记得的很少,那是两个情感的巅峰,里面是绕不开的洛麟。

金潇慢慢退回门边,倚在门框上,注视着洛麟。看别人怀念自己是一件很新奇的事情,但洛麟应该是快乐的,而不是为了他一身缟素。

只不过那半块玉佩是怎么到洛麟手中的呢?金潇下意识觉得是有人把自己的尸首搬了回来。凭金家的实力,不是不行,不过,真的有人愿意吗?他那个复杂的母亲?

“夫人,世子自打出生起就是这副面孔,也不要太难过了。”

吉雅公主叹气。她绝对不讨厌自己的亲生儿子金潇,但是她对于金潇的脸始终心怀芥蒂,她无法接受这样的“胎记”。

金潇似乎是一直很懂事的。自从一次吉雅公主半夜惊醒,把在睡梦中的金潇不由分说的推下床,再在反应过来后小心翼翼抱起,把金潇的脸死死摁在怀里,一遍一遍的道歉后,金潇就学着自己睡觉,吃饭,和周围的一切保持一种冰冷而克制的距离。他渴望温暖,渴望一双不带有嫌恶和同情的眼睛。吉雅公主给了金潇几乎除了母爱以外的一切。

金潇的头发很少全部扎起来,总是留下一半遮着面容,很漂亮,就像一场被粉饰的梦。

但是他依旧很少和别人一起玩,这是一种刻在骨子里的自卑。

意外总是悄然发生。

金潇的样子看起来疏离,但同样受人喜欢。夏天的孩子总是喜欢玩水,表达邀请的方式是那样的稚嫩和简单:泼水。

哗啦。

金潇的头发沾沾在额前,他烦躁地甩头,下意识用手拨开它们,迎来的就是一种惊恐的视线。

所有人都是喜欢美的。

好似一瞬间所有大人用来吓唬小孩的怪物就有了原型,有人被金潇的脸吓哭,有人则用石头砸向金潇,扮作是一位盖世英雄。更多的神情涌入金的眼中,于是他下意识遮住了这场祸乱的根源。

他没有哭。依旧平静的走着。

但是吉雅公主把金潇拉回屋内,眼眶湿润着,擦拭金潇身上的伤口,又是道歉。

给人一种深深的无力感。

 

夜已深,天气已经入秋,众人不再穿薄衣,洛麟加冠后就搬出了洛府。顺便,定了个婚。

 

洛府同金家不同,金父娶的是外族的公主,爱的也是她。洛家则妻妾成群,后院里满满当当,洛麟并非正妻所出,时间又晚,地位本就低下,再加上后院就属洛母最为秀丽可人,于是洛麟便自然受到排挤,这使原来的处境更加雪上加霜。

洛家的两个大少爷由洛父亲自栽培,俨然已经小有名气,洛父就不再管其他的孩子了。

没有人管束,于是洛麟就学会了一个相当有用的技能——翻墙。

翻到外面的世界看看。

但洛麟的行动并不那么顺利。洛麟穿的很体面,拿的出手的东西却很少,最抢眼的是他坠在腰间的铃铛。白色的,很漂亮。而籓州内,最不缺的就是那些“劫富济贫”的小霸王,专挑那些不受宠的公子哥下手。很不辛,洛麟被他们盯上了。

“喂,小子,等等再走啊。”四个人在洛麟前面停下,摆出一副很不好惹的样子。

“你们家看起来很有钱的样子,哥几个饿了许久,你那铃铛送给我们卖钱买饭怎么样?”

鬼信啊,肥头大耳的,吃的比我多吧?洛麟默默在心中翻了个白眼,退后了几步。

“听到没有?快点交出来!”边上有一个人不耐烦了,说着就伸手上去拿。

好丑。

洛麟向后转身,扑向墙头,死死握住铃铛,但是一个人终究抵挡不过四个,洛麟从墙头被拉下来,扯头发扒衣服,好不狼狈。

“救命,帮忙!”

“这里偏僻,没有人会刻意往这边走的!”

“给铃铛就放你走。”

巧了。

还真有人刻意走这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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