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也不能全怪洛麟,毕竟不是谁都像金潇一样成天泡在书房里,也不是谁都能像金潇一样拥有这样好的出身和家底。
洛麟望着自己空空的手,抬头望着一副下定决心的样子的金潇,更加坚定了自己的选择。
果然长的好看的人都很温柔嘛。
于是从这天起,洛麟每天的活动从翻墙到外面找金潇,变成了翻墙到金潇家里看书。
同样的,洛林的目标是看书和金潇,但绝对不会是练字。
可是金潇见不得洛麟那一手“狰狞”的字,硬逼着洛麟每天只有临完两张字帖,才能去看书。
每每金潇坐在洛麟的对面,看着他咬笔头和宣纸对峙的样子,就格外的头疼。
他不得不承认,自己预判错误。如果洛麟真的想要练字,那绝对不会是他现在所写的样子。以他的性格,只要他喜欢,就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或许看书是条件限制,那写字就真的是人为了。
同样,洛麟也很是头疼,洛母也希望洛麟能够练得一手好字,但是洛麟不从,就像洛麟不希望洛麟去偷书看,洛麟偏偏要去偷,且挨打也不从一样。他得收回自己的看法了,好看的金潇并不温柔,因为金潇逼他练字!洛母不会逼他!
可当洛林把笔放下,摆出一副自己绝对绝对不会再写的样子,但凡只要金潇一抬头,挥一挥自己手上的书,洛麟就会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重新拿起笔写了起来。一半是他真的很想看书,另一半是金潇真的很好看啊……
金潇也发现这一招很好用,吃人嘴软拿人手短,金潇发现了洛麟这个属性,那就会抓住这个属性不放,而他又觉得这样的洛麟很好玩儿,于是每次都是半胁迫,半以看笑话的目的看洛麟,如果洛麟像只河豚一样圆滚滚地继续写字,金潇就会觉得有意思,不经意间笑起来。
有一天,洛麟从金府的墙外翻进来,潜入金潇房间。
“我说过很多次了,你可以走正门。”
洛麟从善如流地略过了这个话题,眼睛亮亮的。
“我能有一个别称嘛?”洛麟蹲在书案边,抬头看金潇。见金潇一脸漠然,又急急忙忙开始解释:“我娘说别称可以显得更亲近一点,像我娘叫我阿麟,金夫人叫我麟儿,那你呢?你得想一个不一样的,毕竟……”毕竟我铃铛都给你了。
“麟崽。”洛麟说。
洛麟眼前一亮,瞬间把没说完的话抛到脑后,充满了求知欲“为什么?”
为什么?因为洛麟的眼神有点像狗崽子,一天到晚都粘着自己,而且还及其护食。
“因为好听。”金潇答。
洛麟像是回味了一下新的称呼,接受良好,欢天喜地看书去了。
五
洛麟只有一瞬间的愣神,然后迅速抬头,左手抽出袖间的刀架到金潇的脖子上。
麟崽这个称呼刺激到了他。金潇想,但是潜意识里自己确实是这么称呼的。金潇并不觉得有错。无论是以前的他,还是现在的他,都喜欢眼前之人。学做自己是一种很神奇的体验。
但是脖子上的这把刀可能更要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