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程鑫。”
电话那端传来了开窗户的声音,那人大概在看月亮。
街道依旧车水马龙,月光和车灯交相呼应,照的整个夜晚亮晶晶。
“我在加拿大的那些年,每天晚上都会在睡觉之前说一句丁程鑫晚安。”
丁程鑫揉鼻子,心说怪不得我天天早上打喷嚏。
“现在你能不能也对我说一声。”
“小鬼。”丁程鑫刻意清了清嗓子,声音特别特别敞亮,“马嘉祺,晚安。”
马嘉祺嘴边漾起一个笑。
他说,“丁程鑫,我爱你。”
程媛媛和丁程鑫的婚礼泡了汤,六月初,却收到了敖子逸的请柬。
丁程鑫那天穿上了最贵的那套西装。
马嘉祺给他打领带,说他要把新郎官的风头抢光了。
丁程鑫说,“这可是我大儿子的婚礼,我得盛装出席。”
敖子逸现在和当年上大学的样子没什么变化,还是外表人模狗样,但一开口就露馅现原形的活泼傻狗。怎么都觉着亲切。
旁边的新娘子贺樱娇小可爱,眉清目秀,俩人站一块,怎么看都特别像偶像剧的团圆大结局。
敖子逸一见丁程鑫他俩进来,立刻迎过来了,握着马嘉祺的手不撒开,“学弟啊真好,这么多年过去了,你和老丁还是这么般配,也不枉丁程鑫这臭傻逼哭着等了你这么些年。”
丁程鑫二话没说,上去把人推到一边儿,冲敖子逸比划,“丫这大喜日子也不知道把你内一脸胡子刮刮,这么一看过去,简直一出美女与野兽。”
“滚滚滚滚滚,红包留下,带上你家属,你俩可以滚了。”
“凭什么呀,我这喜酒还没喝呢。”丁程鑫说完,就往敖子逸身边凑,“我得跟你沾沾喜气,指不定哪天我跟我家小学弟就把事儿给办了。”
敖子逸嘿嘿一笑,“这你得找你弟妹去,我去给学弟沾喜气。”
丁程鑫听懂了敖子逸的话外音,抬脚就踹。
敖子逸被踢了这么多年早就习惯了,连裤子都没擦。
“怎么着?有戏?”
“何止有戏,简直是质的飞跃。我爸这次都让他进去吃饭了。”
敖子逸点头,说同意。和第一次马嘉祺去丁程鑫家被丁程鑫爸差点打成二级残废相比,现在的状态确实可喜可贺。他亲眼见证了这对狗男男分分合合这么多年,如今终于看出些希望来。这么想着,眼角竟有些湿润。
于是贱兮兮的凑过去,“来吧老丁,我大度点,把新郎官的喜气也分你一半。”
“敖子逸,你大爷。”
后来,新郎官结婚当天,交换信物,亲吻新娘,挨桌敬酒时,屁股上一直有个皮鞋印子这事儿让敖子逸红了好一阵子。再后来敖子逸追着丁程鑫揍了他好些年,这些也都是后话了。
俩人喜酒吃的饱饱的,丁程鑫打了个饱嗝,树上的鸟都被震得抖三抖。
马嘉祺司空见惯,把丁程鑫的手握在掌心。
“这回握紧了,学长。”
“嗯。握紧了。”
丁程鑫眯起眼睛,刚刚喝的有点多,回家的路好像被抻的老长,两个人还要这么一起走上很久很久。
“不放开了?”
“不放开了,一直牵到棺材里。”
“傻子。”
年少时我们除了爱一无所有,然后被人遮住了双眼,于是满眼缤纷,自以为这就是爱情的全部,要热情如火,要轰轰烈烈,会让人忘了痛,忘了恨。
岁月变迁,看过了爱情的软肋和现实的可畏,那时才是真正看懂了爱情。于是大彻大悟,明白爱是忍耐,是深渊,是笨拙的破釜沉舟,亦是人海中终会到来的久别重逢。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