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大概是一件说起来都让人怦然心动的事情,它有着晦涩难懂的青涩,也有着不可言说的喜悦。我的初恋,大概是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一个根本不懂得什么是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故事的男主角叫圆珠笔,他是一个有微微洁癖的男孩子,写得一手好字,起码比我的好太多太多。他会讲一口流利的普通话,顺带几句不知名的古诗词。也会在一大早来到教室后,坦然地擦着脸霜。他总是漫不经心地吸引着所有人的目光,像一支黑夜里的蜡烛,叫人看不到其他东西的光采。
比如我哥,和哥哥在一起的时候,我从未提及过他,现在想来自己也算是从小就懂得照顾别人的自尊心了。可在哥哥贬低圆珠笔时,还是会怒火中烧,却又怕哥哥瞧出了端倪,只得顺着哥哥的话,损着自己喜欢的男孩子,口是心非的女人啊!
我和圆珠笔本来是从幼儿园就认识的,可怎么就这个时候喜欢上他了呢?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对于他的感情出现了一点点微妙的感情呢?
大概是从他默默地比自己高出了洗个头,也许是自己和其他女生看他涂面霜的时候,也许是他在操场上挥洒汗水的时候。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我也不知道那种感情到底叫不叫喜欢,就这样迷糊迷糊地到了六年级。
妈妈开始频繁地给爷爷奶奶打电话,有时候一两分钟,有时候一两个小时。
后来爷爷奶奶问我想不想和妈妈一起生活,去成都读书,当时心里面的那个虚荣心呀噼里啪啦得就炸了,第二天就跑去跟班上的人炫耀,心里面超级开心。终于可以和妈妈在一起了,而且还是在成都,简直开心到爆炸。
过了没多久,早上第二节课做完课间操后回教室的路上,圆珠笔塞给我了一封信,当时一脸懵逼。在课上战战兢兢地打开一看,我的妈呀,血书,我的妈,人生第一份情书居然是血书,吓得我马上就扔了,虽然我喜欢他,但是我从来没想过要他喜欢我呀,我怎么可能和他互相喜欢呢?于是我和他半年没有讲过一句话,就这样结束了我的小学生活,来到了成都,来到了妈妈的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