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安欣的师父是卫国平”
“刑警队长卫国平 x 刑侦支队警员安欣”
法医:“所以我们暂且怀疑嫌疑人这次将动物肉和人肉掺杂在一块儿了”。
法医:“至于是不是真混杂了,得送到化验室进一步化验才能断定”。
卫国平:“抓紧时间!”。
法医点点头,从勘验箱内取出透明证物袋,在证物袋表面做好标记,从铁盆内取出部分碎尸块样本放进透明证物袋。
卫国平跟在法医身后走到餐馆大厅;紧靠餐馆玻璃门的两处餐桌,桌面上各摆着一副数字立牌,走近餐桌,A餐桌放着那袋黑色塑料袋;紧邻A餐桌的B餐桌铺上一层蓝色无菌单,无菌单上整齐摆放经过高温烹煮人手,和其余不明人体肌肉组织。
勘验警员:“人手经过高温烹煮肉已经绽开了,指关节软骨裸露出来”。
卫国平指向无菌单上的人手道“少了三根手指”。
法医:“这极大可能来自同一具尸首”。
2.26 杀人碎尸案 13号证物袋
人手及部分肌肉组织和皮肤组织
发现地点 心福餐馆
民警押着餐馆老板走进审讯室,审讯室内坐着两名民警;一名是笔录记录员;一名是预审员;笔录记录员整理好纸张;两名民警把餐馆老板押在审讯椅上,铐上手铐和脚铐。
餐馆老板:“啧!会不会轻点!”
两名民警离开审讯室后,预审员喝了一口浓茶,开始询问工作。
预审员:“姓名”
餐馆老板:“洪鹏志”
预审员:“性别”。
餐馆老板:“男”。
预审员:“年龄”。
餐馆老板:“28岁”。
预审员:“职业”。
餐馆老板:“我自己开了一家面馆,自己当老板”。
预审员:“店名”。
餐馆老板:“心福餐馆”。
预审:“有关身份的证件带了吗?”。
餐馆老板:“都在包里”。
预审员:“包呢?”。
餐馆老板:“我店的前台,有个黑色手提包,里面有我身份证件"。
预审员:“好,我们现场的同事会拿过来的”。
预审员:“洪鹏志,我现在依法对你进行询问工作,希望你如实回答,撒谎,编造事实将会被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你对你说的话要负责;明白吗?”
餐馆老板:“明白!明白!”。
预审员:“肉哪来的?”。
餐馆老板:“什么肉啊?”。
预审员:“别在这跟我装傻,你剁的肉哪来的!”。
餐馆老板冷笑一声,无所谓道“我说我捡的你信不?”。
预审员猛拍桌子“注意你的态度!”。
餐馆老板不屑一笑“肉就是我捡来的!”。
预审员:“哪捡的?什么时候捡的?”。
餐馆老板:“上午捡的,在我门店旁边”。
预审员:“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
餐馆老板:“我早上八点去店里,然后看到有袋肉我也没想就提着走了,然后进店里洗肉,剁肉再然后…”。
预审员:“然后什么?”。
餐馆老板:“你们警察不就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