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蛰“系统提示,张起灵好感度加2。好感度,总值54。”
惊蛰“信任度加3信任,总值31”
惊蛰“成功完成庆侯墓剧情,生命之+10生命总值25。”
吃完饭之后在附近的著名旅游景点,又转了一圈儿二人便打车回提前预定好的旅店了。
晚上吃饭的时候,呦鹿正打算问大张哥,待会儿要去哪里吃饭时,就见他收拾了东西,戴着帽子打算出门去。
沈呦鹿“小哥,你这是要出去吗?”
张起灵“对,你在这里等着。”
说完之后头也不回的就走了,这一等,直接到了晚上将近10点才回来。
躺床上已经睡过一觉的呦鹿在下床上厕所的时候路过走廊看到了一个非常熟悉的身影。
这个身影背后背着的那个东西可谓是张起灵的左膀右臂也不为过。
沈呦鹿“这是你从哪里弄来的?多少钱呀!”
沈呦鹿伸出指头戳了戳小哥背后背着的用不包裹的严严实实的长条东西。相信每一个看过盗笔的人都知道这就是小哥的武器,黑金古刀!
张起灵“从一个同行手里买来的。”
说着就把刀从背后卸了下来,拿在手里将上面包裹着的布条撕开,映入眼帘的便是黑色的乌金锻造而成的刀鞘。
整把刀刀刃修长,拔出来的时候刀刃接触到空气,发出了脆弱的嗡鸣声。
沈呦鹿“让我颠一颠,看看有多重。”
小哥哥听到之后将刀子放在双手之间,呦鹿从原文中也知道这把刀非常的重,整部剧中除了小哥就是黑眼镜能够拿动。但她还是想试试。
深呼吸了一口气,两只手拿着刀子,狠狠地往上提,下一秒她就感受到了那种来自于灵魂深处的沉重,根本提不起来。
沈呦鹿“我的天呐,这把刀怎么这么重?这里有多少斤呀?”
张起灵“150斤左右。”
呦鹿听到之后伸手在张起灵手臂上捏了捏,手臂上的肌肉真不是一般的紧实,捏起来真的如同一整块儿肉在冰箱里冻僵了一样。
沈呦鹿“我的天呐,你的肌肉真是紧实,别看你平常瘦了吧唧,身材苗条的跟小姑娘一样。没想到拿起这么重的一个东西气儿都不带喘一下的。”
张起灵听到之后挑了一下眉,没有说话,沈呦鹿摸着黑金古刀的手,忽然一顿,因为她听到系统的提示音了。
系统从她的脑海里幻化出来,变成一团可爱的毛绒兔形象,看着呦鹿开口:
惊蛰“任务二,跟随大张哥一起前往七星鲁王宫。”
沈呦鹿“不是吧亲,单单是那么一个简单的庆侯墓都已经要了我半条命了,现在还要去那么危险的地方,不带这么折磨人的!”
系统这边则是娇羞的表示,为大张哥和主角团送上温暖,身为穿越者是义不容辞的。
沈呦鹿“不好意思,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命运和路,作为一个正常人,应该尊重别人的命运。”
沈呦鹿并不吃这一招,反正她是不想再进那些恐怖的地方了,有那个闲工夫还不如待在家里吃饭看书,玩电脑呢。
惊蛰“事成之后会根据任务完成奖励宿主金钱和神秘大礼哦。”
系统经过了这么长时间的摸索,早就已经知道了呦鹿的情况,喜欢美男,有爱财。
沈呦鹿“好吧,说话算数。”
系统点头表示同意,最后又幻化成虚空进入沈呦鹿的脑海里。
旁边的小哥目光闪烁了一下,面色复杂的看向刚刚隐约闪烁着光芒的地方。周围似乎有一个他也不太能察觉到的东西。
沈呦鹿“小哥,你接下来是不是又要去下斗了?”
张起灵嗯
沈呦鹿“那带我一个呗。”
张起灵……
张起灵听到之后没有说话,默默的把黑金古刀收了起来。呦鹿瞬间就察觉到气氛有些不对劲。立刻撒娇道:
沈呦鹿“小哥是这样的,相信在上一次那个墓里,我的表现你已经看在眼里了。”
沈呦鹿“我实在是不放心你,听他们说你每次下午都会割自己的手,放血来掩护他们。每当想到这里我就非常的心痛。”
沈呦鹿“你就让我跟你一起去吧,你放心,我可以保护好自己,也能保护好你的!而且我也从来没有给你添过麻烦,不是吗?”
大张哥听到这里又忍不住叹了口气,他知道,如果说不答应她的话,铁定又免不了被她一顿死缠烂打。
张起灵“这一次我有预感,要去的地方铁定比之前还要危险,你想好了吗?”
沈呦鹿“我想好了!只要你肯带我去其他的都不是问题!我真的除了你身边,你哪儿都不想去。”
这么长时间以来呦鹿早就已经把他的脾气给摸索透了,或许是因为对呦鹿有50%的好感度,所以没到她撒娇的时候,小哥都会心软。
第三天回去收拾了一下东西之后,在第四天的上午,二人就达成了前往山东瓜子庙一带的长途巴士。
汽车整整走了一夜才到达目的地,在一个客栈里,二人见到了本书中主角那神秘莫测的三叔吴三省。
客栈是位于山脚下的一个木质角楼,由于不是旅游高峰期,所以里面的人很少。二人到的时候,主角吴邪和他三叔还没到。
二人一直等等到了第二天的中午,正在吃饭的时候旅馆外面忽然传来了汽车刹车的声音。
最后就看到四个人从门口走了进来,为首的是一个长着白发的中年人,身后跟着两个伙计,一胖一瘦。
后面跟着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这是前两天买走呦鹿那个青花瓷屏的老板,吴邪。
吴邪“哎?是你呀!”
吴邪进小屋里看去一下子就认出了前两天来自己店铺的那个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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