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一天天过去,我仍天天找他,但关系却无一丝好转,我向我的朋友们诉苦,告诉她们,我好像开始在意他了,有一种对他说不上来的感觉,朋友们讲,说我这是——喜欢。
或许那就是少女的心动,或许那可能真的对他有了喜欢之情,但当时的我并不愿意去承认这个被朋友们看透了的事实,我不相信为什么有人可以对你好,然后短短几天你就会喜欢上他,我不承认,可能真的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吧。当时的我真的算挺了解他,与好朋友聊天,也是十句中有八九句关于他,他高,他瘦,一米八七的个子,一百二十五斤的体重让我一度羡慕,他学习不孬,爱睡觉,能自律,我当时所了解的他真的全都是优点,缺点可能也只有一个,就是有点黑。
一向不相信自己喜欢上他的我,终于在那一天的来临承认了喜欢,我和他在不同的学校,我寄宿,一月一回,他走读,就中午有时在校,我的学校开学早,要军训,于是军训前一天一早,我出门见了我朋友,可我压根没有想到的事,朋友带着他一起来的。那是从加上好友一个月的第一次见面,我没有任何打扮,楞楞地看着面前的男生,只剩下了惊讶。清晨的阳光照在他整个人身上,面前的男孩给我的感觉干净利朗,他迎着光微笑,我不敢再多看一眼,我怕我的心会控制不住,这一眼,我体会到了什么叫做一见钟情,明白了什么叫做一眼万年。
无论过了多久,我永远相信这一见钟情,因为年少时的那一眼太过于惊艳,以至于后来看谁都不及他。他长的不算帅,但阳光,温暖,让我忍不住去接近他,了解他。他穿着白衬衫,短裤下是修长的腿,轻风吹过,我得承认,我心动了。第一面,第一眼,这一场景此后在我的脑海里上演了一遍又遍,忘不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