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嘿嘿,新的一本
作者这次没带他,嗨嗨
作者重新弄了一个
作者他绝对找不过来
作者@作者的宝贝 嘿嘿,我想见你
作者的宝贝干嘛?
作者好像有点高冷(ー㉨ー)
作者有没有人能过来拯救一下我尴尬的场面?
作者的宝贝怎么,跟我聊天很尴尬?
作者是的
作者的宝贝……
作者的宝贝那我走?
作者不,宝你不能走,没了你我可怎么活啊?
作者的宝贝……
作者要不跟你聊一下我同学的事情?
作者的宝贝哦,可以
作者我班有个女同学,拍视频造谣我们班同学,她是今年转来的,会经过我们允许就把我们拍上了视频,还配了个文案,这样子说:这一班同学霸凌我,我真的好委屈……
作者造谣的内容大概是这样,全部的我不记得,这还是经过我一个同学说出来我才知道的
作者她还带着一波人,每个星期六去我们班,一个父亲因为意外已经逝世的女同学家里,在那里骂那个女同学,还说那个女同学的妈妈
作者还动手打了那个女同学
作者传纸条,纸条的内容大概是这样:你不要再踩我的手了,也不要用黄话骂我了
作者可其实现实根本就不是这样的,用黄话骂那个女同学的是她,用脚踩手的人是她,不是那个女同学
作者的宝贝小学生行为
作者…
作者确实她的行为很幼稚
作者的宝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作者的宝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作者……
作者6
作者的宝贝当然了,我举例的那些人应该都还没达到
作者的宝贝看一下就可以
作者哦
作者不过,谢谢你啊
作者的宝贝嗯,不用谢
作者我做个测试
作者那个做成的到底是不是表情包
作者
作者好了,发布的时候看一下
作者@作者的宝贝 人捏?
作者的宝贝……
作者对不起啊,打扰了
作者的宝贝知道就好
作者……
执子之手I like you only you can s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