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暮雨直到现在都还是恍惚的。她坐在地上,呆呆的看着自己手上的刀,以及躺在地上的一家人。
哦,还有一个是活的。
从别人的角度来讲,一个六岁的小孩儿从小被家里的人欺负、折磨,受尽了白眼、委屈,唯一对她好的母亲还因为这群人死了,委屈越积越多,最终爆发,奋力杀死这对害死自己母亲的人,貌似…没什么不对的?
就算以后这事儿被捅破了,她也有理由为自己辩解。
但是杀人了就是杀人了,不管有多么理所应当的理由,都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更何况,为自己辩解的话还得靠原主本人来说,她自己是压根儿没底气说出来的。因为真正受苦的人又不是她!
确切来说,她就是顶着原主的身体,杀死了自己半个母亲!
萧暮雨深吸一口气,努力平复了一下心情。尸体不可能一直待在这里,肯定是要处理的。
此时正是晚上,外面黑漆漆的一片。萧暮雨怕黑,但为了暂时不被发现自己杀了人,只能硬着头皮,拖着两具沉重的尸体,前前后后走了几乎花了两个时辰,确认距离够远后,直接抛尸了。
她现在可腾不出那么多时间挖坑立坟!
在这之前,萧暮雨为了防止萧强醒来,给他补刀了几下,又捶了一顿。
当然了,人还活着呢。
按理说杀人抛尸这种事情,是万万不能被人发现的,如有发现的人,必须斩草除根才能以绝后患。
但这次既不是原主亲自动手,又不是为了活命自卫过激,萧暮雨真下不了手。最后没办法,把屋内所有值钱的东西、衣裳、食物塞进包袱,又分了一点儿给萧强,随后扛起家伙把人也拖到了余氏那儿。
刚一穿越就前前后后经历了几起刺激的事情,萧暮雨觉得自己这要搁现代都是直接死刑处理,再不济都牢底坐穿好吧!
完成一切之后,她定了定神,趁着夜色跑路去了。
身上负伤,刚刚又经历了那么多,她现在急需休息,但又不得不被迫拖着疲惫的身子离开这儿。
“啊…!我真的,会谢了!”
根据原主的记忆,萧暮雨不出一个时辰就走出了村落。她靠在村头的大树上,从包袱内翻出治外伤的药,抹在伤口上。又碍了好一会儿,才急需赶路。
萧暮雨觉得昨晚的事儿应该不会很快被发现的。她在临走前有好好儿收拾一切,所以村里人顶多会以为他们一家子是出去了。没个三五天,应该发现不了什么端倪。
出了村子之后,萧暮雨能走到哪儿就真的全靠缘分了运气了。
她现在应该去江家的。
赶路途中,萧暮雨脑中时不时浮现出原主的记忆。最后,她从记忆中锁定了母亲的弟弟——江枫眠。
!!
[舅舅,是这个世界上除了阿娘之外,唯一对我好的人了。]
原主是这么想的。
江枫眠,莲花坞,魔道祖师?!
好嘛,五大世家之一的云梦江氏宗主竟然是自己的舅舅!那她现在最好就是去找江枫眠了。
可她又不知道真的到了江氏之后,该怎么解释发生的事情。最后,她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万一江枫眠知道自己杀人之后不收自己了呢?
萧暮雨决定,童年时期还是和主角混在一起比较好吧。
But,她又不知道现在主角现在在哪儿!
记得在《魔道祖师》动漫的开头,就交代了时间线来着吧?姑苏听学好像是……玄正拾捌年来着。
那一年魏无羡十五岁,倒推一下,魏无羡就是玄正拾贰年在夷陵被带走的喽!
有了判断主角年龄的依据,萧暮雨立马就随手拉了一个路人,询问他现在什么年份,得出现在是玄正捌年。
哦吼!那现在主角才五岁呢!这个时候藏色散人和魏长泽应该还在世呢。那就不用担心啦,虽然从临安到夷陵要直接跨省了,但只要在四年之内赶到夷陵就可以了~
愉快地决定好后,萧暮雨就愉快地踏上了去夷陵的路。
---
距离穿越已经过去几个月的时间了。
姐夫和姐姐去世,外甥女儿失踪的事情到底还是传入了江枫眠的耳内。
现在萧暮雨只要上街去,不管哪个地方,都能看到自己的大名和画像了。
萧暮雨:“。”
时间固然能冲淡一切。但一想到那晚的事,萧暮雨还是止不住地心虚。
她现在还是没有勇气面对江枫眠,也不敢去人多的地方,怕被认出。
萧暮雨拿的钱财还算多的,这几个月来省吃俭用,还剩下不少。为防止被认出,就买了顶帷帽作掩面用。
钱只出不进,终究会用完的。
但原主平时受的苦也够多的了。萧暮雨本人不习惯,但身体早已习惯了。饿上个两天三天都没问题。有时一个馒头甚至能管一星期的食物,非常节省粮食了好吧,反正她也用不着买其他的东西。
萧暮雨:一时间不知道是该佩服还是该心疼。
就这么走走停停,终于,在玄正拾壹年,萧暮雨如愿赶到了夷陵。
萧暮雨:(张开双臂狂笑)不容易啊!QWQ
然鹅她没想到的是,这街上竟然有那么多流浪儿。
她才来三天,就碰上了不下十个!
这要怎么找嘛!这些孩子全都灰头土脸穿得破烂,也没明显的标志啊啊!
好吧,她记得动漫中忘羡在小时候就认识了。那个时候羡羡还在街头流浪,汪叽见到路边有个可怜的孩子,就随手给了他一个拨浪鼓。或许这也是即使长大后羡羡也很喜欢拨浪鼓的原因吧!
所以,哪天看到一个脑门儿上裹白布条的小孩儿给了谁一个拨浪鼓,那个人就是羡羡没跑了!
看拨浪鼓就行!
于是在萧暮雨惊讶的=_=的表情中,她亲眼看到一个流浪儿抢走了比他年幼的小孩儿的拨浪鼓。
萧暮雨:……
算了,还是认名字吧,认名字靠谱:-D
哼,还有一年呢!她就不信,一年的时间,就在这座城,就在十几个孩子之间,她找不到那个特别怕狗还贼好看的九岁小男孩儿!
萧暮雨斗志盎然。
---
三年的时间。
没错,三年前她从自己原来的家里搜来的财物,现在,还剩一两银子!
节约小能手了好吧。
萧暮雨非常自豪。
啥?你问她这么抠是怎么活过那三年的?
太子殿下的拿手好戏——收破烂,了解下。
一个馒头反正也要不了几个铜板,捡一天的破烂换一个馒头,就能管七天了。就这消费速度,一两银子她能花半年你信不信。
平日里抠到一星期只炫一个馒头的萧暮雨,在今天却破天荒的花十文钱的巨款买了一张肉饼!
当然不是她自己吃啦。
因为就在刚刚,她在一只野狗的帮助下,找到了一个名字里带‘婴’字的孩子。
萧:“小盆友,你几岁呀?^V^”←变态(?)人贩子招牌笑容
羡:“九岁。QAQ”←害怕
萧:“长得挺好看的。你是不是叫魏婴呀?”
羡:“!”
羡:“是…是的。”
要在人群中找到一只羡羡,非常容易。
萧暮雨能找到他,还得靠一位路人的帮助。
那位路人只是给了他一个馒头。
萧暮雨:“他一笑,直接就笑到了我的那个,呃……心巴上。”
总之,你就是羡羡没跑!
上去一问,果然如此。
为了和主角拉近关系,萧暮雨特地斥巨资买了一张肉饼给他炫。
看把孩子给饿的,都瘦成什么样儿了!
“谢、谢萧姐姐!”
小魏婴已经很久没有吃到这类食物了。
他十分感激眼前的女孩儿,甜甜道。
萧暮雨:啊啊啊!!好可爱的羡羡我可以!!
“没事啦~”萧暮雨开始忽悠人,“阿婴,要不跟姐混吧?保准让你跟着我吃香的(土)喝辣的(西北风)。”
或者让你(我)跟着我(你)吃香的喝辣的也行OVO
在萧暮雨的连哄带骗之下,单纯的羡羡逐渐放下警惕,一口答应了。
这个姐姐可以处!
人好心善,给我好吃的,还帮我赶狗!
萧暮雨::-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