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是两个字,能给好多人。爱是一个字,钟情于一人。
“我信。”
“一见钟情我绝对信。”——裴秀。
某天傍晚。
裴秀回到房间,她发现日历本被猫猫摔下来了。
它还不自知,窝在衣柜里酣然入梦。
裴秀进门都没反应,只是耳尖一抖,眼也没有睁。
裴秀无奈地摇摇头,微抿的嘴角露出一丝宠溺。
过去收拾的时候,才发现今天已经是十五号了。
这个月十五号……
裴秀恍然间记起,今天是他的生日。
裴秀蓦地。
她怔了一下,短促地呼了一口气,像生根似地站住。
只可惜。
她不能陪他过。
后来,裴秀还是下楼,去买了蛋糕。
那时候天色已经很晚,附近也没有蛋糕店,只有一家小小的甜品屋。
裴秀便买了一个巴掌大的“极简”型。
一个人默默地回家,和猫猫分了吃。
她又安静地过了一会。
再慢慢收拾掉东西,洗了澡,和猫猫一起睡觉晚安。
然而,怎么会睡不着了呢?
裴秀在黑暗里张着眸子,静静听见秒针作响……
“周琦,生日快乐!”
裴秀的同学曾说,世上没有一见钟情。
因为你不可能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喜欢上一个陌生人。
心动,皆是在天长日久中积蓄起来的。
除非,那人是被你的皮囊惊艳到了。
“那些所谓一见倾心者,都是小说情节罢了,总而言之,我不会相信。”
“是吗?”可是裴秀是相信的。
其实。
她也不知道自己算不算“一见钟情”,发现自己喜欢周琦的时候,是那次“车祸事件”。
她被他救下来。
在那时,裴秀的心里眼里,没有世界,唯有你我。
可是后来,当他们长久地分开以后,裴秀想着这人的言谈举止。
包括周琦挑一下眉,眨一下眼。
裴秀这才知道,从他们第一次见面,她就已经开始喜欢他。
只不过,没有任何人发现。
那种喜欢是十分清淡的,却不能归为“好感”和“兴趣”。
那不是随水即逝的流沙,而是一种深刻鲜明的欢喜。
她还记得心中这份随周琦而来的欢喜。
原本那夜是很糟糕的。
就在裴秀她独自返回宿舍的中途,忽然,有两个面色猥琐的在校男生围过来。
他们笑着和她打招呼,对她动手动脚。
裴秀面上凶狠。
可她的心里,却弥漫着浓重的恐慌,连说话都发起虚来。
“你们……想干嘛……”
接下来。
和小说情节一般的。
周琦就在这时候出现了,那是除去以往擦肩而过和余光扫视之外,裴秀第一次看到他。
其实很随意的样子。
周琦穿着和她一样的宽大校服,绾着袖子,开着拉链,里面是一件黑色T恤。
几年以后。
裴秀也喜欢上穿这件衣服,她买了女款的,也是黑色。
挂在衣柜里,全是回忆,而穿在身上,就是怀念。
直到,变成一种习惯。
她都快要忘了,当初怎么就喜欢上这么招热,还没有个性,又难看的衣服。
当然,那些都是后来。
和小说情节不一般的是,周琦并不是所谓“英雄”。
他和那两个男的打了一架,然后紧紧地拽着裴秀跑了很久。
很久。
直到。
他们躺在宿舍楼下的草坪上,周琦捂着脸上的伤,向她伸手:“三十。”
“……”裴秀疑惑,“什么三十?”
“三十块钱啊,”周琦也看她,声音冷冷地,“好歹我救了你。”
“这也算钱啊?”
裴秀整个人“唰”地坐起来。
周琦笑了笑。
“当然,我本来去约会呢,现在都因为你搞砸了,不该要点补偿啊?”
一霎间。
裴秀全身怔住,她的心沉坠得像灌满了冷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