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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连盆端走的白菜

九九八十一个冤家

白凌九见自家大哥说眼前这个陌生男人是他的朋友,小家伙脑袋思索片刻,既然是自家大哥的朋友那就暂且相信他吧。白凌九看着眼前和自家大哥差不多的个头的男人,说实话,这个男人长的有几分姿色。

白领就这时有点犯花痴,直勾勾的盯着南宫琛墨。

南宫琛墨走过来看着这个对自己犯花痴的小丫头轻笑出声,他的笑声富有磁性,又很低沉。听到白凌九丢有些炸毛,这里指头发。

“怎么?犯花痴了?我有这么好看?这小丫头的眼珠子的都快掉下来了。”他冲她微微一笑,他还是第一次对着女孩子笑,他从不轻易的对女人亲近,要离多远离多远,也厌恶那些胭脂俗粉,在他面前献媚的女人。但唯独对这个女娃娃确实有一丝的亲近感。

“才没有呢,你是大哥的朋友,那我怎么没有见过你?”白凌九走到他跟前抬头看着这个高大的男人皱着眉头疑惑的说。

南宫琛墨低头看着还不及自己及腰的小家伙嘴角微微上扬“你哥哥社交广泛,到处都是他的朋友,你也记不得他的朋友有多少,自然是不认得我”说着,他抬手轻轻揉揉白凌九的头顶。

“哦~原来是这样啊,”白凌九点点头。

“小九,你先去你二哥那里,你二哥不是答应你要给你带回小玩意儿玩吗?去他那里看看?”白凌玉对着白凌九说,这时白凌九才想起来,之前二哥答应她回来时会带小玩意儿回来给自己玩。说着她二话不说,直奔白凌舟的书房。

等白凌九走后,白凌玉才对着南宫琛墨冷声的说:“你来我家有什么事,说吧。”

南宫琛墨在石桌上坐下“也没什么事,只是你出任务回来,像上门拜访罢了,哦。还有你妹妹,不妨让她去我那里住上十天半个月如何?我那里有这丫头最喜爱的吃的零嘴。”

白凌玉心里猜想的没错,这家伙肯定肯定惦记上自家妹妹了,其实在五百年前,白凌九那时才两百多岁,都还未开灵智,他在两百年前来白家做客,就已经惦记上这白凌九了。

“你休想带走小九。”白凌玉的声音冷到极点。

“那就走得瞧。”南宫琛墨说着就站起身去找白凌九。

此时的白凌九在白凌舟的书房玩耍。南宫琛墨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白凌九。他踏进门就看见这丫头坐在地上玩着白凌舟从人界带回来的布老虎。

白凌舟看着来人,有些皱眉便问道“你怎么来了?见过我大哥了?”

南宫琛墨点头然后直奔这正在玩布老虎的白凌九半蹲下身与她平视“小丫头,愿不愿意去我那里玩,我那也有你这布老虎,还有很多你喜欢吃的零嘴与糕点,还有一些你没吃过的,你想去尝尝吗?”

“真的吗,大哥哥,你那里真有我喜爱吃的零嘴和糕点吗?”白凌九一听到吃的,立马抬起脑袋,眼睛亮晶晶的看着面前的南宫琛墨。

“真的,要多少有多少。去不去?”很好,正是南宫琛墨预料到的一样,这丫头只要有吃的,就非常好拐。

“好呀好呀,那我就要把你家的糕点都吃完,哈哈哈”白凌九香也没想,这眼前的男人是已经把她拐走的意思,他只知道,眼前这个男人家里有好多吃的。

在一旁桌子上看书的白凌舟抽了抽嘴角,这丫头也太容易被骗了吧。一点吃的就这么被骗走了?

白凌舟放下书走到白凌九旁边蹲下身说“小九啊,他家的糕点不好吃,咱不去好不好?”他说着转头看着向狡猾的南宫琛墨。“我不,我就要去,有吃的为什么不去?而且他是自愿给我的,不吃白不吃。”白凌九撇撇嘴说。

“好,那小丫头,咱们走吧。”说着他的脸上露出一抹若有若无的狡黠笑容。白凌九也喜滋滋的站起身准备要和他走。这时候经过白凌舟书房的白峰退回几步,看见一个他从未见过的男人疑惑的问“哎?你是谁啊?为什么在我家?”

白凌九见自己阿爹来了开心的对阿爹说“阿爹,他是大哥的朋友,这个哥哥邀请我去他家玩。阿爹同意我去吗?”

“哦?那臭小子的朋友?好好好,我的乖闺女想去便去吧。想玩多久就多久。”白峰爽快的答应了,白凌舟对这个无脑老爹很无奈。他老爹知不知道,这南宫琛墨是什么样的人。这人人称笑面虎,前一秒还是笑嘻嘻的,后一秒就直接把你嘎了的人,把自己女儿交给这男人,这也是心大。

人家可是惦记着自己家还未成熟的白菜!想要连着盆端走的那种!

他正要阻止自家老爹的话,但已经来不及了,已经答应了。

“耶耶耶!去玩喽。大哥哥,抱抱”白凌九兴奋的对着南宫琛墨说,南宫琛墨挑了挑眉,俯身提着白凌九的咯吱窝轻轻松松的抱起白凌九。别看小家伙吃的多,但是一点都没有长胖。小家伙一屁股坐上南宫琛墨的臂弯,南宫琛墨身上有淡淡的竹香味,很好闻,白凌九很喜欢,小脑袋懒洋洋的搭在他的肩膀上。

“既然白伯父都这么说了,他我就带着这小家伙回去了。”南宫琛墨得意的看了白凌舟一眼,走出了书房,正好碰见正要来书房的白凌玉,他看到这家伙果真是把自家的妹妹拐走,周身的气场都有些压抑,压抑到周围的花瓶都碎裂了。

南宫琛墨抱着白凌九与白凌玉擦肩而过,眼神里有些轻佻的看着白凌玉“大哥,再见,我去大哥哥家吃好吃的去了。”小家伙还特意和自家大哥打招呼挥挥手告别。

两人走出了白府,南宫琛墨施法驱动传送阵消失在灵界。

到了余川界泸安城

小家伙很好奇的看着泸安城的环境,和灵界的差不多,不过这边的环境比较新颖罢了。白凌九从未去过余川界。

南宫琛墨是嗜血族,主要的食物以吸食鲜血而生。嗜血族生性野蛮狡猾。普通的嗜血族,有着血红色的瞳孔,尖尖的獠牙,皮肤未惨白色。体温比常人要低,而南宫琛墨是嗜血皇族,嗜血族的首领。自然是和普通的嗜血族不一样,他的肤色虽然惨白,但,看不出那种病态的白,眼睛呈紫色。

南宫琛墨的家族,不像白家那样融洽,他有八个兄弟,加上他那就是九个。九个兄弟从来不讲兄弟情,都只对首领这个位置感兴趣,各个都想挣得首领的位置。后来,南宫琛墨实力最好,做事又沉着冷静,利索。所以这个首领他最适合。他在家族里排行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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