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车里,散兵给旅行者擦了擦脸上的血,一路上由于颠簸他们又被木质车座打了好几板。
虽然算不上确切到达目的地,但旅行者确确实实挨不住这顿板子了,停进小镇便拉着派蒙和散兵下了车。
这里甚至还算不上一个小镇,全镇构成只是一条笔直的街,站在街道一头便能直接看到另一头。周围便是一片森林。
“诶,我跟你说啊。”旅行者神秘兮兮地凑过来“像这样的地方,森林里窜出野兽来镇上是常有的事。我之前认识一个妇人,她单知道冬天野兽没有食吃,却不知道春天也有,她那孩子便被狼叼走吃空了,那妇人整日以泪洗面……”
“哇啊!旅行者你不要吓人!”派蒙瑟缩了一下“不过,你会保护我的对吧……”
“我,我这么小,也不够狼塞牙缝的,也不好吃,狼不会叼走我的对吧。”
“诶嘿。”
“诶嘿是什么意思啊!你都跟温迪那家伙学了什么啊!”
……
镇子上的屋子不多,都是商铺家居一体的,前脚在饭店一起拼桌的人,后脚就在另一家店柜台处收钱,最大的房屋是一间客栈,足足有三层,正值饭点,进出的人很多。应派蒙的要求,旅行者便带着两人一起去那里吃饭。
“欢迎,请问三位是来吃饭的吗?”
刚进店,一个手中拿着一个便签本的翡色头发少女很快迎了上来。
“没错没错,把你们的招牌菜全部上一份!”派蒙骄傲叉腰。
“诶?客人确定吃的完吗?”少女有点迟疑。
“没关系,上吧,我们有三个人呢。”旅行者当然是由着派蒙,说罢,她凑到少女耳边,“偷偷告诉你,这位小不点客人一个月能吃掉五十万摩拉呢。”
“诶!?这么夸张吗?”少女一脸诧异。
“当然!”旅行者一脸真诚。
“那好吧……”少女飞快的在便签本上勾了几笔,随后将纸页撕下,跑向后厨。
客栈人满为患,旅行者转了一会儿,终于盯住了一桌刚吃完准备离开的客人,人一走,旅行者就拉着散兵坐下,一个狐耳少年过来麻利的收拾好桌子,旅行者看了他一会儿,突然开口:
“小哥叫什么名字,是在这里工作吗?”
少年闻声抬头,头上大大的狐耳也duangduang地弹了两下,旅行者这才发现他头发上有三柳绿色的挑染。
“我叫提纳里,这里的跑堂。”
“你们这里是有两个跑堂吗?”
“哦,你是指柯莱吧,她是我的徒弟,来帮我分担工作。”说着,提纳里耳朵动了一下,“啊,那里又有客人离开了,三位用餐愉快,我先去忙了。”
旅行者挥了挥手,看着提纳里离开后,支着头笑吟吟转向散兵。
“看出什么了吗?”
散兵看了她一眼:
“左手食指指节及拇指尖,右手食指拇指指腹处有茧,背肌紧实,收碗时习惯将手抬至胸口齐平,他和他那个徒弟都是如此——呵,这年头,跑个堂还要会射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