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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
我猛地睁开眼。
刺目的阳光下,满载着希望与光明的英雄武力值max。
在我还在为自己可能得救而暗自激动时,就见这位浑身包裹着赤红色铠甲的勇士飞跃过来。如一阵迅猛的旋风,只是一个蹬踢动作,就把那只怪兽踢出去八米远。
而失去了怪兽力量支撑,骤然凌空的我,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就被他稳稳接入怀中。
哦,还是一个令人极度羞耻的公主抱。
我:“............”
谢邀,此时的心理阴影面积倒没有我想象中那么大。
如果搁以前,我可能会痛不欲生,羞愤欲死。毕竟我的男人尊严,男子气概什么的,我还是挺在乎的。
但现在...
别说区区一个公主抱了,只要你救了我,想和我在怪兽面前热吻都没什么问题。
区区节操岂能和性命作比?
当然,最好还是不要那样。我陆某人还是比较在意脸面的……
英雄退后几米,将我轻轻放下,扶正。他微微颔首,带着微许电流的声音透着磁性,“你先走,我来对付他。”
不得不说,这真是我这辈子听过最man的话。
听的我心潮澎湃,斗志昂扬,也想加入进去,和他一起为民除害。拳打大怪兽,脚踢落水狗。但却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
我是个弱鸡。
emmmm......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我心里还是有点AC数的。
之前是没得选,只能被迫接受死亡。但能活着的话,我还是想活着。毕竟,死了才是真的什么都没有了。不仅喜欢的东西吃不到,连想见的人也见不到。而且,我还有父母呢,还有很多别的牵挂,也不算孑然一身。作为一个普通人,我非常清楚自己的定位在哪。
总之,就是一个不算很坏,但也不算很好的普普通通路人甲罢辽~
而且,我留在这里,很有可能不仅帮不上什么忙,还反而是个累赘……
经历了一番不那么激烈的思想角逐之后,我郑重点头。眼含热泪地看着这位铠甲英雄如一团迅猛的火焰一般,旋身一转,义无反顾的投入属于自己的战场。
而我则在小声说了句“加油”后,抹了把泪,转身迅速溜走。
毕竟,不给他添麻烦,就已经是我最大的贡献了。
嗯,绝对不是因为我贪生怕死!!!
绝对不是!!!
...............
...............
哼哧哼哧的跑出了几里路之后,我才突然反应过来,刚刚好像忘记问英雄的尊名了。
... 艹tmd。
迅猛的风声刮过耳畔,可我却仍在跟死神竞速赛跑。似乎是走到了一个较为繁华的商业街,周遭的人声隐约入耳,我心神才总算放松下来。急促的脚步缓缓停下,我猛喘几口气,平复渐渐不支的身体。
我觉得我此时应该虚的一批,可能脸色苍白的像鬼,毕竟周围路过的行人一直在似有若无的打量着我。眼神虽然不含恶意,但也看的人不怎么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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