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络罗氏
廉亲王胤禩嫡福晋
郭络罗氏(康熙二十一年-雍正四年),康熙第八子胤裸的福晋,和硕额驸明尚之女,安亲王岳乐之外孙女,父姓郭络罗氏。
康熙三十一年,与胤裸订婚。康熙三十七年,成婚。雍正四年,因圣旨被休。
出生日期:康熙二十一年
去世日期:1726年
民族:满族
姓别:女
中文名:郭络罗氏
身份:廉亲王福晋
人物生平
家庭背景
郭络罗氏为和硕额驸明尚之女,安亲王岳乐之外孙女,出生于康熙二十一年。
岳乐为阿巴泰第四子,初封镇国公,因在战事上屡有建树,于顺治十四年晋为安亲王,卒于康熙二十八年。安亲王一家可算得上是朝中显贵,因之胤裸与郭络罗氏的结姻,亦在无形中拔高了他的身价,削弱了因母家地位卑微而产生的影响,为其在宗室中奠定了广泛的人缘基础。据闻,郭络罗氏自小承欢于岳乐膝下,颇受宠爱,性格泼辣,是胤裸府内的当家人。康熙曾于四十七年十月初四日有言:“胤撰素受制于妻.....任其嫉妒行恶,是以胤裸迄今未生子”,秦道然在雍正朝的供词中也提到胤裸府内的事俱是由福晋掌管的,两相比较,或有出入,但亦可知此言非空穴之风。
据《爱新觉罗宗谱》载,胤撰之子弘旺于“康熙四十七年戊子正月初五日寅时生,庶母张氏张之碧之女”,那么康熙帝十月初四日斥责胤禊时言其“迄今未生子”所指为何,或是指其未有嫡子?可惜终其一生,膝下单薄,只弘旺一人。
童年生活
八福晋母亲简介:岳乐第七女和硕格格(庶出的郡主),顺治十六年己亥八月三十日已时生,母侧福晋吴喇汉哲尔门氏(疑为侧福晋乌亮海济尔莫特氏,万且他布囊之女),与第五女同母;选郭络罗氏明尚为婿,康熙十一年二月成婚;二十三年甲子五月卒,年二十六岁(女儿郭络罗氏嫁圣祖第八子廉亲王允为嫡福晋)
八福晋之父明尚康熙二十年(注意就是八爷出生那年)因诈赌孙五福二千余两而被判斩监侯,这是三法司定罪时康熙给的意见。需要说明的是,清初,朝廷对待王公贵族十分苛刻,有《王公处分条例》为证。清初禁赌,且王公贪污三百两即判死刑。明尚死期不详。
康熙二十三年岳乐第七女、明尚妻郁郁而终。至此,郭络罗氏失去依靠,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孤儿。被接入安亲王府抚养。
康熙三十一年,康熙下旨,爱新觉罗胤裸与郭络罗氏订婚,作为康熙对于安亲王一派的安抚。
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胤与郭络罗氏举办订婚宴。
康熙三十七年冬,胤撰与郭络罗氏成婚。
嫁与贵婿
康熙帝第八子允裸,生于康熙二十年(1681年)二月。生母良妃卫氏,原属内务府辛者库罪籍。允撰长大后,以聪敏实干,不务矜夸而受众人夸赞,于诸皇子中较为突出。三十五年(1696年)、三十六年(1697年),他两次跟随康熙帝亲征噶尔丹,是跟随皇子中最小的一位。三十七年(1698年)三月康熙首次分封皇子,18岁的允撰封为多罗贝勒,在受封皇子中年龄最轻。满文档案反映,康熙四十年(1701年)后,康熙帝离京外出时,以允裸和长其4岁的皇三子允祉留守京师,联名向他报告京城情况,处理有关政务,并由两人亲自办理密旨交办事务。四十七年一废太子事件发生后,因允裸为众臣保举为皇太子,康熙帝对他的看法骤然改变。然而诸多事实表明,一废太子前,允裸为父所青睐,安亲王岳乐的外孙女郭络罗氏,与很受器重的一位当朝皇子,喜结良缘。
关于郭络罗氏与允成婚的具体时间,史籍中未见记载,须作以下考察。
康熙三十七年,康熙帝曾指派内大臣明珠及内务府总管海喇逊、多壁等,参加允裸与郭络罗氏的订婚宴,明珠等人向康熙帝作了详细汇报,其于三十七年某月月二十日赴八阿哥福晋之初定婚宴,大臣、侍卫、官员等跪称:“我等理应立于阿哥右侧执杯,反让我等入座,赐与克食,主子洪恩断难承领,喜之不尽。”明珠的奏折中还提到,安王福晋供奉大内戏子所用银四百两,民间戏子所用银二百两。因有阿哥、福晋初定婚宴,不收恭奉戏子物品之先例,故此次亦未收纳。
上述奏折未书具奏日期,但允被称之为八阿哥,说明尚未封爵,故该折写于三十七年(1698年)三月之前无疑。史载,康熙三十年(1691年)闰七月,多壁始任内务府总管,翌年(31年)离任。这时允只有11岁,在此期间举行定婚宴的可能性似应排除。
三十五年(1696年)二月初,康熙帝为第三次亲征噶尔丹踏上征程。当月,他写信给留京办理政务的皇太子允初,敦促尽快确定皇五子允祺、皇七子允佑的婚宴日期。允两位兄长的婚期,最终定于是年闰三月十五日。然而康熙帝给皇太子的上述信中,并未提及允裸的婚事。综合有关情况看,允撰与郭络罗氏举行定婚宴的时间,很可能是在康熙帝于三十六年五月结束第三次亲征返京之后。
郭络罗氏与允正式举行婚宴时,康熙帝又派内务大臣坡尔盆、散佚大臣苏永祚、内务府总管海喇逊等前往。坡尔盆等人参加此次婚宴后的奏折,同样未书日期,而赏赐克食、由大内戏班演戏助兴以及安王福晋叩恩,多罗安郡王玛尔辉、固山贝子关尔古等率止监旗大民、付上、目页寺叩恩等情况皆与定婚宴基本相同。
然而坡尔盆等人的奏折中,允裸不再被称之为“八阿哥”,而是“八贝勒”。三十七年(1698年)十一月,内务府总管海喇逊卒于任。故允裸的婚宴,举行于三十七年三月他封为和硕贝勒之后,是年十一月海喇逊病故之前。换言之,允裸18岁,即封为多罗贝勒的当年,与郭络罗氏正式成亲。
这门婚事有着丰富的内涵。
不过,郭络罗氏与允撰完婚之际,岳乐尚未追降郡王。该事发生后,岳乐家族的地位与实力,亦未受到大的影响。
岳乐“在诸王中,以齿则高,以行则长”,且立有军功,有管理部务,参预政事的丰富经验,无论从资历或功绩论,当朝宗室王公皆无人堪比。他共有20子,其中至少有4子,即郭络罗氏的4位舅舅(玛尔晖、景熙、蕴端、吴尔占),因不同原因成为康熙朝的著名人物。
据说崇德年间阿巴泰率兵伐明时,将很多文学之士延至府中,命教诸子弟,“故康熙间宗室文风以安邸为最盛”。蕴(岳)端自号红兰主人,“喜月四比件,云木表、刀付月工兵。细匹示室王公诗作《宸萼集》的玛尔晖,自幼好学,曾受业于阎百诗(阎若璩),“毛西河(毛奇龄)、尤西堂(尤侗)诸前辈皆游議其邸中”。一
享有王爵,根基极深的岳乐家族,在汉族文人内建有一个层次较高的关系网。从某种意义上讲,安王府犹如顺康年间满汉文化交流荟萃的一个特定场所,在清初满汉文化从激烈冲撞走向逐步融合的进程中,起有一定作用。
郭络罗氏的有关情况较为特殊。其生母为岳乐第七女,生于顺治十六年(1659年),为岳乐的侧福晋吴喇汉哲尔门氏所生。该女受封为郡主,康熙十一年(1672年)下嫁郭络罗氏明尚。额驸事迹不详,但死于康熙二十年(允裸出生那一年),郡主则在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26岁时去世。郭络罗氏与允撰的辈分相同,是清太祖努尔哈赤的第四代孙,一为玄外孙,一为玄孙。由于生母早亡,自幼被外祖父岳乐接至身边,在安王府中长大。她的舅舅玛尔辉、景熙、蕴端、吴尔占等,均为岳乐的第三位继福晋,即索尼之女赫舍里氏所生。他们是郭络罗氏之母的同父异母弟,比郭络罗氏年长约十余岁。
郭络罗氏成婚前后,允裸被封在正蓝旗,与岳乐宗支同在一起。由于郭络罗氏与其母家关系非同一般,允成为岳乐的孙女婿后,便与这一家族紧紧联在一起,形成休戚与共,互为依恃的关系。安邸与其说是嫁女(外孙女),不如说是招进贵婿。故两次婚宴,皆于安王府中举行,岳乐的继福晋赫舍里氏与其诸子玛尔晖、景熙等,俨然女方长辈,而郭络罗氏之父、额驸明尚始终未曾露面,可能已经故去。康熙帝其他皇子的婚姻个案中,类似情况尚未发现。
康熙帝稔知郭络罗氏与其母家的特殊关系,将她选为允裸的嫡福晋,有重视允裸,故以宗亲之女与之匹配之意。但是,对于当朝皇子与宗藩贵胄之家联姻后所具有的政治实力及其对朝政的影响,康熙帝显然尚未虑及。
郭络罗氏与允裸完婚后,一起居住紫禁城内数载,继而迁至康熙帝赐予的八贝勒府。该府邻近柏林寺,与此时为四贝勒府的胤之邸,即后来的雍亲王府毗邻。
悍妇能妻
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65岁的安亲王岳乐去世时,郭络罗氏7岁上下,距其生母离世已经5载。岁暮之人,能够从抱子弄孙中获取莫大慰藉,对孙辈往往倍加溺爱。郭络罗氏过早失去生母,暮年岳父乐视她为掌上明珠,而较其年长十余岁的舅舅们对她百般呵护,亦在情理之中。10岁之前,正是一个人的性格、气质逐步形成的关键时期。在安王府中长大,本当尽浸书香的郭络罗氏,却较少典雅娴淑之风。满族女子豪爽大气,泼辣强悍的个性特点,在她身上十分突出。这同其幼年的成长环境具有一定关系。
四十七年(1708年)一废太子事件发生后,一次,康熙帝在诸皇子前指斥允裸,流露出对郭络罗氏的不满:“允裸素受制于妻,其妻系安郡王岳乐之女所出。安郡王因蹈媚辅政大臣,遂得封亲王,其妃系索额图之妹,世祖皇帝时记名之女子。其子玛尔晖、景熙、吴尔占等,俱系允裸妻之母舅,并不教训允撰之妻,任其嫉妒行恶,是以允裸迄今尚未生子。”
姑且不论康熙帝对八儿媳的评价是否客观,上述讲话中有两处与事实有出入。
顺治十四年(1657年)十一月,顺治帝以岳乐“性行端良,临事敬谨”,晋封亲王。该爵位并非因“谄媚辅政大臣”所得。此其一。
允裸独子弘旺,生于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正月,生母是允撰之妾张氏。允裸已有娇儿,并非“尚未生子”。此其二。
然而康熙帝对郭络罗氏的上述指责,成为雍正帝继位后清除反对派过程中,打击迫害允的一个重要口实。
雍正四年(1726年)正月雍正帝对诸王大臣说,不但允裸“奸诈多端”,“伊妻更属残刻,允裸平日甚畏之。戍子年(康熙四十七年)圣祖仁皇帝御乾清门,曾特降谕旨云,允撰之妻残刻,皆染伊外家安郡王恶乱之习,几致允裸绝嗣,伊妻闻之恐惧,方容允撰收女婢一二人,仅生一子一女”。允裸的独女生于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五月,即康熙帝对郭络罗氏予以上述指责的五个月前,其生母为允撰之妾毛氏。故雍正帝所言亦有不确。
雍正四年(1726年),康熙帝第九子允糖的管家秦道然供称:“闻得人都说,八府(允撰府)中的事都是福晋做主,允裸颇为所制。平常人家妇人为主,尚且使不得,何况亲王府中,如何使得“。允糖向来与允撰要好,且两人府邸毗邻,平日往来频繁。是时允裸、允糖等人已罹罪,但秦道然所供,应基本可信。看来,郭络罗氏是允裸府中的当家人。
秦道然等还供称,允撰采纳福晋(郭络罗氏)之言,将其老师何焯的小女儿养在府中,视如己女。“后来女子长成”,不知是否放出。允撰奉差不在府内时,府内太监曾奉福晋之命,赏赐何焯物品,“口称是福晋赏的,何焯叩头谢了”。允撰与何焯谈话,从不避开福晋。一日,两人正在说话,福晋在门外望见,就大笑起来,笑声闻之于外,而允撰见此,并无责怪之意。一位爽朗洒脱,不拘小节的满族妇人,由此即可呼之欲出。
何焯是江南才子、著名学者。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由李光地推荐,召直南书房,不久“命侍读皇八子(允裸)府”。康熙离京时,何焯曾侍从允裸,在紫禁城内南薰殿值守。允撰将何焯视为联系南方士人的一条纽带,曾托何焯之弟“在南方买书甚多,这些南方的文士都说允裸极是好学,极是好王子”。何焯丁父优归期间,允裸曾给他写信,信中称,“先生女儿在此极好更不必挂怀”。郭络罗氏让允裸将何焯的女儿留在府中抚养,不仅能够有效地笼络何焯,亦可进一步博得南方士人之心。此举显示出郭络罗氏颇有见识,并在某种程度上,继承了安王府中延师重教、礼遇文士的传统。
郭络罗氏本人未曾生育过。除嫡福晋外,允裸仅有两妾,分别生育一子一女。从妻妾总数与子女总数而论,在康熙朝成婚诸子中,允裸皆最少。个中原因较为复杂,但此客观事实,很容易使郭络罗氏背负“残刻”之名。然而郭络罗氏将何焯之女养在府中,视为己女,直至其“长成”的做法则表明,她即使允撰与其他女子的接触怀有妒心,表现残刻,但在更重要的事情上,仍识大体,顾大局,具有一定的气度心胸。
允撰与郭络罗氏的关系,耐人寻味。
允裸很有政治抱负,志在获取储位。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他需要得到的,也的确得到以吴尔占、景熙等人为代表的岳乐家族成员的支持(见下文)。所以,允裸即使对郭络罗氏的某些行为有所不满,也必予以容忍,不致因小失大,由于夫妻关系不睦而失此坚实后盾。此其一。
郭络罗氏的若干表现,在他人看来是“不守妇道”,允裸却熟视无睹,并无责怪之意。这也多少表明允裸的伦理纲常观念,相对淡薄,并没有以此为标准要求或评判郭络罗氏的言行。在此重要方面,夫妻两人颇有相通之处,堪称同道。此其二。
以何焯之女养成府中,是允裸采纳郭络罗氏意见的一个例子。仅此看出,主持家政的郭络罗氏,也在一些重要事情上,为允裸出谋划策。这与瓜尔佳氏曾抱怨允初在重大问题上不与之相商的情况,形成鲜明的对比。此其三。
郭络罗氏与允的夫妻关系既具有较强的政治色彩,也带有满族传统社会女子地位较高的遗风。至于“残刻”、“惧妻”与否,除去两人之外的任何他者,均无法作出真正符合实际的评判。
政治漩涡
郭络罗氏成为八贝勒福晋后最初十载(康熙三十七年至四十七年九月一废太子前),是她一生中最为惬意之时。以四十七年(1708年)九月一废太子为标志,郭络罗氏相对平静的生活不复存在,她与其夫一起,卷入权力之争的漩涡,愈陷愈深,最终被吞没。
一废太子事件发生后的数年内,康熙帝对允裸印象极坏,曾当诸子之面,道出“自此朕与允裸父子之恩绝矣”这一决绝之言,并一度停发允裸及其属下人员的俸银俸米(五十五年十月恢复)。然而其后,允撰与皇父的关系有所好转,他又继续奉旨办理政务。郭络罗氏经历了人生第一次起落,但所受影响终究不大。
一废太子前后,朝中逐步形成以允裸及皇长子允提(一废太子后被圈禁)为核心,允糖、允俄、允褪等皇子参与其中,包括部分宗室成员、皇亲国戚及大臣等在内的一个反太子集团。岳乐之子景熙、吴尔占等人均为这一集团的成员。深居贝勒府中的郭络罗氏,未必直接参与其夫谋取储位的活动,但如前述,由于其舅舅景熙“首告”,托合齐等结党会饮、谋为不轨等行为被查出,促使康熙帝于五十一年(1712年)十月作出二废太子的决定。景熙此举,实为允初复得储位后,反太子集团与储君及其支持者的较量中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五十一年(1712年)十一月,作为二废太子及审理皇太子党案结束的标志,康熙帝对部分皇子、宗室成员、领侍卫内大臣、近御侍卫等予以颁赏、允裸、允糖、允俄、允等皇子及多罗安郡王华记(马尔浑子)、镇国公景熙、吴尔占等人均在其列。二废太子时,允裸曾至康熙前密奏云,“我今如何行走,情愿卧病不起”,遭到康熙帝的痛责。允撰之所以这样做,除去四十七年曾为众臣所保举外,另一不应忽视之处,是其妻舅景熙的揭发,成为二废太子的导火线。康熙帝于此一清二楚。允裸恃功“存此越分之想”,乃事出有因。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十一月康熙帝病逝,雍正帝继位。允裸旋即晋封亲王(廉亲王)。封王当日,郭络罗氏的娘家戚属前往祝贺,她却道:“有何喜可贺?恐不能保此首领耳!”允裸亦无喜庆之色,反“向人出怨望愤激之语,且向在廷大臣云:皇上今日加恩,焉知未伏明日诛戮之意!其目下施恩,皆不可信。”郭络罗氏与允裸的预感很快得到证实。雍正帝清除异己的过程中,首先以允的姻戚开刀。
康熙朝后期,吴尔占任议政大臣,一度署理领侍卫内大臣,康熙帝去世前数日被任命为镶白旗满洲都统。二废太子后,他被康熙帝选为负责看守废太子允初的大臣之一,足见很受信任。雍正元年(1723年)三月,雍正帝以希翼王爵,“复生怨望”,“无知妄乱,不安本分”为由,将景熙(希)之子、吴尔占父子、色亨图(岳乐之孙)父子发往盛京。
岳乐家族成员之间素来不睦。[81]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十一月多罗安郡王玛尔晖故后,子华记袭封,五十八年(1719年)九月去世。岳乐众子侄为争袭王爵,相互倾陷。康熙帝生前,未使该爵继续袭封,是多种原因使然。
元年十二月,雍正帝斥责允撰因(吴尔占等)未能袭封王爵,“谗害离间宗室,动摇该王属下人等之心”,故将袭封安郡王之本章发回,不准承袭。礼亲王代善之后昭连在《啸亭杂录》中有下述记载:“饶郡王阿巴泰父子,略定河北,征讨吴逆,累功至安亲王。以其后嗣依附廉亲王允裸,故世宗斥其封。
在雍正初年的特定形势下,允力图帮助解决安郡王爵位的承袭问题,显然是授人以柄,极不明智,与其平时处事谨慎,所虑周详的作风,有所不符。这是否顺从妻意而为之?待考。
雍正帝继位后,“群臣请升潜邸为宫,廉亲王府不合相并”。二年(1724年)五月,允撰奏请移府,“上以废安亲王空府与之”。安王府位于台吉(基)厂头条东口,允与郭络罗氏居住该处,仅一年有余。
随着雍正皇权的逐步稳固与加强,雍正帝对允撰等人的打击不断升级。四年(1726年)二月雍正帝称:“允撰之妻甚属不妇,允裸亦惧伊妻,今允撰之妻暴戾不仁,仍然欺侮其夫”。此言未可全信,但亦反映出郭络罗氏处境日艰,却依然故我。
是年初,雍正帝下令将允禊革去黄带子。他对诸王大臣说,自即位以来,于允无恩不施,无事不教,其“终怀异心,并不悛改,未必非伊妻唆使所致”。“朕屡降严旨与允之妻,又令皇后面加开导,谕伊劝谏允禊,感激朕恩,实心效力,乃屡次教训,允撰夫妻毫无感激之意”。又因将伊母家治罪,不曾颁示,唆使其夫,以致恶乱已极。故“允裸之妻亦不可留于允裸之家”。雍正帝命诸王大臣将此谕旨当面“降与允之妻”,令照清朝先世旧例,将她革去福晋,休回外家,并“降旨与伊外家人等,另给房屋数间居住,严加看守,不可令其往来潜通信息”。又命将此旨降与允裸,“若因逐回伊妻,愤怒于心,故意托病,不肯行走,必将伊妻处死,伊子亦必治以重罪。”
郭络罗氏接到该旨,“毫无畏惧,忿然而去”。允裸则以酒浇愁,日在醉乡。一位婢女劝他“于皇上前谢罪奏恳”,为郭络罗氏求情,遭到愤然拒绝:“我丈夫也,岂因妻室之故而求人乎!”允裸与郭络罗氏不惧不服的态度,如出一辙,致使雍正帝愈发怒不可遏。他先是“令庶人允撰妻自尽,仍散骨以伏辜”,随即又将允裸圈禁宗人府,令其改名阿其那。允裸背负罪状40款,是年九月因患呕吐症逝于拘禁地,终年46岁。其独子弘旺将他葬于热河石洞沟左山之阳。被迫自尽后又被散骨的郭络罗氏,唯有以在天之灵继续与夫相伴。
史籍记载
引雍正将八福晋贬回外家的上谕
雍正四年正月二十八日
(雍正)召入诚亲王允祉、顺承郡王锡宝、贝勒满都护、公纳图面奉上谕:廉亲王允裸愈加悖逆,将朕所交之事不但毫不实心效力,而且每事败坏,不但伊奸诈多端,伊妻更属狐媚残刻,允裸平日甚畏之。戊子年(康熙四十七年),圣祖仁皇帝御乾清门因允禊畏惧伊妻,曾降谕旨云,“允撰之妻残刻皆染伊外家安郡王恶乱之习,欺侮允禊,几至绝伊之嗣。”圣祖仁皇帝屡降严旨,伊妻始惧,方容允收使女一二人,仅生一子一女。
允裸实系大罪之人,朕继位以来于允无见不施,无事不教,乃允裸终怀异心,并不悛改。看来皆伊妻唆使所致。朕将允晋封为亲王,伊妻外家向伊称贺,伊云:“何喜之有,不知头落何日”等语。(桐桐友情提示:大家请注意指代关系,此处的伊是允,而并非其妻!)是诚何语,是诚何心?!朕屡降严旨与允裸之妻又令皇后面加开导伊劝谏其夫感激朕恩,实心效力。乃屡次训教允撰夫妻毫无感激之意。
伊等恶迹昭著,允撰之妻亦不可留于允撰之家。我朝先世行有旧例,信郡王傲札之妻因欺侮其王,圣祖皇帝曾令休回外家,礼王福晋残刻,太祖高皇帝特遣王等将伊处死。
令尔等前去将朕谕旨降与允之妻,革去福晋,逐回外家。降旨于伊外家人等,另给房屋数间居住,严加看守,不可令其往来潜通信息,若有互相传信之事,必将通信之人正法,伊外家亦一人不赦。尔等回来后,再将此旨降与允裸。嗣后,伊若痛改其恶,实心效力,朕自有加恩之处。若因逐回伊妻,怀怨于心,故意托病不肯行走,必将伊妻处死,伊子亦必治与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