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以后,青的胸前别上了一只娇艳的玫瑰花,每天早晨天不亮他就会起来,摘下胸前别的玫瑰花,前往玫瑰花花海,挑选开得最美的那一朵,只有最美的花,才配得上她的暮华。
原来的那一片玫瑰花海已经被烧掉了,这一片花海是新种下的,有红玫瑰,白玫瑰,粉玫瑰,蓝色妖姬等,各色玫瑰,混杂在一起却又各自为营,争奇斗艳。
回到屋子里面之后就把两朵玫瑰花放在了一起,烧了旧的那一朵,那暮华就不得不跑到新的那一朵上面了。
玫瑰花灵,不能离开玫瑰花。
暮华每天就是机械的被转移来,转移去,始终没有和青说过一句话,就是一点一点地看着青在玄学的道路上四处求学。在丧尸横行的时代的年代,活下来的不是异能者就是玄学和神秘学的大拿,反而还比平时的时候好找师父,不用在漫漫人群之中小心翼翼的分辨。
只要是青找到了的师父,没有不收他这个弟子的,只因为他的拜师礼过于独特,让他们拒绝不了。
是不会再被污染变异的植物和动物。
天知道那些大拿面对着那些黄嫩嫩毛茸茸眼睛闪着光的小雏鸡和甘甜的苹果的时候有多激动。
当他师父?
当他徒弟都可以!
一个个都拿出毕生所学卿囊交授,只求这个徒弟高兴了再研究捣鼓点什么东西出来,以前不觉得有什么,现在觉得能够躺在一棵果树上面播着橘子晒着太阳听着悦耳的鸡鸣狗叫之声,真的是已经到达了人生的巅峰。
青的天资并不高,身边带着暮华也没有心思钻研,是以,虽然是什么什么什么的徒弟,什么什么什么的大弟子,什么什么什么的关门弟子,介绍自己的时候头衔儿特别的长,但实战经验为0。暮华冷眼看着,言芯兰都能打赢他,是个外强中干的东西。可人们时常会被长长的头衔给吓唬住,江湖中也渐渐有了一些名气。
转眼之间,就是百年,世界有自净的能力,到这个时候,矮人国排放的核污水已经没什么害处了,江湖之中有人召集,找个时间点把那些丧尸都杀了,名义就是恢复江湖每5年一次的狩猎大殿。
请帖在一个晚上突然间静静地躺在了青的桌面上,请帖的纸是用的白棉撒金纸,写请帖的墨有一种柏树的清香。
“竟然是云墨。”青拿起来嘟囔道,“暮华,这是云墨,能工巧匠做一年才能够得到一块,不能有机器做,据说这个墨有灵,其中一个表现就是用它写就的信件在写完的那一刻就会出现在收信人的桌子上,若是用机器做,这云墨,就没有灵了。”
“那么高级呀~我等着你出丑。”太久没有说话了,嗓子就像是一台生锈了的机器。
“你理我了!你已经一百多年没有理我了!”
暮华后悔开口了,刚刚想着看好戏,没注意,一激动就理他了,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