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筝的线断了,风筝就可以乘着风飞去很远很远的地方。】 ——题记
在所有的冒险小队中,出现最少的应该就是那个在背后默默支持他们的赞助者了吧。
赞助者一般只给他们带来金钱的帮助,很少会一起和他们去冒险。
温莎看着唐晓翼给他发来的信件,这次的冒险非常成功,他们应该很快就会回来了吧。
等这次回来,会待几天呢。温莎收拾了一下桌上的文件。
“咳咳咳。”温莎忽然感觉喉头一阵腥甜,拉开抽屉,颤抖的摸出一瓶药。拧开盖子,温莎咳得喘不上气,药瓶倒在桌子上,药片撒了一桌。胡乱抓起了两片吞下,咳嗽才停下。看着乱成一团的桌子,又要重新收拾了。温莎想。
羽之冒险队完成了冒险,他们去温莎那里玩了三天。三天后,他们又要去冒险了,唐晓翼和温莎说,他们这次走,要过很久才会回来了。
温莎每天一睁眼就是忙碌,忙到天黑才合眼。直到某一白天他眼前一黑昏了过去,再次醒来,他已经在医院的私人病房里了。
温莎的主治医生在温莎醒过来不久就急匆匆的来了,来了就拿着报告骂温莎。
“你上次来的时候我就和你讲了,你要多休息,少工作了。你知不知道你这次差点猝死了!”主治医生喘了口气,“而且你昨天是不是没有吃药?”
温莎低着头看自己的手,“就昨天一天没吃而已。”
“为什么不吃?”主治医生已经为温莎治好几年了,他这个病人看起来不像是会断药自杀的人。主治医生忽然想到了另一个可能,“你的药还有多少?”
温莎安静如鸡。
“我可是给你开了三个月的药,这才一个月出头。”主治医生发出尖锐的爆鸣。
“咳的受不了了,我就多吃了一点点。”温莎咳嗽了几声,他习惯性的去摸旁边的柜子,意识到这里是医院又快速收回手,“昨天太忙了,本来想着今天来医院在拿一点的。”
主治医生摇摇头,“我再给你开点药,记得按时服用,别哪天没病死,自己吃药给自己吃死了。肺源医院会帮你注意的,你最多还有六个月的时间,如果找不到匹配的肺源的话.......”
温莎挂完水之后就出了院。
温莎每天都开始按量吃药,只不过没有在意医生让他少工作一点的话,有时他会因为肺病咳的喘不上气,那种吃过药才从死亡边缘走出来的窒息感,陪伴了他几个月的时间。
正如唐晓翼说的,羽之很久没有回来。三个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肺源还是没有一点消息,人有的时候啊有再多的钱也没有用。温莎像是忽然明白了什么,他放下了工作,一个人来到了圣斯丁。
羽之他们不会每次都去找他,但是每次秘境结束之后都会去圣斯丁休整一下。温莎打算来碰碰运气,羽之可以给他发信件,但是他连羽之在哪里都不知道。
可惜,温莎是一个不被上天垂怜的人。乔治看着这个因病而不再上学许久没见的老熟人,告诉他唐晓翼他们一个多月没有回来了。
夜晚的圣斯丁十分的安静,温莎错过了最后一艘轮船,连最后一辆校车都错过了。他坐在公交站台,摸出药瓶吃了两颗药,药物的作用使他感到疲惫。温莎就这样坐在站台上闭目养神,忽然鼻尖闻到了一股很特别的香味,那香味和唐晓翼身上的藏银香是一个味道,有一种东方神秘的感觉。
温莎睁开眼睛,看见一眼望不到头的黑色公路上,慢悠悠的驶来了一辆老旧的校车巴士。这么老的校车现在还在使用吗?
校车在温莎的面前停下,黑漆漆的车窗里探出了一个长得娃娃般的女孩脑袋,甜美的笑着问:“这是海龟岛101号灵车,请问您要上车吗?”
温莎怔怔的看着女孩儿的脸,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女孩儿,就连贵族的公主都比不上。可是温莎往下看去,女孩儿的下面没有血肉,有的只是一具阴森森的清白人骨。
女孩的脸上挂着蛊惑人心的笑容,但是从脖子到脚全都是一块块人骨,“嘎哒嘎哒“的响个不停,似乎随时随地都会散架。女孩的脑袋和身体给人一种严重的不协调感,总觉得下一秒脑袋会从身体上掉落下来。
温莎虽然不知道自己遇到了什么,但眼前的这辆车应该不是什么好东西。温莎向后退去,但肩头的麻伊忽然像发现了什么东西一样,跳进车窗,消失在巴士里。
不管温莎怎么呼喊,麻伊都没有再出现。
“这里是101号灵车,请问您要上车吗?”那个女孩儿再次开口。
这时,巴士发出了启动的声音。温莎咬了咬牙上了巴士,反正自己也快死了,在死之前可不能抛下麻伊。
车上的人都带着黑袍安静的低着头,温莎尽可能让自己去忘记那个骷髅女孩儿,挺着脊背走在巴士里。他在巴士的最后一排找到了麻伊。
按照狐狸的年龄,十多岁的麻衣应该已经非常的老迈,平时总是趴在那里,很少站起来。但此时的麻伊好像返老还童了似的,欢快的在座位上打转,黑眼珠灵活的转动着,毛发变得有光泽,就像十年前一样有活力。
温莎抱着麻衣坐在最后一排,突然一只胖胖的小手搭在了温莎的肩膀上,“你是新来的吗?别那么紧张!”
温莎被吓了一跳,猛的回头,旁边坐的是一个体态肥硕的胖小子。胖小子整个人都包裹在黑色斗篷里,帽檐垂的很低,遮住了半张脸,胖小子的手手里拿着一桶爆米花,另一只手正抓起爆米花往嘴里送。
总算是看到一个正常的人了,温莎松了一口气,问道:“请问这是什么车子?它要把我们送到哪里呀?”
胖小子吃爆米花的动作停住了,“你不知道这车子要开到哪里,你上车干吗?”胖小子有些震惊。
“为了找它。”温莎指了指怀里的麻伊,“它是我的老搭档了,虽然很快就要老死了,但是我也不能把它丢弃在陌生的地方。”
“那你可真是来对地方了,因为我们正要去一个没有死亡也没有疾病的圣地,在那里,你的狐狸就不会老死了。”胖小子看了看温莎,又看了看麻伊。
不死的圣地,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地方,温莎只当这个男孩在开玩笑。
温莎笑了笑,问胖男孩,“那我们要去的是天堂还是地狱?”
胖男孩还摇了摇头,“我们要去的是人间圣地,只有这趟灵车才能到那里。圣地藏着一个秘境珍宝,他能够骗过死神,把生命永远的留在人间!”
秘境珍宝,温莎被这四个字吸引。这不就是羽之最近在忙着找的东西吗。
温莎是一个唯物主义者,他并不相信有什么东西可以违背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于是他以一副教育人的口吻对胖小子说,“别开玩笑了。新陈代谢是自然规律,就连宇宙都有衰亡的时期,人怎么可能永远不死呢?”
胖小子被激怒了,冲他生气的吼,“我没骗你!不信你自己看。”胖小子拉开了自己的黑色斗篷。
温莎扭头一看,被吓在了原地。原来胖小子的斗篷下根本就不是血肉之躯,而是一具白森森的骷髅架子,爆米花从嘴里吞进去,又从肋骨间的缝隙处哗哗啦啦的露出来。这还是活人吗?
温莎从座位上站了起,冲到门边开始拍门。“让我下车!让我下车!我才不要去什么人间圣地。”
骷髅女孩震惊的看着他,“好吧,我们尊重乘客的选择。”
车门打开,温莎跳下车。脚刚沾地就晕了过去。
温莎再次从医院醒来(被圣斯丁的学生发现送去医院),他得知了一个坏消息和一个好消息。
坏消息就是被这么一吓,他只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了。
好在好消息是找到合适的肺源了。
温莎看着唐晓翼发来的信件,唐晓翼回到了圣斯丁得知了温莎来找过他,立马写信给温莎说等羽之完成下个秘境唐晓翼就去找他,有什么事当面说。
温莎收好这封信件,就算唐晓翼在秘境里待很久,有了肺源他肯定可以活到下次见面。
没过几天,医院传来消息。那个说好了同意捐赠肺源的人的家属忽然不同意捐赠了.......
“是钱给的不够吗?”温莎笑了笑。
“是她消失了很久的妈妈,忽然出现说她的女儿不可以不完整的下葬。”主治医生小声的开口。
“行吧。”温莎放下电话。麻伊趴在温莎的腿上动了动耳朵,温莎摸了摸麻伊。
温莎又去了海龟岛,他先去圣斯丁给唐晓翼留下了一封信,然后彻底消失在了夜晚的迷雾里。
温莎抱着麻伊坐在海龟岛的公交站台,他看着远处即将落山的太阳,轻声笑了一下,太阳落下了,明天还会再升起。
温莎发现这辆车开往的地方竟然是很多年前,他和唐晓翼进入不了的尤加特拉希生命城。原来路竟然在地底,怪不得他们绕了城墙很久也没找到门。
进入了生命城,温莎看见了路旁缠绕着很多树枝,树枝上竟然长着很多的人脑。他忽然想到了,在家族里的一本书上看到的东西。
这是北欧神话中的生命之树,传说在宇宙的中心,树立着一颗巨大的梣树,称为“尤加特拉希”。这棵树是宇宙万物的起源和载体,它生机盎然,茂密的枝叶覆盖了整个天地。为神树提供养分的有三眼泉水,其中一眼叫密密尔泉。泉水充满了知识和智慧,无论是谁,只要喝了密密尔泉里的泉水,就会变得既有知识又富有智慧。而他们的智慧和意念会永远的凝固在宇宙树“尤加特拉希”之上,成为生命成永恒不灭的神明。
这个传说竟然是真的!温莎看着树枝上的脑子,只要他喝了泉水,他就能活下来了。
温莎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只注重事实。只要可以活下来,就算身体变成骷髅也没有任何关系。
当温莎终于来到了密密尔智慧泉,喝下泉水后感觉压在胸口上的石头消失了,一年多了,他终于......温莎的手摸着自己的脸,忽然低低的笑了。怪不得没有喘不上气的疲惫感了,原来是自己已经不需要呼吸了呀。
这里真的是人间圣地,他可以在这里得到永生。温莎在接下来一年的时间里,身上的血肉渐渐消失,成为了一具骷髅。一年的时间他熟悉了尤加特拉希生命城所有的地形。他在生命树的树洞里,发现了一个神奇的地方,这里是他那个沉在泉底的祖先留下来的地方。
温莎在伊顿公爵留下的发黄的资料里得知了400多年前发生的一切。还有三年,就是上一次灾难的500年后了,生命树的花又要开了。
在温莎来到地下城的第三年,他已经成为了神树最好的信徒,神树的力量也为他所用。
温莎曾阻止过神树,让这里的居民成为养分,不就是杀了他们,温莎可以帮祂去寻找得了绝症却想活着的人,让他们自愿的成为祂的养分。
神树为了能获取更多的养分结出更多的果实欺骗温莎,说祂没有杀死他们。被祂选中的人,会得到永生。温莎能感觉到树上所有的脑子在同一时间转向了他。神树还说,只要自己活着,温莎也会活着。温莎为他办事,祂就给温莎可以让人不变成骷髅就永生的力量。
温莎在开花的前一天,安排好了第二天将养分接回来的巴士。
温莎坐上了前往圣斯丁的巴士,他每天都会坐这辆巴士,寻找想获得永生的神树养分。
没想到在巴士上温莎看见了那个,他没有等到的人。那个人身边还多了四个不认识的孩子和一只狗,听着他们的对话。原来这是他新引导的小队啊。
温莎勾了勾嘴角。他的唐,在哪里都会闪闪发光。可明明,在一开始他们才是朋友啊。如果不是渐冻症,让他认识了一群朋友,他的身边应该只会有他一个人才对,为什么现在他会用一种看敌人的眼神看自己呢。
唐晓翼看见了温莎,火狐狸标志还是挺明显的。温莎看见唐晓翼插在口袋里的右手。
温莎伸出手,与此同时唐晓翼用左手拔出藏银刀。温莎比唐晓翼快一步,他钳住墨多多的手腕,火狐狸麻伊跳上了多多的肩头,尖尖的利齿威胁般的抵在多多的脖颈上。
“好久不见,唐。”温莎抬起头,露出了自己的脸。“没想到竟然还能见到活着的你......这几个冒失的小孩和赖皮狗,就是你寄予厚望的新团队吗?”
温莎嘲弄的笑着。自己没有他们好吗。
“好久不见,温莎。看来不管你是人还是鬼,都是个恶习不改的混蛋!快点把多多放了。”唐晓翼沉着脸,冷冷的看着故友。温莎笑着,恶习不改?他只不过是让麻伊咬过几个讨厌的人。
车厢里的气氛很紧张,战争一触即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