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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政治制度 锦衣卫 东厂 西厂 明朝官制 上

中国历史古代篇章

一、明朝政治制度

历史沿革

君权集中

在明代以前,历朝大体上沿用秦始皇所创立的君主之下设宰相辅政的政治体制框架,只是相权的形式和职权的大小略有不同。明朝初年,在沿用汉唐旧制基本上承袭元朝旧制,在中央设三大府:中书省,下统六部,职掌行政事务;大都督府,统管军事;御史台,职掌监察事务。地方设行中书省,置平章政事,总管地方事务。但朱元璋对此很不满意,他亲自设计、制定了几项重要的政治制度,对以往政治制度进行了大胆的变革和创新。

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以宰相胡惟庸谋反,于是废去丞相一职,并告诫后世子孙不得复立。秦、汉以来实行一千六百馀年的丞相制度自此废除,六部直接向皇帝负责,相权与君权合而为一,皇帝大权独揽。明朝政治体系施行军权、行政权、监察权三权分立的国家体制,后期由于监察权被废止,国体失衡很快衰败。由于国家事务繁多,皇帝无法处理,洪武十五年(1382年)九月罢四辅官,仿宋殿阁制设内阁。其后的清朝也大多继承明朝的政治制度。内阁只为皇帝的顾问,相当于幕僚长的职务(但后来内阁的地位逐渐提高,内阁首辅成为事实上的宰相,“虽无宰相之名,但有宰相之实”)

奏章的批答为皇帝的专责。内阁大学士一职多以硕德宿儒或朝中大臣担任,只照皇帝的意旨写出,称“传旨当笔”,权力及地位远远不及过去的宰相。宣宗时期,由于杨溥、杨士奇、杨荣等三杨入阁,宣宗批准内阁在奏章上以条旨陈述己见,称为“票拟”制度,又授予宦官机构司礼监“批朱”。票拟之法补救可君主不愿面见阁臣之弊,但内阁大臣与皇帝沟通,全赖司礼监。由是开启明朝宦官专政之大门。为加强对全国臣民的监视,明太祖还设立特务机构锦衣卫,明成祖又设立东厂,明宪宗再设西厂(后来取消),合称“厂卫”,由宦官统领,自此明朝宦官之权势无以复加。

文官治国

仁宣二帝之后崛起和成熟的文官集团,逐渐成为左右朝廷政策的强大力量,甚至皇帝本人在面对这种朝臣的压力之时,也不能不有所顾忌。

以都察院御史和六科给事中组成的言官队伍,这批人在本朝品位虽卑,但政治地位却很高,在历次政治运动中都发挥了关键的作用;他们上则规谏皇帝,左右言路,下则弹劾、纠察百司、百官,巡视、按察地方吏治等。大凡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衙门,从皇帝到百官,从国家大事到社会生活,都在言官的监察范围,既威慑百官安分守道、各司其职,也要求皇帝本人的所作所为应该符合天道本身。除了言官之外,翰林院、六部、内阁等官员也多次成为诤谏刺劾的主力军。1577年,张居正父亲去世,按例应回乡丁忧,然而在皇帝挽留下夺情留任;朝中其他大臣认为本朝以孝为大,张居正不应眷念职位。愤怒的官员决定参劾首辅大臣。先是两位翰林,后是两位刑部官员,冒着受到皇帝严厉处罚的风险,上奏参劾张居正。虽然四位官员果然受到杖刑,却在朝内赢得了忠臣的好名声。

这也不是皇帝昏庸和懒惰造成的,明朝中期的很多皇帝们都因为要权力和大臣们进行过殊死的斗争,皇帝是权力的来源,他可以给人权力也可以剥夺权力,并且掌握人的生死,这是他唯一可以威胁大臣的地方。但是偏偏明朝的大臣不怕死,而皇帝撤换了一个大臣,会有更多的大臣站出来维护这个集体的权力。所以皇帝也苦于要不回自己作为统治者的行政权力,只能逐渐的退居深宫,做最高的决议人。而所谓廷议这种事情已经不太需要皇帝的参加了。

明朝皇帝个人的自由到最后已经是狭小到无以复加了。甚至连立储君这样的事情也没有自由。万历的国本之争对比康熙帝随心所欲的换太子,可知万历帝的权力被限制。明末在各项制度上已经接近于早期欧洲的君主立宪,正如欧洲君主国家的储君们被选择出来需要经过内阁的批准。

明朝的太子被立出来是也要获得内阁的首肯的,在中国历史上明朝是首例皇帝立储都身不由己的。明朝皇帝们早期都曾经试图确立以自己的想法来施政,但无一例外的被大臣们驳回,退居深宫是他们唯一的选择,除非他们不顾舆论的压力,对大臣进行残酷的屠杀以换取自己的的权力。但是在明朝这样做的可能性很小,嘉靖帝开始的镇压并没有吓倒明朝的大臣,倒最终吓倒了皇帝自己。这些皇帝们,在深宫打发这自己无聊的岁月的时候,其实大部分的人心中很无奈。

明朝的体制决定了皇帝交出行政权力对这个国家的运作更加的有利。所以皇帝们不得不无奈的退居深宫。

总之明朝皇帝想要行使权利,有诸多掣肘。

宦官干政

魏忠贤的出现打乱了明朝的文官治国体系,在他疯狂的屠杀迫害之后,行政权力转移到宦官,大臣的权力被剥夺。

明朝宦官专权实际上是皇帝想夺回权力的工具。宦官们惟利是图,只有依靠皇权才能生存。而且,对于那些宦官,如果皇帝嫌他权利太大,与之形成矛盾,皇帝不高兴了一纸诏书就可以扳倒,因为这时皇帝就与内阁和大臣一边了。这绝非唐朝时,宦官权利大到可以杀皇帝可比。比如英宗于曹吉祥,宪宗于汪直,武宗于刘瑾,思宗于魏忠贤,无不如是。

组成部门

主要机构

朱元璋废宰相一职,仿宋殿阁制设内阁。明朝在中央设置六部、五寺、特务机构内行厂、三公、诸司、外三监、内十二监 。[1]

六部

明朝在中央设置吏、户、礼、工、刑、兵六部,与前代相比,明朝最初在每部增加尚书侍郎各一。胡惟庸案之后,朱元璋废丞相之职,取消中书省。六部因此地位得到了提高。每部只设一个尚书,两个侍郎,原有的各科尚书降为郎中。各部尚书和侍郎的官阶也上升。其中以吏部(主管文官升迁)最为重要,户部人员最多。礼部(主管祭祀大典)与工部(主管公共建设)地位较低。

监察机构

明初沿袭元的监察制度,设立御史台,有左右御史大夫各一名。洪武十三年(1380年)后,朱元璋废御史台。两年之后,朱元璋设立新的监察机构—都察院。都察院下面设立监察御史若干人,分巡全国各省,称为十二道监察御史。每道有监察御史三至五人,范围大体为一省。但监察御史都驻在京师,有事带印出巡,事毕回京缴印。到明末,监察御史分为十三道,共有一百一十人。

六科

明朝开始只设了给事中。到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设都给事中六人,分吏、户、礼、工、刑、兵六科,每科一人。该制度基本是继承了唐朝的门下省制度。六科官职品级虽低,然职权很高。他们可以不赞成皇帝的意旨。而该制度也发挥了一定的改善朝政作用。

五寺

五寺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大理寺与刑部和都察院合为三法司,其职权与最高法院相似。大理寺的首长称为大理寺卿,也是九卿之一。其余四个寺的卿职权较低。太常寺负责祭祀;太仆寺管理马匹;光禄寺负责寿宴;鸿胪寺负责接待外宾。

内阁

在废除丞相制度后,朱元璋亲理政务,一度深感疲惫,于是设立四辅制度来辅佐政事。但这项制度效能不彰。洪武十七年(1384年)后被废。之后朱元璋请来几位翰林学士帮忙辅佐,这些翰林学士的官职被命为“某某大学士”。这也就是所谓的内阁机构。[10]

特务机构

明朝主要的特务机构包括锦衣卫、东厂和西厂,武宗时期还一度设有内行厂。 锦衣卫设立于洪武十五年(1382年),直接听命于皇上,可以逮捕不法之人,并进行不公开的审讯。在东厂设立后,锦衣卫权力受到削弱。东厂成立于永乐十八年(1420年),是明成祖为了镇压政治上的反对力量而成立。地点位于京师东安门北。东厂的主要职责就是监视政府官员、社会名流、学者等各种政治力量,并有权将监视结果直接向皇帝汇报。依据监视得到的情报,对于那些地位较低的政治反对派,东厂可以直接逮捕、审讯;而对于担任政府高级官员或者有皇室贵族身份的反对派,东厂在得到皇帝的授权后也能够对其执行逮捕、审讯。

东厂在设立之初,就由宦官担任提督,后来通常以司礼监秉笔太监中位居第二、第三者担任。西厂设立于宪宗时期,首领为汪直。1482年后被废。其后又被武宗短暂恢复。 内厂设置于武宗时期,首领为宦官刘谨,刘谨伏诛后,内厂与西厂同时被废,仅留东厂。

其它机构

三公、詹事府、翰林院、太医院

包括太师、太傅、太保。这些官职都是虚弦。他们名为辅导太子,但实际上辅导太子的机构是詹事府。詹事府下设两坊、一局、一厅。此外还有太医院。太医院附属有生药库和惠民药局。而翰林院远较太医院重要。翰林院首长则是翰林学士。

诸司

指不属于各部院的司。主要指通政司和行人司。通政司负责传递公文,公告周知。行人司负责到地方上颁诏谕及赴外国作使臣。[13]

外三监

包括国子监、钦天监、上林苑监。钦天监负责观测星象。国子监是教育机构,有祭酒一人,司业一人,监丞一人,博士五人,助教十五人,学正十人,学录七人,典簿一人,典籍一人,典馔两人。上林苑监负责掌管皇帝的御花园,畜牧场与菜圃。

内十二监

为宦官衙门。事实上只有在这些衙门工作的宦官才是太监。包括司礼监、内宫监、御用监、司设监、御马监、神宫监、尚膳监、尚宝监、印绶监、直殿监、尚衣监、都知监。以司礼监最为重要,监内的提督太监主管宫内一切宦官礼仪刑名。而秉笔太监在宦官极端专权时竟代替皇帝批公文。此外还设有四个司(惜薪、钟鼓、宝钞、混堂),八个局(兵仗、银作、浣衣、巾帽、针工、内织染、酒醋面,司苑),合为内官廿四衙门。宫女也有六个局(尚宫、尚仪、尚食、尚寝、尚功等),每个局下设四个司。

宗室

爵位等级

明制皇子封亲王,授金册金宝,岁禄万石,府置官属。护卫甲士少者三千人,多者至万九千人,隶籍兵部。冕服车旗邸第,下天子一等。公侯大臣伏而拜谒,无敢钧礼。亲王嫡长子,年及十岁,则授金册金宝,立为王世子,长孙立为世孙,冠服视一品。诸子年十岁,则授涂金银册银宝,封为郡王。嫡长子为郡王世子,嫡长孙则授长孙,冠服视二品。诸子授镇国将军,孙辅国将军,曾孙奉国将军,四世孙镇国中尉,五世孙辅国中尉,六世以下皆奉国中尉。

皇姑曰大长公主,皇姊妹曰长公主,皇女曰公主,俱授金册,禄二千石,婿曰驸马都尉。亲王女曰郡主,

郡王女曰县主,孙女曰郡君,曾孙女曰县君,玄孙女曰乡君,婿皆仪宾。郡主禄八百石,郡主以下依次递减。

宗藩管理

明初,朱元璋设计的典章制度包括了政治,经济,军事等诸方面。他继汉晋以后第三次实行分封制度,建立诸藩。

朱元璋分封诸王,则完全出于己愿。朱元璋之所以分封诸王,显然怀有一种理想,那就是“法古建邦”,“分茅胙土,以藩屏国家”,“藩辅帝室”这一理念的关怀所系。这一点从他的分封诏书中可以清楚知道。

从此意义而言,朱元璋的分封诸王是中国历史上汉代以降一次带有分封本意的复古行动。明初分封的诸王,虽不领土地,人口,但是领有军队。一般诸王都领有二三卫,大者拥军二三万,如秦王,晋王,燕王等;小者亦近万。如此多之兵,不待征发已是数万之众。故而就出现了清人杨椿所说的局势,“高皇帝崩,遂人人有帝制自为之意。”[16]

而朱元璋选择的皇位继承人太子朱标乃一柔仁之人,即使不早亡,这些强藩兄弟势力坐大亦是指日之事,后患无穷。不料朱标早死,皇位竟然落入皇太孙朱允炆之手。这种情绪从建文继承皇位到削藩时已经显露出来。那些势力强大而志大才疏的皇叔们不是输给了建文帝,而是输给了朱棣。颇有乃父风范的燕王朱棣,瞅准了建文帝削藩,变更官制这些违背祖训的举措,公然打起“清君侧”的大旗,起而发动靖难叛乱。历时四年的血战,燕王终于成为明朝的最高统治者。

朱棣以违背祖训为借口而发动叛乱,也违背祖训起来。在宗藩政策上,他成为建文帝未完成事业的实际执行人。削藩,瓦解有势力的同宗兄弟的力量是朱棣上台后的一大任务。与建文帝不同的,是朱棣政治上的手段老练和策略性。在一定意义上,朱棣吸收了建文帝削藩的经验,与建文帝彻底的冒进的做法不同。在宗藩问题上,朱棣最后采取了豢养藩王的政策。

在一种特殊背景下最终形成的明代宗藩政策,给这个明朝带来无穷祸害。豢养藩王政策,使诸家藩王无所事事。既不能朝见皇帝,参与朝政,亦不能参与地方事务。他们生活在划定的地方范围内,不能参与经济,军事建设,只有个别藩王从事一点个人喜好的文化活动,周王朱橚写出了《救荒本草》,朱载堉玩抚琴弦之际悟出了“十二平均律”的音乐理论。因此,明代宗室藩王们除了不断地从事人口生产外,别无他途。宗室人口,从洪武年间的二十几家,至正德和嘉靖年间发展到了二万余人,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研究员王春瑜估计至明末大约有十万左右。

这众多的人口,形成一个特殊的阶层,消耗大量社会财富,坐食民脂民膏终老。仅俸禄一项,就占了明朝开支中的绝大部分。明代宗藩每年消耗的开支成为明代财政支出中一个大头,成为明代财政的一大包袱。这足以令明朝最高统治者的皇帝寝食难安。这从明代众多的户部尚书以及朝臣关于宗藩开支的奏折中可以得知。明代宗藩成了寄生阶层,尾大不掉。

这一切,是这个帝国的设计者朱元璋当初分封诸王时无论如何也不曾预见到的。在特殊环境下形成的明代宗藩制度潜藏的祸患,在朱棣死后就甩给了他的后来者去承受他篡逆带来的恶果,而这一切都是朱元璋亲手培植种下的。

特点

朱元璋废丞相制度,以六局部理天下政务,中国的宰相制度今后被废弃。内阁拥有“票拟”之权。这就使它对天子权利的限定,超越了过来的宰相,由于票拟是下达天子诏令的正常途径,以是明代内阁限定天子滥动手诏、中旨的妥协,愈加制度化,和内阁相共同,另有六科给事中也在制度上间接起着限定皇权的作用。

地方六部而且间接向天子担任,对上面上的奏折有票拟权(对事情处置提来由理意见),并有对天子旨意的封驳权(即可以对天子下达的下令予以支持,而且可以不予实行)

权益变革:从永乐年间只是对政策提来由理意见而且没有其他的权益,到明朝前期成为另一种丞相制度的代称,而且偶然权益可以高出于天子之上。是权益一步步变大。

影响

明朝的政治制度使得明朝精英阶层空前膨胀和精英阶层确立了独立性,无论是经济上的独立性还是思想上的独立性都在不断加强,单个精英或精英团体与君主或皇帝的利益,与帝国的利益越来越难协调一致;而君主的权威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在逐渐下降。因此,出现了明朝皇帝越来越难以控制文官集团,越来越难以随心所欲。维护君主,打击精英,反历史潮流而动,严重破坏生产力,破坏经济和社会的健康稳定成为历史必然。

评价

明朝政治制度比以往历代都更完备,其中异于历代而影响最大的,当首推丞相制的废除与内阁制的设立。历史上多有相权对于皇权的威胁,明代丞相制的被永远废弃,是皇权对于相权取得的彻底胜利。但是,偌大的政务丛杂,皇帝绝不可能凡事亲裁,只得设立内阁助理。

这情况决定了,一方面,内阁从一开始就是不定性的,职权并不明朗,以后事实亦表明,内阁纵然得到皇帝青睐,得到迅速发展,但始终没有法定的地位,不能正式统率六部百司。另一方面,皇帝虽然离不开内阁,但仍然顾忌内阁会演化成为事实上的丞相,威权震主,于是以司礼监加以牵制,出现“外相”。“内相”并存,而内相往往以亲近皇帝更为得势的局面。

从总体而言,历代丞相多是饱受儒学熏陶、文化层次较高的有识之士,其忠君、忧国忧民的观念虽然有很大的阶级局限性,但毕竟还是存在的。而司礼监的太监则多是文化素质低下,由于种种不固定的因素而得到皇帝宠幸的,其中不乏狡诈之徒,这样的人与内阁内外共事,本身就只能对阁权的妨碍与牵制,易于出现宦官口衔天宪控制内阁的局面,宦官一再擅权,正是明代政治日更黑暗乃至不可收拾的重要原因。

明朝的政治制度,指的是明朝时期的典章制度等。

明初继续延续元朝的政治制度,后来朱元璋废除中书省,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后来设置内阁,内阁的作用只是顾问,六部的权力也比较弱。但是这只是明太祖创立这套体制的初衷,并只在洪武和永乐两个朝代执行过。整个明朝,后来的满清政治制度非常接近此种制度。

到了仁宣二帝之后,因为当时明朝文官治国的思想开始逐渐浓厚,具体的行政权向内阁和六部转移。同时还设有监察机构和特务机构,加强对全国臣民的监视。在地方设立三司,加强地方管理。

二、锦衣卫

设置原因

朱元璋设置锦衣卫以驾驭不法群臣为目的,《明史·刑法志》记载:“胡惟庸、蓝玉两案,株连且四万。”

朱元璋为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特令其掌管刑狱,赋予巡察缉捕之权,下设镇抚司。洪武二十年(1387年),朱元璋下令焚毁锦衣卫刑具,所押囚犯转交刑部审理;同时下令内外狱全部归三法司审理,将锦衣卫废除。明成祖时,锦衣卫又得以恢复,并由北镇抚司专门处理诏狱。明初两代皇帝重用锦衣卫,其后,有明一代,此弊终难去矣。

机构沿革

明初时期

洪武十五年(1382 年),朱元璋设置锦衣卫。初始职能为三项:其一,守卫值宿;其二,侦察与逮捕;其三,典诏狱。此三项职能在一段的时期内并未设立供其稳定实施的制度。

洪武二十年(1387 年),朱元璋认为锦衣卫有滥用职权,依势作宠之态,便此时至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将内外刑狱从锦衣卫职责中废除,交由法司处理。

明初,“ 胡蓝之狱” 、“ 郭恒案” 、“空印案” 多有锦衣旗校奉命活跃其间。[3]

强化权力

此期锦衣卫的职权有所扩大。一些在朝廷中由宪司负责的事项逐步由锦衣卫处理。镇抚司由卫的下属独立于锦衣卫,权力扩大,可直接向皇帝上奏。

正德初期,太监刘瑾操握政权,将心腹布于朝廷各要位上,锦衣卫指挥使石义文也常对刘瑾阿谀奉承。随着刘瑾权势的进一步扩大,锦衣卫不得不依附于东厂,厂卫格局形式发生变化。在由钱宁治理卫事时,锦衣卫权势再一次上升。

明世宗嘉靖时期是锦衣卫权力鼎盛时期。此期的锦衣卫权力程逐步上升趋势,待陆炳执掌卫政之时,锦衣卫权力达到顶峰,卫权甚至超越厂权,东厂亦为之低头俯首。

史书上对隆庆、万历时期的锦衣卫人事变迁少有记载。以万历时期为例:万历初期,朱希孝为锦衣卫指挥使。其对权力的行使可谓规规矩矩,不扩大事态,严格遵守规矩,对事物的处理比较谨慎。万历十年,刘守为锦衣卫都督,其与东厂狼狈为奸,作威作福,虽对锦衣卫的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造成了锦衣卫与东厂互利互惠、相互合作的局面。万历后期,神宗久久不理朝政,此时非法羁押、长期监禁的情形普遍存在。此时锦衣卫权力不及东厂之势。

明朝末期

锦衣卫权力低于东厂,沦为其附庸。自万历年间,明朝的社会矛盾逐渐加深,朝廷分崩离析,大臣们结党自拥,大太监魏忠贤权倾内外。熹宗初期,刘侨为锦衣卫镇抚司指挥,因为人正直,“不肯献媚,不肯杀人” ,遵纪守法,魏忠贤便借势将其削官免职。随后,田尔耕投靠魏忠贤,甘愿作其义子。其为人“阴险狡诈”,又因其“缉捕有功”升为锦衣卫都督。

崇祯初期,朱由检虽已拨乱反正,但社会矛盾一时并未消除。此期由董琨治理锦衣卫之事,此人急功近利,不久便被罢免。随后由吴孟明掌管锦衣卫,此人虽公正,但为不阿,行事时总观望东厂之态。崇祯末期,骆养性掌管锦衣卫。

主要职能

侍卫仪仗

锦衣卫首先是皇帝的侍卫亲军和仪仗队,由将军、校尉和力士组成。将军初名“天武”,永乐时改称“大汉将军”,选取体貌雄伟、有勇力者充任,作为殿廷卫士。校尉、力士拣选民间身体健康、没有前科的男子充任,校尉掌管卤簿、伞盖,力士举持金鼓、旗帜。

平日里没有朝会活动时,各卫亲军分别值守皇城四门,唯独锦衣卫将军在午门外昼夜守卫,总共100人。午门是宫城的正门,可见锦衣卫地位之高。

皇帝在奉天门(今故宫太和门)御门听政的时候,锦衣卫堂上官一员侍立在御座西侧,负责传旨。锦衣卫将军一百二十九人与千户二人、百户四人,分别守护在丹陛、御道、金水桥以及奉天门广场的各个门前。此外还有锦衣卫校尉五百人,排列在午门内外,负责鸣鞭及执掌仪仗。

每年正旦、冬至、万寿节三大朝会,锦衣卫与其他亲军一起承担侍卫和仪仗职责。仪仗队伍共有四千人余人,其中锦衣卫多达一千五百人。朝会期间距离皇帝最近的就是锦衣卫,随时侍奉左右,听候调遣。

每当皇帝因祭祀或巡游而出宫时,锦衣卫也要在驾前扈从。他们有的负责沿途巡视,有的负责在銮跸与京城之间传报消息,有的在驾旁侍骑,传奏御辇的起落。

《出警入跸图》中的锦衣卫(伞盖下为万历皇帝,红衣者为锦衣卫校尉,着甲扛刀者为锦衣卫大汉将军)

由于具有仪仗队的职能,所以锦衣卫的服饰异常华美。校尉穿的官服因袭了元代礼服的样式,《长安客话》中称其“鹅帽锦衣”,也就是用鹅毛装饰的帽子和颜色亮丽的衣服。每当皇帝祭祀或巡游时,作为侍从的锦衣卫校尉更要身着飞鱼服,腰佩绣春刀。飞鱼服是仅次于蟒袍的隆重礼服,官员到了一定品级才能穿着。绣春刀轻巧短小,除非御赐,否则不能擅自佩戴。景泰年间,锦衣卫指挥使和当值侍卫又获准穿着麒麟服,这是公、侯、伯、驸马才有资格穿的礼服。锦衣卫大汉将军在当值时要穿戴饰以小旗的头盔、对襟的罩甲。盔甲有金盔金甲、红盔红甲和红盔青甲等各种颜色。腰间还要悬挂宫禁金牌和佩刀,手持金瓜或斧钺。现藏于台北故宫博物院的《出警入跸图》中能清楚地看到随驾扈从的锦衣卫官军。

侦缉廷杖

“巡查缉捕”是锦衣卫区别于其他各朝禁卫军的特殊之处,负责侦缉刑事的锦衣卫机构是南、北镇抚司,其中北镇抚司是洪武十五年添设,专理皇帝钦定案件。成化元年,增铸北镇抚司印信,一切刑狱不必关白本卫。北镇抚司拥有自己的诏狱,可以自行逮捕、刑讯、处决,不必经过一般司法机构。 南、北镇抚司下设五个卫所,其统领官称为千户、百户、总旗、小旗,普通军士称为校尉、力士。

廷杖就是把触怒皇帝的大臣拖出午门杖打。负责行刑的就是锦衣卫校尉,监刑的是司礼监太监。受杖官员被扒掉官服,用草绳捆绑,趴在地上,受杖80棍,行刑校尉每5棍一换,共用16人。行刑校尉以司礼监太监的表情动作为下杖轻重的依据:若太监两脚成外八字张开,受刑之人尚能留下一条性命;若太监两脚尖靠拢,受刑之人就要毙命杖下。有明一代共行廷杖500余次,杖毙的大臣达50多人。

作为皇帝的贴身卫队,为了保证皇帝的安全,锦衣卫必须防患于未然。他们于是时时出动,刺探可能威胁皇权、危害朝廷的行为和言论,并捉捕和审讯嫌疑人。他们的这项任务被皇帝特许,并逐渐演变为军事特务的职能。

洪武时期,因为锦衣卫有非法凌辱、虐待囚犯的行为,朱元璋下诏焚毁锦衣卫刑具,废除了他们的这项职能。明成祖朱棣登基之后,恢复了锦衣卫的所有权力,并有所加强。他设置了北镇抚司,专理“诏狱”,可以直接逮捕和拷问犯人,刑部、大理寺、都察院这些司法机关无权过问。明宪宗成化年间又增铸了北镇抚司印信,一切刑狱专呈皇帝,毋须通过指挥使转达,使锦衣卫北镇抚司成为皇帝直辖的司法机构,权力达到极致。负责侦察、缉捕的锦衣卫官校称为“缇骑”。由于权力缺乏限制,他们为了邀功请赏而罗织罪名,不择手段地扩大牵连范围,制造的冤假错案不胜枚举。

军事编制

明初军制为“卫”和“所”,每卫辖正规军士约五千人,其下设所,分为千户所和百户所,京城的禁卫军所辖卫所为四十八处。洪武十五年,朱元璋改革禁卫军,建立了十二个亲军卫,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锦衣卫”。

官职等级

指挥使一人,正三品;

指挥同知二人,从三品;

指挥佥事三人,正四品;

镇抚使二人,从四品;

十四所千户十四人,正五品;

副千户,从五品;

百户,正六品;

试百户,从六品;

总旗,正七品;

小旗,从七品。

下属有将军、校尉、力士,对外有参某某事、校令。

制服配置

锦衣卫高级官员有三种服饰:蟒服、飞鱼服和斗牛服。

蟒袍

蟒袍是一种皇帝的赐服,穿蟒袍要戴玉带。蟒袍与皇帝所穿的龙衮服相似,本不在官服之列,而是明朝内使监宦官、宰辅蒙恩特赏的赐服。获得这类赐服被认为是极大的荣宠。

明《万历野获编·补遗》卷二说:“蟒衣如像龙之服,与至尊所御袍相肖,但减一爪耳。”

《明史·舆服志》:“宦官在帝左右必蟒服,……绣蟒于左右,系以鸾带。……次则飞鱼……。单蟒面皆斜向,坐蟒则正向,尤贵。又有膝襕者,亦如曳撒,上有蟒补,当膝处横织细云蟒,盖南郊及山陵扈从,便于乘马也。或召对燕见,君臣皆不用袍而用此。第蟒有五爪四爪之分,襕有红、黄之别耳。”

这段记载可知,蟒衣有单蟒,即绣两条行蟒纹于衣襟左右。有坐蟒,即除左右襟两条行蟒外,在前胸后背加正面坐蟒纹,这是尊贵的式样。至于曳撒是一种袍裙式服装,于前胸后背饰蟒纹外,另在袍裙当膝处饰横条式云蟒纹装饰,称为膝襕。

飞鱼服

飞鱼

《山海经》:“其状如豚而赤文,服之不雷,可以御兵。”具有神话色彩。

《林邑国记》:“飞鱼身圆,长丈余,羽重沓,翼如胡蝉。”是一种龙头、有翼、鱼尾形的神话动物。

《明史·舆服志》:“嘉靖十六年,群臣朝于驻跸所,兵部尚书张瓒服蟒。帝怒曰:‘尚书二品,何自服蟒’。张瓒对曰:‘所服乃钦赐飞鱼服,鲜明类蟒,非蟒也’”。

飞鱼类蟒,亦有二角。所谓飞鱼纹,是作蟒形而加鱼鳍鱼尾为稍异,非真作飞鱼形。飞鱼纹,《山海经·海外西经》:“龙鱼陵居在其北,状如狸。”因能飞,所以一名飞鱼,头如龙,鱼身一角,服式为衣分上下二截相连,下有分幅,二旁有襞积。

飞鱼服是次于蟒袍的一种隆重服饰。至正德年间,如武弁自参(将)游(击)以下,都得飞鱼服。嘉靖、隆庆年年间,这种服饰也颂及六部大臣及出镇视师大帅等,有赏赐而服者。官员要有一定品级才允许着飞鱼服。

斗牛服

明朝赐予一品官员的官服,上绣虬属兽斗牛,故名。

清《渌水亭杂识》卷二:“ 明朝翰林官,五品多借三品服色,讲官破格有赐斗牛服者。”

《明史·舆服志三》:斗牛服与蟒服、飞鱼服,因服装的纹饰,都与皇帝所穿的龙衮服相似,本不在品官服制度之内,而是明朝内使监宦官、宰辅蒙恩特赏的赐服。获得这类赐服被认为是极大的荣宠。斗牛服是次于蟒服、飞鱼服的一种隆重服饰。

《晋书·张华传》:晋惠帝时,广武侯张华见斗牛之间常有紫气,请通晓天文的雷焕去询问,雷焕说是丰城宝剑之精,上彻于天,就让雷焕为丰城令。焕到任,掘狱屋基得一石函,中有双剑,刻题一曰龙泉,一曰太阿。乃一以送华,一以自佩。后张华被杀,剑忽不见。雷焕死后,其子持剑过延平津,船至江中,剑忽跃出,堕水。但见二龙蟠萦有文章,水泯警沸,于是失剑。

《天水冰山录》:着从严嵩家抄没的财产名录,其中有五爪云龙过肩妆花段(缎),各种颜色质料的蟒龙纹衣料。如蟒龙补、过肩蟒龙。蟒、蟒补、过肩蟒、过肩云蟒、百花蟒;斗牛、斗牛补、斗牛过肩、斗牛过肩补;飞鱼、飞鱼补、飞鱼过肩、飞鱼通袖等各式衣、圆领、袍、袄、女衣、女袍、女袄、女披风等成衣和织成衣料,即按照成衣款式的结构裁片排料而织制的服装匹料。明代斗牛服在北京南苑苇子坑明墓、南京太平门外板仓村明墓、广州郊区明墓均有实物发现。

影响评价

由于锦衣卫是由皇帝直接管辖,朝中的其他官员根本无法对他们干扰,因而使得锦衣卫可以处理牵扯朝廷官员的大案,并直接呈送皇帝。所以,朝中官员多畏惧锦衣卫。但是,锦衣卫的刑讯范围只针对官员士大夫,所以一般不会审讯以及捉拿普通百姓。普通的百姓刑、民事案件只通过正常的司法进行处理。

洪武时期,因为锦衣卫有非法凌辱、虐待囚犯的行为,朱元璋下诏焚毁锦衣卫刑具,废除了他们的这项职能。明成祖朱棣登基之后,恢复了锦衣卫的所有权力,并有所加强。他设置了北镇抚司,专理“诏狱”,可以直接逮捕和拷问犯人,刑部、大理寺、都察院这些司法机关无权过问。明宪宗成化年间又增铸了北镇抚司印信,一切刑狱专呈皇帝,毋须通过指挥使转达,使锦衣卫北镇抚司成为皇帝直辖的司法机构,权力达到极致。

负责侦察、缉捕的锦衣卫官校称为“缇骑”。由于权力缺乏限制,他们为了邀功请赏而罗织罪名,不择手段地扩大牵连范围,制造的冤假错案不胜枚举。

另外,锦衣卫拥有特权,无形中令他们可胡作非为、贪赃枉法而又得到了皇帝的“屏障”保护,造成了社会的混乱不堪。所以说,明之亡于厂卫,是间接引起明朝灭亡的原因之一。

历任指挥

第一任指挥使在历史上没有明文记载,不过有锦衣卫指挥使名分的第一人是毛骧,毛骧制造了胡惟庸死后的牵连大案,最后自己也被朱元璋为了平息众怒而杀头。

第二任是蒋瓛,历史上蓝玉谋反的罪证就是他秘密禀告朱元璋的,蓝玉案之后也被朱元璋赐死。此后到建文时代都没有常设。

第三任是明成祖时的纪纲,永乐十三年(1415年),他将《永乐大典》总裁官解缙置于雪地冻死。永乐十四年(1416年)因为支持汉王夺嫡被杀。

明英宗时,锦衣卫指挥使是刘勉和徐恭,《明史》记载他们“皆谨饬”。王振上位后,提拔亲信马顺作了锦衣卫指挥使,明英宗被俘后,作为王党“余孽”被活生生的打死在朝堂上。

明景泰时,卢忠当了指挥使,指挥了一把景泰朝的“金刀案”,扑朔迷离之后,卢忠甚至装疯,一把刀引发的血案被内阁和司礼监联手压了下去。“夺门之变”后的指挥使是逯杲,公然索贿,胡乱按罪,被准备谋反的曹吉祥的侄子曹钦发现了无间身份后砍了,为事业献身。接任的是门达,也不是好人。明宪宗继位后流放广西。不过天顺朝最出名的指挥使是皇帝的大恩人袁彬,全大明锦衣卫的头头脑脑们摘出来,所有人听过的好话加起来估计也没有给他一个人的多。一朝天子一朝臣,每个皇帝上台锦衣卫都得大清洗一遍,只有他服侍了两代皇帝还都是正牌卫使。去世时官爵为光禄大夫、上柱国、左军都督,为帝国超一品的大员,连母亲和妻子都是一品诰命。另一位在同期做过锦衣卫指挥使的是蒙古人哈铭,他和袁彬是唯二与英宗在“土木之变”后共患难的。还留下一本回忆录《正统临戎录》。

宪宗朝的第一位指挥使是万贵妃的弟弟万通。后继者朱骥持狱公正,风评不错。

弘治朝的牟斌也是个厚道人。

正德朝时,锦衣卫指挥使石文义与张采攀附刘谨,刘瑾倒台后也被处死。接任指挥使的是钱宁,钱宁从小被太监义父“嬖之”。做御前侍卫时更是跟武宗同睡一张床,后来被武宗皇帝亲近江彬扳倒。江彬继任锦衣卫指挥使和武宗皇帝也是“出入豹房,同卧起”,且同时兼管东厂。武宗死后,江彬也被杀。

嘉靖朝锦衣卫指挥使更迭很快,朱宸、骆安、王佐、陈寅都是嘉靖在安陆兴王府的旧部。之后就是陆炳,他是嘉靖奶娘的儿子,而且还于火灾中救过嘉靖的命,居官并无过甚之恶迹,并且对士大夫折节有礼,不曾陷害一人,为朝士所称。明代唯一的以三公兼三孤,中年暴毙。

嘉靖三十九年接任的是朱希忠,他是“靖难”功臣朱能的后人,袭封成国公。

万历朝张居正时代的指挥使是刘守有,他是名臣子弟,出身好。后期是骆思恭,到天启四年,在“移宫案”中出了大力,可惜被魏忠贤陷害。接任指挥使的是田尔耕。

崇祯皇帝继位后完结。接任的是骆思恭的儿子骆养性。之后是吴孟明,缓于害人而急于得贿。

锦衣卫是明朝的军政搜集情报机构,前身为明太祖朱元璋设立的“拱卫司”,后改称“亲军都尉府”,统辖仪鸾司,掌管皇帝仪仗和侍卫。洪武十五年(1382年),裁撤亲军都尉府与仪鸾司,改置锦衣卫。

作为皇帝侍卫的军事机构,锦衣卫主要职能为“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从事侦察、逮捕、审问等活动。也有参与收集军情、策反敌将的工作,如在万历朝鲜战争中收集了大量的日军军情。其首领称为锦衣卫指挥使,一般由皇帝的亲信武将担任,直接向皇帝负责。可以逮捕任何人,包括皇亲国戚,并进行不公开的审讯。

有明一代,锦衣卫一直存在,延续至1661年南明永历帝的锦衣卫指挥使马吉翔与掌卫事任子信于咒水之难被杀,才可说是正式结束长达290年的历史。清朝入关以后,仿效明朝制度,仍然设立锦衣卫。顺治二年(1645年),改称銮仪卫。清朝的锦衣卫仅存在一年。由于明朝的影响力,越南后黎朝、阮朝也仿明制设有锦衣卫。

三、东厂

时代背景

特务政治,是太祖高皇帝朱元璋的发明,他为了“以重典驭臣下”,设立特务机构—检校,职责是“专主察听在京大小衙门官吏不公不法及风闻之事”,检校的鹰犬无孔不入,朱元璋对各级官员的一举一动了如指掌。大杀功臣的“胡惟庸党案”爆发两年以后,即洪武十五年(1382),朱元璋又设立锦衣卫—由皇帝直接指挥的军事特务组织,掌管侍卫、缉捕、刑狱,它所设的监狱称为“诏狱”,审判皇帝特批的人犯。朱棣在靖难之役中用武力非法推翻了建文帝政权,在南京自行登基,改元永乐,是为明成祖永乐皇帝。但当时社会上对永乐政权的合法性异议纷起。一方面建文帝未死的流言不时出现,另一方面朝廷中的很多大臣对新政权并不十分支持。而朱棣亦对朝廷大臣多不信任。

他觉得设在宫外的锦衣卫使用起来并不是很方便,于是决定建立一个新的机构。在朱棣起兵的过程中,一些宦官和和尚出过很大力(如著名的郑和、道衍),所以在他心目中,还是觉得宦官比较可靠,而且他们身处皇宫,联系起来也比较方便。于是朱棣一反太祖关于宦官不得干预政事的禁令,重用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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