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岁毕业那年,我爱上了一个人,他哪哪都好,就是我感觉他总有事情瞒着我。
后来,他跟我说要出差去上海,得两三个月才能回来,走之前一直叮嘱我好好照顾自己。
我送他到机场,在快登机的时候,他忍不住回头,一把搂住我就吻,这次对比之前炽热了不少,因此,他走后我就一直心怦怦跳,生怕他出什么事。
毕竟,有第六感。
三个月期间我跟他打过的电话一只手都数的过来,每次打给我也都是在半夜,在他最后一次打电话的时候,我忍不住问了一句,“你什么时候回来娶我啊?我好期待你回来的时候手捧玫瑰花,对着我笑。”
他也只是笑了笑,安慰我说,“快了,你等我,你最爱的玫瑰花和我都会回去的。”
再过了几个月,他也没有回来,期间我给他打过无数次电话,都是空号,我越来越害怕,夜里偶尔梦到他时,也是立马抱住然后他就不见了踪影,我猛地惊醒,等待心跳恢复正常后,才发觉他早已不在身边。
那时,我就猜到了,十有八九他在云南,而不是跟我说的上海。
不久后,就是除夕,一家又一家的人在团聚,而我却还在想他今年回不回来。
大年初二的晚上,我还在家里听着浅浅情歌看烟花。
一个电话,打破了这一房里独有的冷清。
我拿起手机看了一眼,是他的电话,我惊喜地接上等待对方说话,结果却得到了一串陌生的声音,“尊敬的林小姐,您是沈煜的未婚妻是吗?”
“嗯,我是,他怎么了?”
“他……快牺牲了,他现在在市中心医院,麻烦您过来一趟。”
“牺牲了”三个大字不停地打转在我的耳边,我站在原地愣了好久,此时眼中绽放的烟花逐渐模糊,也听不见半点歌声,我感觉我的脸湿透了,对方似乎也是安静了半分多钟,见我没说话,就把电话挂了。
听见手机挂断的声音,我才反应过来,“这是他拜托他队友的,想见我最后一面,我不能哭。”
接着,我擦干了眼泪,花了二十分钟不到化了个简简单单的妆。
下楼、开车、到医院,这期间我一滴泪没掉,一句话没说,路上来来往往的团聚的家人,一放就放到大半夜的烟花,我一眼没看。
直到走进他的病房,没有我想象到的人多,也就三个,其中一个看起来像是最大的走过来安抚了我一下,说,“沈煜其实是缉毒警察,这职业不能让任何人知道我相信你是明白的,沈煜是在去年到云南当卧底的,后来他在跟除毒贩以外的人联系这件事暴露了,毒贩对他实施了多种酷刑,他死都不肯说,直到我们救援赶到,才发现他早已奄奄一息,我们原本想在云南先给他找个好医院治疗着,可他拼死也说要回来看你,昨天刚回来,他就旧疾复发,加上其他大大小小的伤,内伤外伤旧伤新伤,医生抢救了两个小时也没给他从阎王爷那儿拉回来,后来,我在他包里找到了好几封信,都是贴了邮票还没送出去的,我想,你是他在世上唯一牵挂的人了,看了个大概,确实是写给你的,很抱歉,触犯了您的隐私,但这也是我的工作,也很抱歉,在新年期间打扰了,现在,我们要出去了,你有什么话就跟他说吧。我们就守在门口,有什么事叫我们就行。”
说完,三个人就丧着脸出了门。
我一瘸一拐地走到床边,摸了摸他的手,还有温度,我抬起他的手,我们右手相互交叉,将它们一起贴在了我的脸颊,这一下我才感觉到他的体温早已比我冷了几分,我开始后悔刚才为何浪费那十几分钟去化妆。
他又看不到。
想到这里,眼泪根本止不住,一滴一滴往下流。
我又轻轻掀开被子,从上往下开始拆他的衣扣,摘到第三颗的时候我放弃了,真的看不下去,密密麻麻的伤口,很多甚至都没有愈合,我低下头,不忍继续看,却意外发现他的胸脯处有一片红色花瓣,我小心翼翼地拿出那朵他护在胸脯处的红玫瑰,花瓣上还染了几滴他的鲜血,我的眼泪从一滴一滴变成一排一排往下涌出,我心想:为什么只有玫瑰没有你。
过了几天,我去当了法庭的观众,审的那群人正是对沈煜实施酷刑的毒贩。
在法庭上,他们表现得比老鼠都怕死,我坐在后面苦笑,手里的水果刀越拿越紧,到后面,我看出来了,他们一点知错的意识都没有,我气的眼睛通红,冲上去就拿刀往其中一个的胸脯扎进去,立马血液直流,他一开始还未反应过来,还想过来打我,结果下一秒就痛苦的倒在地上呻吟,我被当场的警察控制住,刀也被夺走,所有人都被我的行为惊讶到,除了沈煜的队友。
此时,我异常冷静,因为我知道,他们这一时的小痛,比不上沈煜受过的万分之一。
后来,我被判了刑,坐了牢。
七年后,我出狱了,我回家洗了个澡,化了个好看的妆,穿了黑色婚纱,回了沈煜老家。
他牺牲后,他的队友告诉我,沈煜的父亲也是干这个的,碰巧也是在三十一岁时被残虐致死,那时他才三岁,他的母亲辛辛苦苦把他带到大,却也意外死在了一场车祸。后来,沈煜从警校毕业当了警察五年多才查到,害死他母亲的那场车祸是他父亲死前抓到的毒贩的同伙,一家三口只剩他孤身一人在警校,也不知道这十几年他到底怎么熬过来的,跟我交往快四年了也从未告诉过我,一直坚守他的工作职责。
我推开沈煜老家的大门,看见墙上贴了很多他小时候和他母亲的照片,还有他和朋友的合照,唯独没有他父亲的,破旧的桌上还放着他的玩具枪,我用指腹轻轻擦了擦上面的灰尘,嘴里说着,“原来你小时候就喜欢这些。”
接着,我看着发黄的照片里的沈煜母亲,跪下狠狠地磕了三个头,然后,红着眼睛走出了门。
再接着,我爬了好几公里的路,终于到达山顶,这山顶不像山腰,有着密密麻麻的树和野花,可能是这山顶的土太贫瘠了的原因吧。
我看着沈煜坟墓旁边没有任何东西,没有普通人去世后有的祝福语,没有人送来一朵鲜花,没有墓碑没有署名,只有孤零零的一座坟墓,和一株野蛮生长的红玫瑰,想到刚刚在沈煜老家见到的一切,我的心塔一下子崩塌了。
我快步走过去,即使脚已经被高跟鞋磨破了两道很深的伤口,我真心觉得这点疼压根不算什么,沈煜可比我疼多了。
“沈煜,你看到了吗?我穿了婚纱,我来嫁你了。”
说完,我摘了一朵红玫瑰,又咬破手指,滴了几滴在花瓣上,然后镶在我的头上,再从包里拿出两瓶安眠药和两瓶水,原本是想买一瓶的,可我怕我死不透,分两次全吞了进去,然后,躺在了他的坟墓边,闭了眼,等待婚礼开始。
几天后,各频道的新闻都在报道,“失踪三天的林思忆被发现自杀在了一座无名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