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源文
算he吧,属于oe结尾?
不喜勿喷
第一人称张真源视角
废话不多说,开始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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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沉闷的春雷在空中炸响。你冲上前拽住我刚要捂住耳朵的手,我更清晰地听见更响的雷。我恶狠狠地抬头瞪你,那刻你笑得那么没良心。但我还没来得及听清你说的下一句话,便又有一个焦雷接踵而至,很轻易地淹没了你的声音。
我说我喜欢夏天,可你说你喜欢的是冬天。我说我喜欢晴天,可你说你喜欢的是雨天。我说我喜欢白昼,可你说你喜欢的是黑夜。
你总是喜欢和我对着干,总是毫不留情地反驳我,而且在产生分歧时也从不迁就我,不会说算了真源我听你的。你只会很决绝地转身离开,从不回头。
所以每一次我听见你干脆利落的脚步总是很大声地背对着你说,我真讨厌你!
你对我说得最多的一句话也是,世界上大概只有狗喜欢你。
可是你这种没有绅士风度又自大狂妄到极点的人,居然也会有人喜欢。朋友丁程鑫对你的暗恋令我百思不得其解,你虽没有明确表示接受,但你对他细致的关怀爱护大概已经昭示着默认了吧。
丁程鑫这个往日直率又有点儿神经大条的人在你面前居然也会羞涩尴尬得无所适从,硬要拉我一起才能尽量自然些,天知道我有多恶心自己夹在你们中间当一颗瓦亮瓦亮的电灯泡。幸好现在是初春,还不至于把自己烧焦。你却无所谓,也不怕影响自己形象,一如既往地与我吵嘴。
昨天,丁程鑫突发奇想地决定去街口卖饰品,把在家里看电影的我拽出来。
还是像往常一样,你骑车载着丁程鑫,我独自在后面骑着。我看着你在风中响亮地吹着口哨,他的手环抱着你的腰,羞怯地微笑着,像隐在繁密的叶间的紫荆花。真的是禁不住感慨,你们的青春如此亮丽美好。心里忽然微微地疼了,但只是一瞬。因为我喜欢丁哥,喜欢他这样天真率性,喜欢他这样幸福无忧。
走出新街口时,天很合时宜地下了雨。你们这两个冒失鬼,从来都不会有出门带伞的习惯。我低头看了看左手上水青色的折叠伞,毫不犹豫地塞到你手上。这种场景不正是很适合情侣的吗?你愣愣地看着我,却被我狠狠地敲了一下头。
“愣着看什么?还不快送丁哥回家?”“那你……”
“雨一会儿就停了,我再自己回去呗!哎呀快点儿啦!”“哦?哦哦……”
你匆匆地骑上车,丁程鑫在后座撑着伞,小心地伸往你头顶,你轻轻地把伞往后拨了拨。他又往你那边倾,你再往后挪……我看着你们甜腻得像糖的身影渐渐远去,朦胧在雨的尽头。大声地朝天大喊,很违心地笑了笑,然后泪忽然就掉下来。
雨愈下愈大,风似乎也更冷了。我站在新街口的店门口,风钻进我单薄的衣袖。我不由自主地蹲下身,用手环抱着双腿。
我这是怎么了呢?我自己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就是突然觉得好伤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