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本笔记本。
它很薄,被撕掉了很多页,撕的地方大多规整不齐。纸页破旧发黄,其中有大约五六张纸,已经被空气中的真菌腐蚀得残破不堪,上面的内容也有许多残缺。第一张纸看似是一张肖像画,头部以下的部分用黑色的钢笔勾勒,头部以上却是一些纷乱的、或深或浅的铅笔线条,只能隐约看出这人气质张扬,像个少年,后几张纸写着字,是重复着的一句话。开始的字端正而工整,到后面就越发歪斜扭曲,偶尔还有被水渍烟散的字迹,密密麻麻铺天盖地。看起来写这些字的人仿佛内心迫近于崩溃,凄怆而绝望。它们重复着“我爱你”。
这本笔记本被埋进了一座坟墓里。
六点半,天刚蒙蒙亮。
陆驭风正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看,他感觉这一早起来,脑子有点空荡荡的……他环顾四周,发现如何也唤不起对自己所处环境的记忆后,他才知道,脑子里确实空荡荡一他失忆了。
为什么他如此笃定呢?因为这里的一些细节昭示了这里是他的卧室,黑白灰的装饰风格、摆放得一丝不苟的个人物品等等,而他完全没有在这里生活的记忆。他从床上起来,走了一圈,脑内思绪有些混乱,只能走出卧室。一个不大不小的客厅映入眼帘,他凝神观察了一下,发现不止一人住在这套房子里。他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等一会儿,果然看到对面的一个房间门打开了。一个约二十岁的男生走了出来,打着哈欠,长头发有些凌乱。那男生看见他,像是有些吃惊地扬了扬眉,随后又笑了两声,“你还是起那么早。”
陆驭风注意到他说的“还”,随后又发现他的状态似乎不太好。长得倒帅,只是黑眼圈很重,面色憔悴,看着像是劳累过度。
“早上好,你……”“早啊。“他们同时开了口,又顿了顿。
“我先说可以吗?”男生盯着他,温声说,“你现在是不是什么都记不清了,就是说,失忆了?”“是的。
“我是你的室友,陆予鸣。“他左手揉着眼睛,右手从外套口袋里摸出手机, 按了几下屏幕,举到林驭风的面前,“这几个字。现在是20××年,你25岁,上周街东那个十字路口发生了一场事故,你在那辆车里。医院确诊是暂时性失忆,所以再过一阵子你会慢慢想起来所有东西,别担心,有什么可以问我。“
这段话他说得自然而流畅。然而林驭风没有那么准确的直觉或观察力,他没有察觉到陆予鸣话里的僵硬和紧张,从而怀疑这些话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