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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的随笔

喜欢是个很美丽的词语,和爱一样浪漫。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过一句话告白的话:喜欢的少年是你。

刚刚听到这句话的时候觉得也就那样吧,我认识的告白的句子总是直白的。但是当有人告诉我反过来读的时候,我才突然明白句子所要表达那一种无法言喻的感情。

阿寻喜欢,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

被人喜欢就更是重量级的值得欢喜的事。

无论我们处于什么阶段,我们都知道喜欢。

那怕是刚出生的小孩,我认为他也知道喜欢与否。你看他是不是有喜欢吃的东西或者不喜欢的地方?

只不过这种喜欢不是我们明确意义上的,带有强烈感情的喜欢吧。

阿寻那喜欢究竟是什么?

喜欢,作为一个动词指的是对人或事物有好感或感兴趣。

但是我更乐意把这种好感和兴趣强化一下,可以把它介于和爱之间的位置。

如果非要说明白喜欢到底是什么,我估计是无法去讲述的。但就我自己而言,我倒是愿意去说一两个例子的。

第一个是例子是对异性的喜欢。更直白的称为:早恋。当然,当时的我算是半个早恋,不过不建议大家去早恋。

为什么说是半个,大抵是因为当时虽然说是要谈恋爱,但是就和有个更亲密称呼朋友一样。

每天还是该学习学习,该玩耍就玩耍,偶尔和自己的对象(?)一起在操场上绕圈圈。

当时的喜欢我理解的就是不讨厌的相处和交谈,甚至是一起讨论没有根据的未来。

之所以会把这个当成喜欢的一个例子,大概是在考上不同学校之后。

那天我完全不知晓考上不同的学校意味着什么,只是觉得应该是一个假期或者两个假期不见吧。

事实上,一分别就是很久很久很久不会再见面了。

为了不让书在家里占位置,我在房间里呆了一个上午去理自己的书,一本一本翻了个遍。

阿寻让我给那并不是像小说的场景加些环境描写。

窗外的阳光是那么明媚,透过高大的树木洒在书桌上,树影斑驳,是跳舞的精灵。

微风轻轻吹过,粉红色的窗帘随风舞动,金色的阳光是作画的好手。

没有描写出那种惬意的感觉。

我在一本书的第一页发现了一行字:不是在最恰当的年纪遇上你,但遇上你成了我最好的回忆。

目前为止,我无法忘记这句话。在我心里,这也许是最纯粹的喜欢,一遍遍品味,一遍遍觉得感动。

阿寻就像珍藏了多年的美酒,越久越是回味无穷。

我也看到过类似这种的句子,比如:不是在最好的时光遇上你,但遇见你成了我最好的时光。

但是那位少年他说的是成了他最好的回忆,好像一早就知道分别之后就可能是不再见面。

我佩服他小小年纪的通透,也祝福他更加美好的明天。

也许这在很多人看来不算喜欢,可是没有人可以否认当时两个人之间的对彼此的认可和好感。

既然是已经满足了喜欢作为动词的定义,那我认为它就算喜欢。

作者喜欢你,是我作为一个高等动物的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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