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恐惧的看着约翰。
她虽然年幼,但是现实已经逼迫着她超速地成长了起来,她几乎可以断言:那不是一个八岁孩子该有的眼神,甚至不是一个人类该拥有的眼神。
他杀了人,但却只是在玩乐,无所谓的玩乐,像是孩童在无聊之时,逗弄一只蚂蚁一般——没有任何的感觉,只是单纯的打发时间——只不过在现实之中,这个的对象换成了人类罢了。
这种感觉与她以往所见过的家伙完全不同,他们在杀人的时候是有感觉的,激动、兴奋、决绝、恐惧、不忍心等等……
但是面前的这个家伙是不一样的,他对于自己杀了一个人是没有感觉的。
这种不像是人,却确确实实长着人类幼儿那般甜美面容的孩子,看起来就像是魔鬼。
她一边在心中划着十字,祈祷着上帝能够来拯救她,一边又悲哀的想着就算上帝亲临,恐怕也只会抛弃她——毕竟,她已经就是一个被上帝抛弃了的人了。
妓女不安地抠挖着胳膊上溃烂的红斑,看着一步步走近自己的孩童。
“麻烦帮我把那个男人身上的纹身切下来。”她听到那个稚嫩的声音用着仿佛是在希望自己帮他拿一下牛奶的语气说道。
“是……是。”她颤抖着爬了起来,抖着手从渐渐冷掉的男人身上找出随身的刀子,顺手又把钱袋子给摸了出来。
但是,她这回可不敢将其顺手地塞进自己的兜里,而是恭恭敬敬地放在了一边,以示自己手脚干净,为人老实——哪怕约翰其实并没有对此提出过什么意见。
事实证明,一个废物到只能借酒消愁,只敢孩童面前耀武扬威,发泄情绪的家伙是注定不会有钱的。
约翰瞥了一眼——那个钱袋子是真的很瘪,瘪得让人都觉得对方是不是该接受施舍了。带上这种钱袋子去中心的赌场,是会被门口那两个厚唇的黑人保安,打折了直接丢出去的。
所以,男人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就只有身上的纹身了。
摩挲着那块贴心地被破牛仔布包裹好了之后,才递到自己手上的人皮,约翰将摆在地上的钱袋和身上的几张英镑,都留给了那个在做完一切后,又被冷风催促着,不得不蜷缩在地上,用一个几张粘合在一块的“被子”避风的妓女。
“拿去买点药吧。”他的目光盯着对方胳膊上的溃烂红斑说道,“如果再这么下去的话,你会死的。要么,身体撑不住,病死;要么,在让别人染病之后,被报复,打死。”
重新将手枪收好后,约翰转身往中心处的赌场走去。
妓女捧着那些钱,却只是感激的笑了笑,默默地收好了。
一共是158英镑26便士。
这些钱,如果在一二战期间,完全足够一个普通人美满地生活五六年,但是现在已经是二十世纪末了。
这些钱只够她苟延残喘半年都不到,更何况,还要治病,而这种病以她的身份,根本就是不可能治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