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对,确实不能抢了,人家主人的风头,那就选这件白色的礼服吧,上面有一些碎钻比较亮眼,不会给你丢脸,也比较低调。”
胡蝶选的白色 ,是最保险的颜色了。
相信晚宴上,大多数人都会穿的,而且一点也不扎眼。
这套白色的礼服,极其的修身,上面点缀着碎钻,看上去栩栩如生,闪闪发耀。
是看在眼里,胡蝶就已经很喜欢了。
而且它是一件比较保守的衣服,除了手臂以外,其他地方都没有露出来。
还搞了配套的手套,这一整个搭配起来 ,也挺洋气的。
“那你就穿上去试试吧,这一套确实不错,我看着也行。”
路易此时此刻,心里格外的兴奋,不愧是他看上的女人。
胡蝶跟她简直是心有灵犀,其实路易第一眼看上的,也是这套裙子。
她穿上去漂亮,但是呢,暴露的地方又不多,很得体很大方,而且气质上也更加适合胡蝶。
虽然她长得有点妩媚妖娆,但是她的脸是很清纯的。
如果用这套礼服盖一盖的话,整个人就像一朵高岭之花一样,是他的青春白月,光是别人望而却步的人。
蝴
胡蝶从试衣间出来的时候,简直惊呆了路易。
这比他想象中的效果还要好,就连旁边的服务员也忍不住发出了一阵阵蛙声。
“哇塞,太太您的身材实在太好了,我们这套衣服穿在您身上,就像量身定做的一样。”
因为试的是成品的晚礼服,本来他们还打算 ,如果胡蝶的尺码不合适的话,就当场改掉,没想到,这一套晚礼服十分贴合她的身材。
”谢谢夸奖,是你们设计的礼服,很好看。”
胡蝶也是很少夸人的,这家店的礼服确实不错,从质量设计到用材上来说,都很舒服,并不会有那种美丽的累赘的感受。
”老婆,你实在是太美了。”
路易的眼睛都要看直了,旁边的服务生看他这个样子,心知肚明,全部都捂着嘴偷笑退了出去。
此时此刻 ,试衣间里面就只有胡蝶跟路易两个人。
她看着男人那炙热的目光,心中一窒,这个家伙,不会又想搞出什么事情来吧?
“呵呵,是你的眼光好呀,我觉得也不错,化妆师呢?那就这一套吧,请化妆师来帮我化妆吧。”
胡蝶此时此刻,只想尽量转移话题 ,转移他的注意力 。
这个家伙太危险了,只要跟他单独相处,胡蝶都觉得自己羊入虎口了一般。
“不着急,还有时间,我请他们进来,帮你选一套配套的鞋子。”
“嗯嗯,那你自己呢?”
看路易没有那种意思,胡蝶也放心了不少。
她平常上班的话,穿运动鞋比较多,今天也是直接穿着运动鞋来的,所以急需一双适合的高跟鞋。
不管怎么说,高跟鞋虽然难穿,但是在参加晚会这样的场合,它是最合适不过了,女人穿上之后韵味十足,气场全开。
很多女强人也都喜欢穿高跟鞋配西装的,这是胡蝶经过不断的观察发现的。
本来她以为 ,女强人可能不喜欢女性化的高跟鞋。
但是没想到 ,这才是他们的重要利器。
“我自己的话,待会儿会去试西装,经常在这定制,他们已经帮我把衣服做好了。”
原来是这样啊,这里是路易的秘密基地,难怪他就是说一说,店里的服务生,怎么把尺寸把握的这么好嘛?
估计这个家伙 ,早就已经把他的尺寸 告诉店里的人了。
这衣服也都是按照他的尺寸做的。
“那好吧,你去吧,我去化妆了,待会咱们就出发。”
“嗯,期待一个全新的你。”
在胡蝶看来,路易就算是身上披个麻袋, 都是好看的。
毕竟他的身高,颜值,家世都在这里。
这个世界上,像路易这样的男人,并不多,他算是少数中的另类了。
一般的公子哥,都喜欢吃喝玩乐,女人如衣服一般的,一天一换。
虽然路易也有过十几个女人,但是对于胡蝶来说。
她完全感受不到路易有多么的花心。
因为自从路易跟她在一起之后,身边就再也没有出现过女人了。
当然,以前的那那些女人,她也都不认识,也从来都没有女人找上门来过。
或许路易并不完美,但胡蝶自己也并非是完善的。
所以她对路易的要求 ,也不高,一般的男人在外面拈花惹草了之后,能够干干净净的,脱身的是极少数的。
而路易就属于那极少数的一员。
当然 ,他也不算是拈花惹草,毕竟人家没有结婚,顶多就算是个谈恋爱而已。
这个世界上 ,谈恋爱自由嘛,所以会胡蝶都能够接受的。
路易去换衣服了,胡蝶的化妆师也过来了。
胡蝶坐在镜子前面,看着穿上晚礼服的自己,她已经很久都没有体验过 ,这么隆重的感觉了。
似乎跟欧清明离婚了之后,她就开始了各种流离漂泊的生活。
好不容易安顿下来之后,也是四处碰壁。
路易就像是她的救世主一样,在她鸡飞狗跳的生活里,为她带来一丝光明,给她带来了一丝安稳。
“太太您的皮肤也太好了吧,就像是刚剥壳的鸡蛋一样,几乎都不用怎么化妆,就已经很好看了。”
化妆师一过来,看到胡蝶的皮肤状态,就忍不住发出了一声声惊叹。
看得出来,她一点都不是在捧胡蝶的场 ,也不是吹牛皮,而是有感而发。
自己的皮肤状态,胡蝶当然知道了。
其实她也不知道,是咋回事,皮肤就是要比周围的人好很多,可能是因为从小啥都爱吃,不挑食吧。
化妆师第一次遇到这样的顾客,几乎没费什么力气,就把她一个全妆画好了。
胡蝶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精致而貌美,实在是太漂亮了。
就连她自己都忍不住表扬自己,怎么生的这么好看了?
当然,皮肤这些容貌呀,都是天生的,他得感谢自己的爸妈。
本身爸妈就是俊男靓女的组合,生了他
她之后,完全就是把他们两人的所有优点都结合在了一起。
该说不说 ,胡蝶自己有时候 也很庆幸,自己是一个会生的人。
等胡蝶的妆化完之后,路易的打扮也做好了。
看到他穿着燕尾服的样子,胡蝶的脑海中忽然浮现出了婚礼的画面。
虽然两个人还没有走到这一步,但是今天胡蝶换上晚礼服,路易换上燕尾服,胡蝶就是有这种感觉,两人已经结婚了。
可能少女都有幻想吧,但是胡蝶现在顶多算是个少妇。
少女的时代,已经离她远去了很久了。
之前跟欧清明在一起的时候,胡蝶并没有这种感觉。
因为两个人的婚礼 ,都不是在国内办的,就是随随便便在国外办了一场。
而且还是在他父母的操持之下,搞得极其的简单。
如果要二婚的话,胡蝶想办一场隆重盛大的婚礼。
或许在大多数人的眼里,二婚就不该办婚礼,不应该让人尽皆知,不应该宣传这种思想。
但是胡蝶不这么认为,二婚就相当是于重生,所以人们就更应该庆祝。
“胡蝶,你实在是太漂亮了。”
化完妆的路易看着胡蝶的样子,整个人眼睛一亮。
刚才她穿上礼服的样子,如果是九分美的话,那么现在 ,她是美到爆表的感觉了。
整个人美的直冲灵魂 ,撞击眼球。
如果不是必要的话,路易真的很想把胡蝶藏到屋子里面,让她永远都不要出来。
但是他知道 ,自己的这种做法,有多么的残忍。
对于胡蝶来说,一点都不自由。
长得漂亮不是她的错,喜欢她,他就应该克制的爱她。
而不是任凭自己的喜好 ,去做伤害胡蝶的事情。
其实在很久之前,路易得知胡蝶结婚了之后,他也有想过把她抢过来的这种想法。
但是后来 ,路易转念一想,胡蝶跟自己的丈夫感情很好,如果他忽然那么冒冒失失的把人抢过来,那么只会令三方都不愉快罢了。
所以,与其占为己有,还不如就这么静静的欣赏着呢。
只不过他运气好,没多久就得到了胡蝶。
“老公,你也好帅呀。”
路易整个人长得气宇轩昂,阳光帅气,而且他的状态一看就是那种很精神,积极向上,很正派的样子。
任何女人见了都会喜欢吧,而且他长得比明星还要好看。
至少在胡蝶有限的认知里面,还没有见过比路易更加帅气的男人了。
就算是她的前夫欧清明,是她的初恋,也失去了白月光的光泽。
长的好看的人,确实不一样,往那一站,什么都不用说,什么都不用做,就给人一股风清月朗,玉树临风的感觉。
“高跟鞋试了吗?还可以吗?”
路易差点就被胡蝶给迷呆住了,但是好在他的克制力强,能够及时的恢复过来。
“嗯嗯,试了,你觉得怎么样?”
胡蝶拉起洁白的礼服,将包裹在水晶高跟鞋里的纤细的小脚露了出来。
这鞋子就像是为她量身定做的一般,非常合脚,而且穿上之后,格外的闪耀。
“好看,你今天这一身,绝对是全场最闪耀的存在。”
本身路易还说要低调点,但是没办法,自己老婆真的长的太好看了。
随随便便一打扮 ,都是那种十分好看的样子。
如果是在华国的话,他想,用月宫仙子来形容,是最合适不过的。
胡蝶的身上,散发着一股综合的气质,妩媚,清纯,高冷,又可爱,着实让人很着迷,让人很想去探索她的内在世界。
“好啦,不要再捧我了,本身说了要低调一点的,你这样搞得我都不敢去参加你的晚宴。”
胡蝶知道 ,在别人的主场上,还是低调点为好,不要搞得太高调,毕竟木秀于林,风摧残之。
人呀,知道自己的长处就好,不要太过于展示自己的优势,这样的话,才能够活的长久。
“好啦,司机已经在外面等我们了,咱们走吧。”
因为穿着晚礼服,又穿着高跟鞋,所以胡蝶从出门开始,就挽着路易的胳膊了。
本身路易还想抱着她走,但是在这大商场里面,人来人往,胡蝶总觉得有点奇怪,还是自己走吧。
她穿高跟鞋算是熟门熟路了,以前当演员的时候,几乎每天都要穿高跟鞋。
所以胡蝶很能适应这种感觉,本身她也是个爱美的人。
只是后来换了工作之后,她也不想那么摧残自己的双脚了。
就都换成了平底的运动鞋,或者是小皮鞋。
看在什么样的场合吧,基本都是平跟的鞋子,不会穿高于五厘米的鞋子的。
今天的高跟鞋是店里特制的,很有特色,整个世界都找不出第二双来。
来到了晚宴的现场,胡蝶被面前的金碧辉煌也惊艳到了。
她本身以为,路易家的装修已经够豪气了,没想到这儿 ,比他们家还要豪华,就是那种土豪金一样的感受。
真能想象,连窗户的边框都是用金条包裹的房子,这里面住的会是什么样的大佬啊?
“路易,你小子金屋藏娇啊,这么漂亮的女孩子,都不介绍给我们认识,还是个华国人吗?”
路易绅士的下车之后,帮胡蝶开了车门,挡住脑袋上方,将胡蝶带了出来。
而旁边 ,早就已经等候多时的人,一窝蜂的围了上来。
他们都很好奇,自己的好兄弟,到底是被什么样的女人给征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