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哎,算了,喝就喝吧。
于是丁程鑫抱膝坐在沙发上,下巴枕着自己的脑袋,视线从眼尾飘出去看他,那意思是“我很乖,你去忙吧”。
喝酒不算太上脸的人,此刻眼尾却有些红,让人分不清到底是在隔间哭的,还是天生就是这样。
那种媚劲。
马嘉祺的手指有些缱绻的揉了揉他的头发,似乎有些不想离开;青年的头发毛茸茸的,软软的,手感很好,简直像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洋娃娃。
可爱。
他去厨房煮了醒酒汤,初入社会时围绕在他身边的应酬也很多,虽然一直顾忌着、不敢喝太多,但喝了酒,到底不会像滴酒不沾时那样清醒。
每次在厨房想要自己煮醒酒汤喝的时候,他就会想起来,阿程给他讲的那个故事。
“上帝想要造一种世界上最好喝的东西,这种东西需要三个人的眼泪。于是他站在一个小村庄门口,等待着路过的人,请求他们给自己一滴眼泪。”
“第一个出来的是一位农民,朴实又健谈,他爽快的答应了上帝的请求,给了他一滴眼泪。”
“第二个出来的是一个诗人,他过的很富裕,也没有多问,给了上帝自己的一滴眼泪。”
“还差最后一个人,但是后来出来的村民都拒绝了上帝的请求,上帝急的团团转——他该回到属于自己的世界了。”
“就在他焦急万分的时候,村口出来一位衣衫褴褛、疯疯癫癫的人,像是个疯子,上帝没有办法,只能去要了他的一滴眼泪。”
“后来上帝酿出的‘最好喝的东西’被命名为‘酒’,人们喝了酒后,起先会没什么变化,老实本分的是自己;酒过中旬,就会变得像诗人一样,出口成章、妙语连珠,举手投足间都很有修养;再过一阵子,就会胡言乱语,疯疯癫癫的,像疯子一样。”
他不知道阿程是从哪里听到的这个故事,或许这个故事的来源早已无从考据,但“睹物思人”不是凭空被造出来的词语,每次一看到酒,他就会想起这个故事,继而想起曾经常伴他身侧的爱人。
半夜突然醒来发觉眼尾很痒,还以为是自己的头发扎到了眼睛,原来是我下意识的在流眼泪。
我想你了。
你在纽约好吗,纽约下雨吗,月亮圆吗……你想我吗?
他仿佛又回到了从前,没有爱人最难捱的那些年,自己到底是如何活到现在的,浑浑噩噩。
丁程鑫“狗蛋儿——”
丁程鑫不知道什么时候凑了上来,怀里还抱着沙发抱枕,在他的背后够着脑袋想要看看他在煮什么。
视线氤氲间他有些看不清楚,但那锅东西看着黑乎乎的,一看就不好喝。
丁程鑫“会不会很苦啊……我不要喝苦的……”
丁程鑫的声音离他很近,仿佛就在他耳边嘀嘀咕咕,马嘉祺搅动的动作都不由得慢了下来——
他现在,不用再睹物思人了。
他的爱人,再次回到了他的身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