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玛可不管小官能不能听懂,她就是太无聊了,即使小官还不能说话,她也喜欢跟小官念叨念叨。
这次一直等到她跟小官出了月子才走,不是她这样耽误时间,而是墨脱又下大雪了,即使是康巴落人也不敢在山里赶路。
但白玛很明确的躲了两次追兵,这么变态的人,肯定是张家人了。
他们不允许任何人挑战他们的权威,白玛作为阎王骑尸的圣女,跟张家人生下孩子,还敢逃跑,无疑是触犯了他们的逆鳞。以他们那执着到数千年都要完成的计划,肯定死都不会放过她,天涯海角估计都会追杀她的。
白玛叹了口气,原主不知道张家人多变态,张弗林还能不知道吗?还敢做出这么大胆的事情,不过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了,这会儿张弗林肯定被张家人处死了吧。
所以她有些气原主,却也敬佩原主,所以原主给孩子取的名字,她不会改。但她不愿意小官再姓张了,那个姓氏有毒,沾不得一点,姓白吧,就叫白小官。
是没那么大气磅礴,却也是一个母亲最热烈的爱意,她很满意。
白玛不认识路,却也在去过的路上做过一个小记号,她了解自己,要是没有记号,她是能做出走回头路的。要是殚心竭力的逃了一个月,然后一个回头又回去了,那她不得哭死啊。
所以虽说她现在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但她知道自己已经离墨脱越来越远了就行。
即使他们不会放弃追杀她,那又怎么样,也要他们找得到人呀,急不死他们,就当遛狗了。
这日,白玛又到了一个部族,她犹豫了很久,不知道该不该进去,因为她吃自己做的食物吃到脸都发绿了,实在想补充些食物。可万一康巴落人把通缉令发过来了呢?康巴落人可是这里的神,所有部族都不敢违抗他们的命令。
进就进吧,她实在是受不了了,现在她已经有武力值傍身,只要没有康巴落人跟张家人守在这里,那她肯定可以跑。
不过只走了两步她就停下了脚步,白玛看着那个把人当祭品的部族,心里冷了冷,却也没有冲出去救人。她救不了的,这样愚昧的部族不知道有多少,他们的信仰太过血腥,她救了人明天可能还是会成为祭品吧。
不过白玛也不想就这么离开,她走远了一点,等到了晚上,偷偷溜了进去,把族长家所有的食物都顺走了。
还别说,这个部族虽说残忍不堪,肉类倒是做的颇有特色,对于吃了两个月半生不熟吃食后的白玛来说,吃的泪流满面,就差没对天咆哮了。
白玛小官,你还不能吃,阿妈帮你吃了啊。
孩子正看着她流口水,白玛随手帮他擦了擦,继续啃着肉,别提多惬意了。
乐极生悲,吃的太快乐忘了警惕,眨眼间面前就围了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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