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
🐶一、增值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人
(二)纳税人的分类
1.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
2.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
(三)扣缴义务人
🐶二、增值税征税范围
(一)销售货物
(二)销售劳务
⭐汽车维修,手机修配,金银首饰加工,电力销售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三)销售服务
1.交通运输服务
(1)陆路运输服务
(2)水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
(3)
①航空运输服务[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
②航天运输服务
(4)管道运输服务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
2.邮政业务
(1)邮政普遍服务
(2)邮政特殊服务[义务兵平常信函,机要通信,盲人读物,革命烈士遗物的寄递]
(3)其他邮政服务[邮册等邮品销售,邮政代理]
3.电信服务
(1)基础电信服务
(2)增值电信服务
4.建筑服务
(1)工程服务
(2)安装服务
(3)修缮服务
(4)装饰服务
(5)其他建筑服务
5.金融服务
(1)贷款服务
(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3)保险服务
(4)金融商品转让
6.现代服务
(1)研发和技术服务
(2)信息技术服务
(3)文化创意服务
(4)物流辅助服务
(5)租赁服务
(6)鉴证咨询服务
(7)广播影视服务
(8)商务辅助服务
(9)其他现代服务
7.生活服务
(1)文化体育服务
(2)教育医疗服务
(3)旅游娱乐服务
(4)餐饮住宿服务
(5)居民日常服务
(6)其他生活服务
(四)销售无形资产
(五)销售不动产:建筑物,构筑物
(六)进口货物
(七)非经营活动的界定
1.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得服务
(八)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界定
(九)视同销售行为
1.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用于个人消费的不算!]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7)⭐……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8)⭐……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2.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征收增值税
(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3)其他情形
(十)混合销售
【建材商店在销售木质地板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属于混合销售行为】
(十一)兼营
不同税率不同征收率都从高适用
(十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1.铁路运输,航空运输服务
2.存款利息
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资产重组过程中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6.资产重组过程中涉及的货物转让
7.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
🐶三、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
(一)增值税税率
1.适用13%税率的项目
销售货物,劳务,有形资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
2.适用9%税率的项目
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
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销售或进口:
①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②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煤炭制品
③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④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3.适用6%税率的项目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
4.适用零税率的项目
(1)出口货物
(2)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①国际运输服务②航天运输服务③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一些服务
(二)增值税征收率
1.一般规定
简易办法计税的,征收率3%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可以放弃减免,按3%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2.特殊规定
(1)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出租不动产,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5%征收率
(2)住房租赁企业一般纳税人出租收入,按照5%减按1.5%计算缴纳
🐶四、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3.销售额
(1)概念
(2)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3)视同销售
①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4)混合销售
(5)兼营
(6)特殊销售方式
(7)包装物押金
(8)营改增
⭐建筑企业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9)销售额确定的特殊规定
(10)外币销售额的折算
4.进项税额的确定
(1)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①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当天]
③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④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手续费不需要从票面金额中扣除]
⑤代扣代缴的完税凭证
(2)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因管理不善被盗材料所支付的增值税款
(3)进项税额抵扣的特殊规定
5.特殊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公交客运服务,动画设计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
1.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三)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四)应扣缴税额的计算
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五、增值税税收优惠
(一)增值税免税项目
1.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科研进口仪器和设备
5.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二)“营改增”试点税收优惠
1.免征增值税项目
(1)托儿所,幼儿园教育
(2)养老服务
(3)残疾人福利机构
(4)婚姻介绍服务
(5)殡葬服务
(6)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7)医疗服务
(8)学历教育
(9)学生的勤工俭学
(10)农业技术培训
(11)文化体育服务的门票
(12)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
(13)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
(14)个人转让著作权
(15)个人销售自建自用的住房
(16)台湾航空公司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
(17)国际货物运输代理
(18)贷款,债券利息收入
2.增值税即征即退
3.扣减增值税
4.贷款利息税收优惠
5.个人销售住房税收优惠
(三)跨境行为免征增值税的政策规定
(四)起征点
1.按期纳税的,为5000-20000元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销售额300-500元
(五)小规模纳税人免税规定
3%
(六)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1.试行
2.先进制造业
3.小微企业和制造业
(七)其他减免税规定
🐶六、增值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地点
(三)纳税期限
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一)专用发票的概念
(二)专用发票的联次及用途
发票联
抵扣联
记账联
(三)专用发票的领购
(四)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
1.开票限额
2.开具范围
3.开具要求
(五)新办纳税人实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八、增值税出口退税制度
(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范围
(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
1.免抵退税
2.免退税
(三)增值税出口退税率
1.13%,10%,9%,6%和零税率
(四)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
(五)增值税免抵退税和免退税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