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开始,是清雅茶堂,时而婉转时而高昂的琵琶声。
孟新堂被琴声吸引,绕过后门,遇到了沈识檐。
【圆桌石凳周围,是几个头发花白的老人,或坐或站,此外,格外打眼的,还有一个抱着琵琶的青年。
他穿了灰色的运动短裤,上搭一件白色的长T,没有任何花色,但映上了两片好看的树荫。
一把红木琵琶竖在他怀里,从孟新堂的角度看去,只得侧影。
曲子行至激昂处,青年的手拂得飞快,琴弦已颤成了一个虚影。
直至最后一个音落下,千回百转的曲子消了,孟新堂才如大梦初醒般,回了神。
胸腔里倏然变得空落落的,还是听见了几声叫好,他才重新感受到,胸膛里的那颗心依然在跳动。】
【“放他三千裘马去,不寄俗生,唯贪我三枕黄粱梦。”他笑意未消,眉梢尽是洒脱的不羁。
一切的热烈来得突然,明明是初夏,孟新堂却好似被流火般的光打了眼。】
一个一见倾心。
一个满怀期待。
后来,日复一日的相处,二人都渐渐触碰到了彼此的过往。
【孟新堂想了想又问:“你院子里花很多吗?”
“很多,”沈识檐这回笑说,“我有满满一院的四季。”】
【一院子的光和花,仿佛盛下了整个夏天。】
其间,令我动容的是两个人对职业与爱情的理解——
【只是你选择了理想,就要割舍些温情,这也是理想之伟大的一部分。】
【“从我小时候去医院找我父亲开始,我就觉得医院是个很神圣的地方,一个人与这个世界的初遇与告别都在医院发生,或者说,它是一个迎来送往生命的地方。”
“最开始就是这么简单的理由。我曾经跟言午说,他喜欢弹琴所以考音乐学院,我喜欢做医生所以考医学院。这个职业有风险,累,我都知道,可这都不会成为我要放弃他的理由。就像你说的,我们选择一个职业,不是因为它能带给我们多少荣耀、多少财富,而是我们认同它的意义。”】
沈识檐的肩膀受过伤,是一次救灾的时候为了救孩子落下的病根。
【他经历过失望,辜负,又行走于世间百态最露骨的地方,却依然留存了一颗少年之心。赤诚,坦荡,以我所爱为爱,以我所恨为恨。而他则说,那我便管不了了,洒了我这一捧血,自有后来人接收。】
晚上十点钟,本该寂静。
他亲手送走了相识的人。
【英雄不该是这样的结局,不该被辜负,不该这样离开。
一场积满了血与泪的混乱,一次生与死的诀别转身。】
【人心最难测,有时也最可怖,但是我们不是在为人心活着,也不该活得惧怕人心。】
【他曾以为他活得舒坦自在,活得天真,却原来他比谁都熟知生死,深谙人事。】
这才是沈先生的魅力所在。率性自然,洒脱雅致,又极其坚韧,有自己的信仰。见过百态炎凉,还是会为花展颜,为看他的那双渴望生命的眼睛心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