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宗瑞和迟瑞雅,一年内连跳两级,与风辰逸做了同班同学。
岁月如梭,眨眼间,便已经过了两年光景。
金秋九月,他们一同升入高中生涯。
瑞雅曾试图给他们这个三人小团体,取个“岁寒三友”的雅名。
“王宗瑞——劲松;
风辰逸——墨竹;
而我迟瑞雅——冰雪林中著此身,不同桃李混芳尘 ——傲雪寒梅!”
在餐厅吃饭的空档儿,瑞雅眉飞色舞说着,胸有成竹地认为一定会引起一致的好评。
……
……
空气安静下来了,全场沉默了两分钟。
风辰逸和王宗瑞两人只是抬了抬眼皮,互相打量着,似乎是想从对方的肢体动作中,发掘出那么点儿支持的痕迹。
王宗瑞率先开口道:“逊毙了!”
风辰逸也点头附和:“太土了!”
接着补充道,“瑞雅你现在,特别像附庸风雅的三八大杠!”(?三八大杠?)
“你们两个男生沆瀣一气,就欺负我一个柔柔弱弱,娇娇滴滴的女孩子!”瑞雅委屈巴巴地说道。
“柔柔弱弱?!”王宗瑞笑道。
“娇娇滴滴?!”风辰逸接过话茬。
“你一个女孩儿,一顿饭,是我们两个男生加起来的总和,再乘以两倍的份量。”风辰逸打趣道。
随即俩人发出一阵爆笑。
瑞雅郁闷地撇了撇嘴,垂着脑袋埋头干饭。
“好女不跟男斗,我不跟你俩计较!”
又是一阵爆笑,笑得前仰后合,风辰逸一个趔趄,从座椅上栽倒下去。
“原先认为,王宗瑞只是纯粹对我感兴趣,才向我示好的。”瑞雅在床上翻了个身,继续想。
“现在看来,这完全是一厢情愿,青春少女虚荣心爆棚的臆想。”瑞雅又把身子翻转过来。
现如今在学校,王宗瑞和风辰逸,那可是好得跟一个人似的,经常能看到俩人勾肩搭背的身影。
情同手足,情深义重,情比金坚。
据男生们说,俩人在宿舍也是和衣同寝,关系好得就差穿一条裤子了。
一下课,王宗瑞就招呼风辰逸一起去踢足球。只有足球比赛的日子,才会想起瑞雅——来给他俩加油。
他俩经常相约一起逛商场。俩人在服装上都有很高的时尚品味,一同参谋,给对方捡择提供意见。
十足十地尽兴后,俩人才想起瑞雅来。给她这个,整日只知道窝在图书馆里,苦哈哈地学习的“小土鳖”,顺手稍上十几身女装新款。
更多的时候,他俩一起搭乘飞机前往时尚之都——巴黎——观看各大奢侈品牌发布的时装秀场。
两人都非常钟爱YSL的男装。女装秀场的话,王宗瑞偏爱Viviennewestwood,风辰逸更喜欢马吉拉。
哦不对!是他们仨儿一起!
瑞雅在被窝里辗转难眠。
她搞不清楚王宗瑞的行为,如此热切地“插足”她和风辰逸俩人的关系的行为动机。
猜疑,对同窗好友本不该抱有这样的情绪,但是瑞雅总觉得,心头哪里不太得劲儿。
突然,瑞雅蹭地一下从床上坐起来。
“不会是王宗瑞喜欢风辰逸吧?!!”
瑞雅起身下床,右手撑着下巴,在房间里踱来踱去。
兴奋!惊异!嫉妒!
“太天马行空了!但也不算是捕风捉影。”瑞雅惊叫起来。
种种复杂情绪涌上心头,瑞雅的胸膛因为情绪激动,剧烈地起伏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