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长夜,只要你有钱,就没有得不到的。美食也好,珠宝也好,美人……也好。
长夜最顶层的管理者有经营着人口贩卖的脏生意,从各地用各种方法笼络来不胜漂亮的美人,供那些有特殊嗜好的富人挑选。
再然后,就是万劫不复。
这些谢共秋当然不会告诉他,毕竟他只是一个替身,换而言之,就是一只另一种意义上被囚养着的金丝雀。如果没有谢共秋的这层关系,他或许这辈子也不会有机会来到长夜。
这是他自己推测出来的。
在仅仅陪谢共秋出席了两次宴会场合之后。
从小到大,身边的朋友、老师,都说他很聪明,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从来不会因为外界的影响而迷茫,而是为着自己心中的那片乌托邦努力。
丁程鑫有些妄自菲薄的想,或许是这样的。
他的眼前又浮现了那天的景象,从卫生间离开后,或许是因为喝了点酒,他走错了房间。开门的瞬间,床上躺着一个单穿了件白色丝绸睡裙的女性,白皙纤细的脖颈上却捆了条黑色皮质的项圈,项圈所连接着的锁链泛着漂亮的银色光芒。
手腕上,也是的。也是这样的项圈,圈住了那点瘦削。而露出的小腿上,则被两条长长的、还带着血液的疤痕充斥。
丁程鑫瞬间就静了,意识也清醒了大半。那女人蒙着眼睛,并看不到他。他看到女人红润的唇一张一合,似乎在说什么,但声音太小也好,距离太远也罢,他听不清。
呆楞在门口时,一只大手从旁边伸出,房间的门被关上。
谢共秋的声音有些不虞:
谢共秋“你没事乱跑什么。”
谢共秋“是路痴吗,隔壁的房间都找不到。”
丁程鑫眉目微怔,睫毛颤抖着眨动了两下,才像是突然回过神来一样,舌尖舔过干涩的唇,控制着让自己的声音不要那样抖。
丁程鑫“……抱歉。”
他已经习惯了在谢共秋面前这样,一句“抱歉”“对不起”“不好意思”,就能够解决大多数的问题。
谢共秋不在意他闯了什么祸,只要他肯低头道歉,就愿意为他解决掉一切麻烦。
他需要的不是替身,只是一个体面的、会服软的、满足自己虚荣心的,宠物。
谢共秋“别再乱跑了。”
……
又要去这种地方了呢。
再去的话,就是第三次了。
如果他也能像大禹治水时那样,三过家门而不入就好了。
丁程鑫不喜欢长夜,不喜欢那样的地方,更不喜欢那地方光鲜亮丽之下所隐藏的阴暗面。
如果可以,他一辈子也不想踏入那地方半步。
但。
很久之后,丁程鑫仰面摊在床上,轻轻的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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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浩翔“他不喝酒吗?”
严浩翔的被子里盛着酒红色的酒,丁程鑫不太清楚那酒的名字叫什么,但一杯两万块显然不是他这种人能够轻易企及的。
而且,闻着没有村里醉汉喝醉后带着的那种恶心的、还夹杂着不知名食物味道的气息,而是淡淡的甜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