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的沈欲火,骨子里最不缺的气概就是傲。
【混混A】
“这么说老子还得感谢你呢?”
【沈欲火】
“你非执意感谢我也不是不可以......”
又是狠狠一拳。
我闷哼一声,直直盯着眼前两人看,眸子里的狠戾快要流出了潮红的眼眶。
【混混B】
“我们老大今天让给个交代,要么买个新蛋糕回去,要么把你打个半死带回去。”
【混混A】
“买新蛋糕是不可能了,你说该怎么办?”
【沈欲火】
淬出一口血痰,“看来我今天,必须要在这破巷子里死一次了。”
【沈欲火】
“好啊......”
【沈欲火】
“不是让我死吗?”
【沈欲火】
“那就来啊。”
我放弃了一切抵抗,只是沉沉地颓倒在巷子中央,像任人摆布的发条木偶。
旁人兴起,随意转动几下,就能机械性的活跃起来;无人注意,便只能默默消耗青春,直到在一个最平凡的日子死去。
十几岁的少女不该整天说些生和死这种词,换做任何一个人都是这样。
那是因为他们吃喝不愁,生活即便有诸多不满,可与“不幸”这样词也从来没有任何勾连。
我不同。
活着,是我每天首要担心的事情。
从睁开眼的那一瞬间开始,就要思量今天要怎么做才能活下去呢?
其实每天的答案只有一个:最简单的逆来顺受。
我十分清楚这一点,可正因此,才会活不下去。
我冷冷地看着高踞在苍穹上的冷月,多美啊......
可这无处不在的月光,究竟有没有分给过我一缕呢?
这条小巷前两百米就是警局,可我一点都不想去那里寻求帮助。
我见得太多了,那些被所谓“正义”匡正的错乱,结果多半都令人失望至极。
法律的存在是为了纠正,而不是报复。
可对于受害者而言,他们想要的不是纠正,恰恰是报复。
逐渐地,我发现自己再也不会相信“正义”了。
童年时,我经常在脑海中冒出这样的念头:要不然就这么放弃吧。
傲慢只是一层薄薄的皮囊,我的内心空荡到没有任何希望。
若谈到15岁时为何会奋起反抗,在餐厅燃烧一把大火报复那12个人......
原因无他,我一切的坚强,皆由他而起......
【???】
“我说,在警局前寻衅滋事......你们几个还挺有想法的啊。”
突然,沉默的巷尾传来一连串声音。
很明显,声音的发出者年纪不大,音色清澈透亮,像清凉的薄荷一般。
也许正处在变声期,他刻意清了清嗓子,以找到一个最富有震慑力的状态。
背靠月光,一个少年缓缓走来,他的步子不紧不慢,任风穿过的频率都是井然有序的。
一根金属制的棒球棍被他拿在手里,幽幽反射出银色的光泽。
也许是无处安放,他用棒球棍一下一下沉着地敲击地面,也恰好一下下撞进我空无一物的心脏。
【混混】
“小子,你谁啊?”
【混混】
他靠近了一步,“怎么,还想玩玩英雄救美的戏码不成?”
说着,他大笑了几声,连同身后的另一名男人也嘲弄起来。
在他们看来,这场把戏未免有些小孩子过家家酒的味道了,毕竟那边的少年看起来皮肤白白净净的,全然没有威胁性。
【???】
“我是谁啊?”
棒球棍猛然敲在地面上,他的目光无意看向远处警厅的霓虹灯,不满地顶起腮。
【???】
“刘耀文,听过吗?”
【混混】
笑,“谁?”
【刘耀文】
笑,“或者实在不行就换一个说法......”
【刘耀文】
“对面两百米那间警厅,再包括整座枫城你能看到的所有警厅,厅长都是我爸。”
【混混】
“你爸?”他突然想起了什么,“刘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