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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遇

腹黑贤王的专宠小医妃

诺筝呀,徐先生,是你,你怎么来了?

徐先生来胡大夫这里抓点药,今天去了南街听说有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姐施药,原来是大小姐。想不到大小姐如此宅心仁厚,在下佩服不已。

诺筝先生莫笑我,千万别告诉母亲,免得她担心。我自己能力也有限,只是一点点药不算什么的。

徐先生点点头,对着胡大夫也是一拱手,想来是旧相识。看徐先生来,胡大夫直接走进内堂,拿了两包已经装好的药,一份给诺筝,一份给了徐先生,已经都准备好。

胡大夫徒儿,你就是今天不来为师也会遣人送到府上,只是你一个小女娃还是不要太抛头露面的好,为师给你的医术好好研读,施药的事不行让徐先生代你去。

诺筝知道啦师傅,你放心。如果我不出去,师傅倒是要多到府上走动走动指导一下。

胡大夫好了,长生,你正好把我徒儿送回府上,药已经给你准备好了,下次你就代她出去施药。别让她偷偷溜出去玩啊!

诺筝撇撇嘴,师傅已经开始看管自己了,不过徐先生送自己回去也好,出来毕竟有点久了。因为外出,徐先生穿了一件藏蓝墨纹的长袍,暗色让他显得谜一样深邃,他拿着药包,自己和小月倒是清闲。

不知不觉走到了集市,这还是诺筝重生后第一次见到古代的集市,只是因为都需要征税并不是那么热闹。诺筝看了看,被一个卖首饰的小摊所吸引,古朴的银制作的发簪很是精致。诺筝虽不喜金银,但是也赞叹这时候的工艺做成这样也是不易。其中有一枚镶嵌着墨玉的非常漂亮,干净古朴不失润泽。小贩看到诺筝的光顾也赶紧迎了过来。

小贩这位小姐是想买发簪吗?这些簪子都是本店的镇店之宝啊,全都是独一无二的,尤其小姐拿着的这一枚,正好衬托小姐的气质。

丫头小月是啊小姐,这枚很漂亮呢。

诺筝老板,这枚簪子要多少钱?

小贩小姐第一次来,就给个最低价,只要十两银子就行。

诺筝咋舌,十两银子?还最低价呢。虽然自己也不太懂古代这边的计量单位,但是看着小月的脸就知道也是不便宜,摇了摇头,恋恋不舍的放下。

凌少崇老板,这个簪子我买了,麻烦帮我包起来。

诺筝看到来人正是那天救治的少年,也真是太巧了吧?少年此时不似当日的狼狈,面若冠玉,身长玉立,用一枚白玉冠发,此时正笑吟吟的看着自己。原来自己那天救得果然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儿子。

凌少崇小姐,这枚簪子送于小姐,只是礼物太轻还想于小姐交个朋友。敢问小姐芳名?

诺筝公子言重了,多谢公子的礼物,我爹是为皇上镇北的柳将军,我是他的女儿柳洛筝。那么公子呢?

凌少崇没想到那天救自己的居然是柳将军府的大小姐,听闻将军府的大小姐是个痴儿,可是如今看上去眼神清澈,虽然年纪还小,却也是亭亭玉立。只是自己的身份特殊不便于宣扬,他冲诺筝笑笑。

凌少崇在下只是京城商户家的儿子,没有小姐家世显赫,是在下唐突了。如果小姐以后有时间,还请到我家里的酒楼一品斋坐坐,提二少就有人自然会招待小姐。在下还有事,就先告辞了。

诺筝无功不受禄,公子既然不肯以真身份示人,那么这簪子...

诺筝还没说完,凌少崇却和一干人等消失在人群,诺筝耸耸肩,真是个怪人。簪子让小月拿好,却看徐先生的眼光充满了探究的看向自己。

诺筝徐先生,我做错什么了吗?你怎么这么看着我?

徐先生在下不敢,只是感觉大小姐的这个朋友交的很是有意思呢。

徐先生心想,当今皇帝的第九个儿子,也就是九皇子凌少崇居然认识自家大小姐,这个突然病好了的大小姐,到底有多少别人不知的一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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