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写到这里,羽毛笔开始断墨,只得沾了沾墨水,继续写道:
塞恩……嗯……他……嗯……
靠,没有灵感了!
李佳挠挠头发,像个癫子一样抓心挠肝:
灵感,我的灵感呢?(可云JPG.)
好吧,在灵感枯竭的时候,即使是再伟大的作家也束手无策。
这时候我们就知道,该要出去走走了,也许能发现新的灵感。
李佳收拾好墨水和笔,又小心翼翼地将纸放进橱柜里,这是家里唯一的一个柜子,可以防止纸张落灰。
李佳躺在床上,想了想:
或许马克能帮助到我。
时间很快来到第二天。李佳结束一天的工作之后已经是身心俱疲了,她伺机去找马克的脚步顿了一瞬。
咸鱼人想要摆烂的心又开始活泛起来了。
罢了,还是先躺一躺吧。身体才是最重要的。李佳扬起邪恶的微笑,她打算给自己放几天假。
至于嗷嗷待哺的读者们嘛~,作者的身体不好实在没办法写了呢。(纸巾擦泪 jpg.)
当然以前做网文小作者的身体确实因为长时间的文字工作缺乏锻炼是有点差。
不过放假还是有益于舒缓身心,有的时候也会在这其中找到新的灵感。
李佳回到家歇息了一会儿,又想了想小说情节。脑袋一闪,仿佛抓到了什么。她回想着那天马克对自己说的话:
最重要在于复仇的过程。
复仇的……过程。
李佳反复地念着这几句话,神情有点魔怔。
忽然,她脑子一亮,想到了什么。挥手在纸背面写上了三个大字。
然后心满意足地睡了过去。
第三天,李佳再次来到那个充满酒臭味的酒馆,却扑了个空。
“抱歉,先生,您要找的马克今天没来。”
店小二十分歉意地看着梅德里斯。
“那么他去哪儿了呢?”
李佳不死心,还想再问问。
店小二摇了摇头。而在一旁听着的店老板,停下了敲击桌台的手指:
“或许……我知道在哪里。”
“今天这个日子,大概是他妻子的忌日,也是他少数不来我们店里喝酒的时候。”
“欸……说来,马克也是苦命的人。他本来是一个穷小子,是伊索老板家里的下人的儿子。他们家和老板的关系非常好,是老板很得力的仆人。而马克幼时能读书识字全是仰仗了老板的光。马克一直都非常感激帮助他们一家的伊索老板。欸……一直到他认识了老板的女儿。一切的改变便是从那里开始的。”
李佳还想再听一听。只可惜店老板已经不愿意再说了。
他拿出单子来,递给李佳,意思很明显——问李佳要不要喝点酒,吃点什么。
李佳摸了摸空荡荡的裤兜,尴尬地笑了笑。但是人的尊严还是要的,李佳义正辞严地拒绝了老板的强买强卖的举动,转身离去了。
这酒,等她有钱再喝。现在喝就是大傻蛋。
这一趟虽然没有见到马克,但是也收获了不少。
马克戏剧性的过往,倒是让李佳产生了深厚的兴趣。
仆人和老板的女儿……这身份不就是古代的千金小姐和穷小子么,不就是现代的白富美和穷小子么……
有点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