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7
小时候,一位算命先生说‘我会以这世上最浪漫的死法死去。’然后便赐了我一个“情”字。
从此,我便叫顾情。
一直到长大成人,我依旧不懂什么是最浪漫的死法。
直到,我恋爱了。
我的爱人同我一样是名男子,但他与我不同的是他是位演员。
我原以为,他会为他的前程着想从而隐满我们之间的关系。
可令我没想到的是,他在我们在一起的当天晚上就官宣了我。
而官宣的内容也很简单,只有一张我的照片和一句:“这是我的爱人和爱我的人。”
令人出乎意料的是,他的粉丝很快就接受了我。
此后,我们很恩爱。
但,一场舞台事故让我亲眼看着他死在了我面前。
在那一刻,我突然就懂了什么是最浪费的死法。
第二天,热搜炸了
“惊,知名男演员离世!”
“惊,顾家家主为爱殉情!”
顾情,情,爱情和殉情。
这世上最浪漫的死法莫过于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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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8
我叫白千秋,现在正在和朋友玩真心话大冒险。
身为非酋的我不出意外的输了。
“白哥打算选真心话还是大冒险?”
为了追求刺激,我选了大冒险。
“嘿嘿,我听说咱们城又来了一位花花公子。不如让白哥去让他收心如何?”
白千秋:“......”草!早知道就不追求什么刺激了!
但为了面子,最终我还是答应了。
但身为恋爱白痴的我,对于追人那可真是一窍不通。
我就这样思索了几天后无意间刷到了一个关于弃猫效应的视频,反复看了几遍后,我决定就用这个方法去让那位花花公子收心。
花花公子名叫林枫,是典型的“家中有矿,你随便在外面浪。浪够了就回家继承家业”的富二代。
一般这种富二代出入的场所都需要邀请函。我也是费了老大劲才得到他每周五晚出入同一家酒吧的邀请函。
为了刷好感度,我几乎每次都会和他来一场所谓的“偶遇”。
因为我生的好看,所以我成功的吸引到了他的注意。
几周后,他开始主动邀请我一起吃饭、看电影等等。
没过多久,他向我表白。 对此,我非常“激动”的答应了他。
我们在一起了。
但花花公子依旧死性不改。
我们在一起的没过多久,他和另一个男人就亲自被我捉奸在床。
当然,这场捉奸的戏码是我亲自设计的,不然我怎么好离开他呢。
捉奸的当晚,我就“伤心欲绝”的连夜出了国。
我一直以为我不爱他,直到在国外的几年里我才猛然发现我好像...爱上林枫了...
但为了计划顺利进行,我在国外足足待了五年才回国。
回国后,我借口“想和他谈谈”,从而打探到了他所在的酒吧。
来到包厢门口,我透过门缝,隐隐约约看见了林枫身边围绕着许多男男女女。
果然,花花公子终是死性不改。
我愣了愣,随后自嘲的笑了笑
“看来,终是我高估了自己在他心中的地位。”
“也是,毕竟谁会喜欢上一个曾经玩弄自己感情的人呢。”
随后,我转身离开了酒吧,也离开了这座拥有我爱人的城市。
可惜的是,如果白千秋踏进包厢,他就会发现这一群人里,不管是男是女,长得都与他有七八分相似。
在白千秋出国的五年里,林枫不是没有想过去找他只是不敢而已。他只是怕自己再一次找到他时,他会再一次离开自己。
所以啊,这世上根本就没有什么花花公子。如果有,那也只是他还没有遇到对的人而已。
终是一步,毁了一段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