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群之间的争斗无疑是残暴狠戾,血腥野蛮的基因踊跃在血液。幼狼之间的争斗是为了博取狼母的关注,获得食物在幼狼时期奠定成年后在狼群所扮演角色的基石。 ——题记
斯谬是一只瘦削的金毛碧眼的怪胎。先天家庭在骨子里深深埋下了病根,卑怯懦弱地沦为不起眼的角色。汰劣留优,狼父母不会关照弱者,只会溺爱纵容强者打压弱小,助长恃强凌弱的劣根子。告诉它们,
想要就去抢,不是你的就把拥有者杀掉,让它成为你的所属物,得不到宁可毁掉,宁可玉碎不可瓦全。去争,去抢,去拥抱,去厮杀。
弱者不会被注意到。病态的生存规则将斯谬逼得崩溃,它被划分为不正常的一类怪胎。
它哭泣,将自己埋没。但,却全然不知它的卑怯,它的逃避,它的自我保护在它人眼中将是最大的优势。
翎早就注意到了斯谬。翎是母狼媚媚的第二胎狼崽中的怪物,祖上的隐性基因不幸地在它身上成了显性导致它成了个白毛碧眼孱弱的废物,注定了它无法用尖牙咬断对手喉管的命运。天生的空有皮囊的羸弱废物。是所有人对它的评价。
它一辈子也当不了所向披靡的刃,但它可以当指挥刃的刀把,收容利刃的刀鞘。
斯谬缩在狭窄的空间,细瘦的脊骨贴着冰冷的石壁,它近乎绝望:就在刚刚,它杀死了自己的同伴。它惶恐不安,孤立无助。神经绷到极限,濒临崩溃。它祈求有谁来帮它,哪怕只是一个不带敌意的眼神也能令它冷静一些,找到一丝慰籍,幻想一方寄托。
翎在不远处冷淡地理了理胸口皮毛,早在斯谬与对方发生冲突逐渐失控时它就知道了结局。这本就是它亲手策划的,不过是按它推动的走向走而已。这是必要的,翎清楚斯谬的性子,怯懦自卑。凡是这种人,只要用的好,诱导成臣服欲和保护欲,将是一条偏执好用的疯狗。
它需要条护主的疯狗,为它所用,为完成任务或一个赞赏的眼神就能献上命的疯狗,它太需要了。斯谬是最好的人选。
斯谬颤栗着看着了无生气的尸体,令它作呕的血腥味挥之不去。它阖上眼皮,它杀人了,亲自将咽喉咬穿的,脸上还能感受到温热的血液下滑的触觉。闭目眼前却一遍一遍回放对方死前惊恐的眼神。不,不,不该这样,别那么看我,不,不!谁来帮帮我,求你了…
翎舔舐了一下斯谬的额头,在对方如困兽般的目光中,安抚示意对方冷静下来。我会帮你,不必害怕。
但也只有我会帮你。
斯谬明显冷静了许多,紧贴翎的身侧似乎在漂泊大海中找到了绿洲,想从对方身上汲取新生的力量,视为唯一的依靠,唯一的归宿。
翎叼起尸体命令斯谬在荒芜的乱石岭刨出坑,将尸体咬碎成三段扔进抗内,用土埋好,再用几层旧土压实,扯过绿蔓掩盖埋葬了死者的地方,掩盖斯谬的“罪行”。将腐臭的松鼠尸体乱扔到附近。用陈腐恶臭的尸体味掩盖新鲜的血腥味,混淆嗅觉和判断力。
最后用大尾巴把足迹清扫干净,营造从没人来过的假象。领着斯谬来到溪边仔细将粘着的皮毛、血迹、血腥气洗干净后,斯缪从开始的感激已转化成满心满眼的崇拜和毫无保留的信赖,选择性忽略了对方为什么这么熟练。视对方为自己腐烂一生中唯一肯驻足的神。义无反顾踏进深渊,不曾回头。
但这没远远不够。
跟我走吧。走向我们的明天。
斯谬紧随在翎身后,一前一后。
不曾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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