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历350年,澳明斯大陆,晋帝国归川,虎王城郊。
谁也不会想到,一间不起眼的木屋,竟成了五十余年间震撼人心传奇的起点。从踏入这间木屋开始,无论是子、程还是曹,都注定不再只是晋帝国的普通百姓。
“干这一行啊,脑子就堵在了枪口上……你还年轻,当真……”程低沉的声音里带着几分唏嘘和劝诫。
但子并没有给他继续说完的机会。“第一,论年龄,程先生你只比我大一岁罢了。”他的语气平静却坚定,“第二,我们的经历相差无几,既然你们能做成事,我又为何不能?总得有人站出来才对!”
程正低头给手枪装填子弹的动作微微一顿,抬起头来看向子时,眼中多了一丝复杂的神色——那是敬佩,也是试探。“有胆量是好事,可别忘了,要成为一名出色的起义军,什么都缺不得。”
说罢,他将刚装好子弹的手枪轻轻划过桌面推到子面前。那是一把甲牌九发轮式手枪,连地方军阀都难以负担的高端装备。“怎么样?觉得不错的话,就去挑一个纵队吧,编号从一到五任选。”
“一个人拿着手枪上战场,总觉得有些荒唐。”子毫不掩饰自己的想法,随后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放在桌上,“不过,若我有幸入您法眼,我想,这把手枪我倒是愿意留下。”
程接过信封看了一眼,眉头微皱:“从未接受过任何训练,就已经比原先设想的几个纵队长还要出色,你的本事是从哪儿学来的?”
子笑了笑,答得轻巧又自信:“生逢乱世,消息的筹谋至关重要。若您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告诉您一个穷酸商人如何从军官嘴里套出打仗消息的秘诀。”
短短几分钟内,程等人已经数次对眼前这个年轻人刮目相看。最终,程开口道:“行,给你三四纵队。你去打归川吧,那边地势平坦些。”
“平地?”子摇了摇头,目光落在桌上的地图上,“按理说,这种地形应该是第一纵队最擅长应对的才对。”
程一时语塞,不知这是第几次被对方堵住嘴了。而子则伸手抚过地图,指尖缓缓滑动,仿佛真的能触摸到每一寸土地的起伏与纹理。他的动作突然停顿下来,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随手拿起代表第三纵队的小旗,插在了地图上的某个位置。
“麻烦了,给我第三纵队。我要单独去打蜀川。”他的声音不大,却掷地有声,透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决然。
“真是胡闹!”一生突兀的质问打破了这里的氛围,二人交谈过深,忘了在身后曹的存在。
子转过身
“曹先生,我知道您是读书人,出生于晋帝国的军人家庭,是一名富人”
“ 书代表不了一切,我想问问您,您的书中怎么说我是胡闹”的回答干净
曹表面上文文弱弱,但是他的眼神一点也不平静,可怕吓人。
“斯特洛尔杰,知道吧,610年前,他在蜀川,以绝对的兵力,装备优势发动了三次进攻。战损比达到了惊人的107:1,40万大军只有百人生还。我们现在只有破步枪,还差5箱没补齐呢。赌上我们的5个纵队都难以打下蜀川。”
“我这个愚夫并没有听说过这么多历史故事。”子自嘲的说
“但我有办法也有能力认为我可以打下这里。”
此言一出,所有人都寂静了起来,整个木屋变成了一个随时有可能爆炸的火药桶。
果然关键时刻还是有维和部队的。
“不要再争论了。”程站在两人中间,挥手分开
“曹,你先把缺的五六箱枪买回来。子,你觉得你能打下四川,勇气可嘉,但是综合还是要考量的,待会儿我们再商量商量。”
“好的,好的。直接送到缺枪的第五纵队了,二位先讨论啊。”
曹转身离开了木屋。
子并没有说什么,也没有听讨论,他仿佛在沉默着,攥紧了拳头。
泣不成声
直到现在子的笔记里还有这样一句话。
“十分清楚那时的感受从走进木屋的时候就有了。”
“就来自那里,那里就是我的家。是我才十几岁呀。早就把整个蜀川都走遍了。”
“它们在向我呐喊,我又有什么权利不回去呢?再难再险也要闯,更何况我有把握闯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