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秋明停止了与公孙彩儿的打闹,他其实已经注意到了诸葛白的存在,此刻他有意的打量正在走来的诸葛白,他一身白袍,一脸的书生意气,面容倒是有些小帅,身旁跟着个丫头,那嚣张的姿态,也让引起了洛秋明不满,使他皱起了眉头。
“真没必要像小说里的无脑反派一样,没事找。”
诸葛白额头皱成了黑线,欲要青筋暴起,不过还是表面装着文人的儒雅,展开手中的折扇,挥动在胸口前漫步走来。不过他也始终想不明白,公孙彩儿为什么会喜欢跟这人在一起。
“真是狂妄,无一点文人的风流!儒雅!彩儿,你就喜欢这样的粗汉吗?”
“迂腐,我看你哪有一点书生意气、文人风骨、趋炎附势与狗君子同流合污的鼠辈罢了。本来没有事,但你骂我粗汉,现在就关我的事了。”
洛秋明本想在一旁吃瓜看戏,偶尔喃喃几句抒发内心的情感,却不曾想,躺着也中枪,也只能从容应答。
见对方皱眉大怒的样子,公孙彩儿就得意洋洋,内心高兴的不得了,肘了肘洛秋明,给他一个干的不错的眼神,也让洛秋明有了底气。
他洋洋洒洒的回了那一句后便后悔了,忽然,他突然想起了后,他内心纠结的咒骂自己,不知分寸,竟然去得罪豪门,这些富家公子们最记仇了,以后见到不得扒自己的皮吗?于是着急的不要脸,凑到公孙彩儿耳边。
“彩儿大人,万一对方家族找上门来怎么办?你们不会把我踢出去?平息怒火吧,我不想被打成麻花嘞。”
“你怕个蛋啊,本小姐罩着你,谁敢动你,不就是骂个人吗?你把他杀了,我父亲也能权衡帮你摆平,他哪舍得你受伤,你是半个女婿的嘞,否则我会跟你这个木头脑相处,要不是我爹看中你,你见到我的丫鬟都得喊一声大人。”
公孙彩儿恨铁不成钢,狠狠的一拍洛秋明的脑袋,不过她却暴露出一个令人震惊的关键词“半个女婿”,虽然其中的内幕与原因没有暴露出来,却也正好可以让人浮想联翩,明明他们之前没有见过,不可能只见到几天就把自己心爱的女儿嫁给他人吧?所以到底是什么事情,或者内幕能让对方,如此看好他。
听到公孙彩儿说洛秋明是他爹的半个女婿,诸葛白当场破功了,也不再保持那虚伪的文人假象,用命令的语气对公孙彩儿说话,一改之前的嚣张清淡,对于父亲的提亲,他信心十足,自认不会失败。
“半个女婿?我不信你爹怎么会看上这个粗鄙男人?想推这桩婚事,我告诉你,我的父亲已经去你家提亲了,很快你就是我的人了,给我远离那名穷鬼,好好服侍我,我还会让你婚后好过一点!”
生于万财贵门的人类,往往会忘记人们也是“人”, 他们已自认清高的方式,把人们比喻成牧畜,于是心安理得的,开始搜刮牧羊,身上的羊毛,直至牧羊死后也不得安息,他们落座在贵门之间,以井底之蛙之势俯瞰众生,自认结交天下权贵,为自己拟一个实力的排名。所谓给个面子,而当钱与权分开时,他们何尝不是绵羊,他们何尝不渺小,他们何尝不是底层人。
诸葛白就是这样的人,他傲慢,他跋扈,他嚣张,这便是资本的蒙蔽上双眼,他或许没有错,因为他生于这个环境,受到了熏陶,渐渐的也染上了这层颜色,但是不可改变的是,他现在有罪,罪加以审判无可阻拦,无有罪念加己身。
“小哥哥,需要我帮你撩妹吗?”
洛秋明心神一个恍惚,就突然发现自己身处异地了,脚下是滚滚如洪涛的白云,柔软而让人感到一股无力,随时可能陷入进去,所以他不敢动,只是安静的站在原地,他抬头一看,他顿时吓得瘫坐在了云层上,双目张大瞳孔收缩,他的头顶正是那一座洛水城,他不可思议地站在了天上,大地不再为地,天空不再为天,让他的脑海变得无比混乱,随之响起的女童音更让他恐惧,就在这时,一只白皙的小脚,轻轻地点在了云朵上,稳稳的落地,不难看出这是一只女童的脚,五指还未分开,合拢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