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华将思绪从沉重的回忆中拽回,她摸了摸阿团毛茸茸的脑袋,却摸到了一手的泥土。
瑶华:……
阿团捂着眼睛偷看她,随后双手合十,四不像地行了一个辰荣拜礼表示歉疚。
“罢了,今晚带你去河边洗澡”瑶华被逗笑了。
二十年来,自从身边有了这个小家伙后,她过的很快乐。
阿团是舅舅的坐骑的幼崽。
二十多年前,她冒充皓翎大王姬的身份被西炎王揭穿后,为了能够从西炎王宫逃离,她冒险挟持了西炎王,才得以走出西炎山。
随后她遭受到西炎和皓翎的两国追杀,虽然她灵力高强,但毕竟双拳难敌四手,逃亡途中也有命在旦夕的时刻。
她孤身一人,缺粮少财,还得算计着时间恢复灵力,敌人却是源源不断的,有着丰富的粮草和灵力供给。
这种情况对瑶华非常不利,即便她的实力凌驾在众人之上。
她逃亡了几年,弹尽粮绝之际,阿团的母亲站了出来,它以惨烈的方式燃烧自己的生命,为瑶华争取了一线生机。
从那之后,阿团就跟着瑶华了,瑶华将它从一个手掌般大小的幼崽拉扯到大。
在这个过程中,她感到生命的神奇与宝贵,阿团对于瑶华来讲,大概是仅次于师父和母后的存在。
瑶华将阿团放到摇篮里,给它喂了一块归墟水晶,就见阿团周身灵力曝膨,捂着肚子呜呜叫。
“知道难受还不赶紧修炼,作为我的灵兽必须要有保护自己的实力”瑶华眼神中闪过心疼,但是没有办法。
她的处境太危险了,阿团必须要有足够的实力,不然不知道何时就会有性命之忧。
尤其是在玱玹来到清水镇后,她的处境更加危险,必须低调起来。
如果被发现身份,除了死没有另外一种选择。
二十余年前,舅舅的坐骑站出来保护她,已经让西炎王开始怀疑她的身份。
不过目前为止还算安全,毕竟在世人眼中,辰荣王储乃是王子,且早已在众目睽睽之下被诛杀了。
她的生命很宝贵,是无数人的牺牲才能苟活。
她很珍惜自己的生命,如果真的要死,那么她只能为了辰荣而死,不能因为其他原因被杀。
阿团幽怨地撇了撇嘴,撒娇不成,只能修炼了。
瑶华见阿团乖乖开始修炼,爱怜地摸了摸阿团的脑袋,也掐起灵诀开始修炼。
……
数个时辰后,天色渐晚,隔壁传来玟小六的声音,“瑶华,阿团,出来吃饭了。”
瑶华从修炼的状态中惊醒,看了看天色后抱起早已经修炼完毕,甚至睡完一觉醒来后正在揉眼睛的阿团向隔壁走去。
瑶华在修炼方面堪称惊才绝艳,任何灵诀术法只稍看过几眼,便能修炼得像模像样,稍微细研究后,便能融会贯通。
但即便是高等神族也不可能处处完美,瑶华在做饭这件事上就实在没有天赋,仅限于能做熟,别说味道了,甚至有时还做不熟。
她逃亡那几年在饮食方面别说有多惨,甚至有几次危在旦夕还是因为吃了没熟的饭菜生病导致的。
刚踏入隔壁,就见麻子、串子、老木和玟小六已经坐在桌子上吃饭了。
旁边还有两个座位,分别摆着一副碗筷和一盘竹子,那盘竹子上还滴着水珠,一滴一滴地滴落在板凳上。
将阿团放在摆着竹子的座位上,瑶华在旁边落座。
“哎,瑶华,你能不能将后面三个月的饭钱先借我们?恩……你也知道,这麻子马上要娶媳妇了。”
“屠夫高家要的聘礼多,我们暂时还拿不出来,这钱你先给我们,后面三个月都不用给饭钱了。”
玟小六瞅着瑶华的脸色开口,话语里带着些不好意思。
瑶华点了点头,随后从乾坤袖中翻出一只荷包,放在桌子上,“多的部分就当我给麻子的随礼了。”
毕竟吃了他们二十年的饭,虽然是钱货两讫,但她也算是看着麻子串子长大的。
“谢谢瑶华姐”麻子连忙道谢。
“不用谢,你们知道清水镇新来的人吗?”瑶华不动声色地打探玱玹的消息,她前段时间去了东海,今日才回来。
“瑶华你说的是那新来的外来户吧,听说他们租了街东面那个铺子,也不知道要做什么营生。”
老木咽下嘴里的饭,接着道“你不用担心,我看他们不像是要卖衣服的,倒是别是开医馆的吧。”
串子不以为意,“瑶华姐担心什么,你那霓裳阁就没卖出去过一件衣裳,就算是来抢生意,也抢不到你啊……哎!老木你干嘛!”
“说什么呢小兔崽子”老木站起来打嘴欠的串子。
串子说的也是事实,这霓裳阁只是瑶华开着当幌子的。
实际干的营生是给山上的辰荣士兵运粮草,那些布料里是她用袖里乾坤术藏匿的粮草。
当然,她偶尔也做一些衣服,用的是锦缎,她开的价又奇高,不是清水镇的人消费得起的。
当然,她这么开价都是故意的,不然都跑来找她做衣裳,她还怎么安心修炼?
“别打我了,哎!”串子端着碗赶紧跑了。
麻子跟在串子身后,也跑了。
玟小六转了转眼珠,也端起碗要跑,却被老木一个扫帚打回座位上。
“你跑什么?该轮到你洗碗了吧。”老木眯了眯眼。
玟小六赔着笑,正要狡辩些什么,却听瑶华突然道“今天我去洗碗。”
“啊?这不行啊瑶华,你是交钱的,我们怎么能让你洗碗。”老木连忙道。
瑶华摇了摇头,抱起吃饱后揉肚子的阿团
“你看阿团脏的,我要带它去河边洗澡,顺便就把碗洗了,什么钱不钱的,咱们都是邻居,都说远亲不如近邻,洗个碗怎么了。”
“哎,瑶华说的对,我最喜欢瑶华”玟小六嘿嘿笑。
老木一扫帚打过去,“你给我滚!”
作者我想象中的阿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