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今天我就不想再继续喜欢你了,我不想再继续承受那些痛苦的情绪了,我好累,这本书提前完篇,暗恋这件事情,果然不适合我,这565天当送你了,我不想再继续喜欢你了。
要是能一直陪着你就好了,但路太长,没力法,你也像风筝一样已经走了很远了。
但每次在人群中望着你,盼你好的那颗心以不假。那天我并没有闹性子,我选择沉默是因为有点失望,我那么喜欢你,维护你,但你好像从来没有在意过我的付出,说了上头的话,你也就顺了我的意,听了别人的评价觉得我就是那样的人,就旁我而去了。
我从来没有想过用离开和沉默教会你如何去珍惜我,但你却从来没有考虑过我的感受,你觉得我永远是无坚不摧的。
万物各有时令的原因吧,春天遇见的人,在秋风乍起的时候就要归还人海了。
我始终相信,天若有道,只不会让有情人分离;天若无道,人就该遵循天命。
或许当你读懂我的隐喻那天,我已经走了很远的路了。
我知道你的青春并没有因为宽大的校服而挡住你身上的光辉,这也与我的胆怯和懦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所以我注定是会被冲刷
走的,也注定会和你的青春擦肩而过?你的青春或许不应该和胆小鬼有摩擦,你的眼光确实不必为我停留。
我们的命运早就相交过了,不然我们也不会相遇。
林梦,过了明年夏天,我就不要再喜欢你了,“暗恋一点都不痛苦 "这句歌词原来是骗我的…它其实是一首苦涩的诗,难咽的泪,收获的手,止住的嘴,和克制的心。 也许这就是一场预知结局的败局。
偏我来时不逢春,怡我去时春满园。
或许是年纪轻,或许是情谊深,又或许是天时地利的迷信和夜太长的缘故吧,末来又会是怎么样的?大学,还会远吗?
至此,我以上说的全是真心话,我的小说也快要完篇了,从此,她成了我小说的主角,她一定不会想到,按耐住的心早已长成参天大树,但真心话却再也找不到勇气说出。
我们都没有上帝视角,都看不透对方的心思。
毕业后,你也会真正成为我记忆中的永生花了,下次见面会是什么时候,会说好久不见吗?
可惜我不是诗人,写不出我心中美好的结局,提笔也只能写于此,你风华正茂的十 七岁,我胆小卑法的十八岁,至于这份感情有多深,我想,是个秘密。
再见,我也17岁的秘密,你且保重,希望下次见面是好久不见,而不是再也不见。
你知道吗,林梦?
我从来没有想过只和你当朋友;
但我该如何告诉你我喜欢你?我最好的朋友。
在只热的青春遇见绝版的你,无论怎样,都是我赚了。
祝所有看到这里的读者都能得偿所愿,间尽好花千万树,愿君记取此一枝。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忽然,街角的咖啡店响起了:
BGM:周杰伦《七里香》
我接着与 把永远爱你写进诗的结尾
〔谨以此书,致我青春遇见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