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慕之爱了许欢十年,而我爱陆慕之已经十五年了。
我和陆慕之算得上青梅竹马。十二岁那年,体育课上我初潮,血染红了裤子,陆慕之背着我直奔医务室,我怎么喊他也听不进去。
最后校医给了我一片卫生巾,一向洁癖严重的陆慕之脱下外套系在我的腰间。
回到教室,大家的窃窃私语和不怀好意的眼神让我羞红了脸,我转头看坐在角落的陆慕之,他也恰好抬头看了我一眼。一眼万年。
少女的情窦初开·就是这么不可理喻。彼时的我
以为那一眼对视,是我们的双向奔赴。然而青梅·总是敌不过天降。
读高中时,我读文科,陆慕之读理科。听说,他们班转来了一个漂亮的女生,成绩好,性格好。
以前放学会等我的他,终究成了别人的骑士
第一次,他说,要参加放学后的物理竞赛培训,让我自己早点回家。没等我反驳,他就抱我拎到了校门口。
第二次,他说,学校乐队要排练,不能有外人在场。可我明明看见,那个转学生许欢欢坐在他的琴凳上,弹着陆慕之不许任何人碰的琴。
第三次....
没有第三次了。
从那天的排练后,陆慕之和许欢欢在一起了。他从我的世界(消失了,再也没有人叫我谢清秋了
我明白他是刻意躲着我。之后的日子,我也刻意避开他,家长追问,也被我用分班的借口含糊过去。
后来我经常告诉自己,未曾拥有就不会难过
周日早上,厨房飘香阵阵。
陆慕之围着我的小猫围裙,模样有些好笑。婚三年,这是他第一次为我做饭。
他是个极骄傲的人。他从不在人前示弱。我需经笑话他,哪怕有一天他身败名裂,他也会昂起高贵的头,一步步优雅的走下神坛。
想得出神,陆慕之叫了我几声,我都没有听见。
餐桌上是熬的香浓的粥。
“很好吃。”我笑意盈盈。
如果时间能停留在此刻就好了。
饭后我们准备去花田。当时我们两结婚时一起
种下的种子,三年过去了,终于长出了向日葵
陆慕之的手机突然响起,那边微弱的女声,似是在哭泣,是许欢欢。陆慕之表情肉眼可见的慌乱,拿起外套就要出门。
我拉住陆慕之的手,“可不可以不去?”今天,是他答应补过的纪念日啊。
陆慕之看着我,毅然的甩开了我的手。“清秋,
我,很快就回来,你等我。
那天直到深夜,陆慕之也没有回家。
我收到一段视频,陆慕之在厨房回过头,脸上泛着红晕,对着镜头,温柔地说,“欢欢,别闹。”
许欢欢咯咯咯地笑着,结束了这段视频。随后发了一段文字。
“昭昭,他做的粥很好喝。
我没再看手机,把做好的蛋糕放回了冰箱,真可惜,又一个蛋糕被浪费了。
我在洗手间吐得昏天黑地,而我老公,在他初恋的家中一起岁月静好。
我给陆慕之打了几个电话,都没有人接。
就像十年前的那天一样。
那时候,许欢欢崴了脚,陆慕之背着她回家。
我在回家的路上,遇见几个校外的混混。
领头的人我认识,追求许欢欢的人林深,慕之揍了一顿
我紧张的咽了咽口水,一步一步往后退。
背撞到了冰冷滑腻的墙壁,手上的青苔提醒我,我已经无路可退了。
那天,他们围着我,像打量一个物件儿。
嘲笑,辱骂.....
林深大手一挥,带着小弟浩浩荡荡离开。
我捡起沾满泥土的衣服和散落的书本,那天之后我就病倒了。
那时候的陆慕之,正在许欢欢家中帮她整理笔记。
原来,威了脚的人连字都不会写了。
我告诉爸妈和陆叔叔陆阿姨,我只是在路上摔了一跤。
他们便要求陆慕之每天放学无论如何都要陪我回家。
陆慕之满脸都是不耐烦,却又不得不这么做
他居高临下地盯着我:“谢昭,这种小把戏没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