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臻是痛醒的,有人一直在掐她的人中穴。其实她很乐意陷入无边黑暗,没有意识多好,不恨不怨不悲不悔不留恋!
任臻使劲抬胳膊,想推开掐自己的那只手,可惜力气不够,只稍微动弹了一下。
“老婆子,这丫头活了!”一个粗噶的声音兴奋地说,口音是北方方言,接近普通话。
任臻猛地睁开双眼,意识完全苏醒了,她定定地看着眼前的老伯,头顶梳着发髻,岁月风霜的痕迹刻在额头眼角,一把花白的胡子怕有一尺来长!斜襟束腰大褂长至膝盖!这是什么造型呀?这时又凑过来一位微显富态的大娘,她利索地挤开老伯,一见任臻睁开了眼睛立即高兴地说:“哎呀!丫头,谢天谢地你可活过来了!你是谁家的孩子,身上哪儿不舒服?怎么就晕倒在这荒郊野地里了?要不是我和我老头子上这边来割茅草你可就危险了!”
没等任臻开口,老伯抢着说:“是呢!这里不远就是坟场,偏僻得很,你是咋跑到这儿来的?”
咋跑到这儿来了?任臻也想知道,自己的身体早已烧成灰了!这……近几年穿越一词已流传得家喻户晓,看过几本穿越小说的任臻心想:莫非穿越不是空穴来风!
见任臻的样子愣愣的,大娘着急了,“老头子,这孩子瞅着没有外伤,不会是个呆傻的吧!”
“不会的!瞅着眉清目秀的,不是傻子样儿。”老伯的语气还挺笃定。
“你看她的眼珠都定住了不会转动!听说发烧严重了就会变傻,她是不是被烧傻了?”大娘边说边伸手摸任臻的额头,仔细感受了半天,“怪了,不烧啊,还挺凉的!”
“阿……姨……”任臻觉得自己不说话不行了,但是真不知道说什么好。
救醒她的是一对老夫妻,男的杜老三,女的徐氏,两口子以养蜂为生,住在离此地三里远的杜家屯,因他们家没有田地,闲时两人经常上荒山野地里弄些藤条树枝茅草之类的回家烧火做饭,省点柴禾钱。
“哎哟!小家伙你能说话呀!你叫她什么?她不是你姨,她可以做你的祖母了。”
徐氏听了杜老三的话立刻拉长了脸,“我怎么做不得她姨?我不才四十出头!你哪只眼睛看出来我可以做她祖母的?”
杜老三一愣,村里三十岁就当了祖母的好几个呢!你不是才四十出头,你是四十有七奔五十的人了!见徐氏要发飙,他马上陪笑转移话题:“这小丫头老这么躺在地上也不是回事儿,不如好人做到底,把她带回家请隔壁刘郎中瞧瞧。”
“也是,不早了,太阳都移到西边了,咱们就带她回去吧,一条人命呢!”
杜老三成功的转移了话题。 俩人看向任臻,徐氏说:“丫头,愿意跟我们回家吗?”
在这完全陌生的环境里,附近是坟场,天色又不早了,身体还不知道有没有毛病,有人肯收留,怎么可能不愿意!任臻可不想死在这荒郊野地,她连忙说愿意,还挣扎着想起来谢谢两位好心人。徐氏赶紧扶住她,“快别动,我去把牛车收拾一下,正好车上都是茅草,铺平了让老头子抱你上去躺着。”
任臻听说要让老头子抱心里咯噔一下,看他们装束是古装,古人最讲究男女大防,能让老头子抱……难道自己还是个孩子!
不一会儿,徐氏收拾好牛车,还让杜老三脱下外套细心地铺在茅草上。“好了,去把小丫头抱过来吧。”
杜老三转身扶起任臻,两手一托毫不吃力地把任臻捧着放到牛车上了。这个过程任臻自然是看见了自己的小胳膊细腿,果然,真的穿越了!附在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身上了!唉…任臻低叹一声闭上眼睛,也不知道小女孩的魂魄去了哪里,还会不会回来。
按常规来说,人死亡的那一刻灵魂也会灭亡,甚至有些灵魂会死在肉体前面,那些被医生宣布脑死亡的就是这种,而像任臻这样灵魂不灭还能穿越复活也是极其偶然的,机率堪比买彩票中亿万元大奖,任臻要是知道自己运气这样好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也因此任臻不必寻思小女孩的灵魂还回不回来,不是谁都有她这样的幸运,小女孩已经魂飞魄散不复存在了,若是任臻的灵魂没有及时进来,小女孩的身体在没有意识支配的情况下,不出一个时辰必会成为一具冰冷的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