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景斯迈着沉重的步子离开审讯室,我的心也沉甸甸的。
是时候重新看待景斯这个人了。
他从初中就开始叛逆,不爱学习,天天打架斗殴。在高二时似乎开窍了,想好好学习,但是很难改正以前的坏习惯,而且课程难了,他没日没夜地刷题进步依旧很慢。
他的父母算不上城里人,累死累活也要在城市边缘买下一个破房子,母亲时常跟他讲:“你不好好学习怎么办哦,学习是唯一的出路,我们还等着你带我们享福呢。”
他的努力并没有被家人看在眼里,长期高强度的学习过犹不及,他的成绩由原来的中等变为不及格。自然也遭受到了母亲的责骂和父亲的责打。
“我们还不是为了你好?你一天天混日子啊,以后只能在大街上饿死!”
高考,景斯的成绩进步了很多,虽然离本科线还差了些,但是上个大专是够了。他想好了,学个技术不一定就不挣钱,以后他要买个像样点的房子,家里养条狗,过年回家多带点海带,他母亲爱吃……
可是他迎来的却不是父母的笑脸,而是……
“考这点分你还有脸说了?你看看隔壁家的孩子,考上了未名大学!你这辈子都完了!”
……
最后他选择离家出走,杀死了隔壁的高中生,上了大学。
「爱着我,却又伤害我。所谓的爱有没有,问过我内心的感受。只剩悲哀与沉默。」
「受够了争吵,无意义说教。我自己的路,自己走就好。再也不需要,你指手画脚。」
「下地狱或上天堂有什么紧要。」
景斯和郑芳荷是在大学里认识的,两人很聊得来,大学三年两人在一起了。郑芳荷又一次提起好奇景斯家里的情况,后来,景斯带郑芳荷去了几乎四年都没回去的家。
得到的却是父母死于车祸的消息。
当他得知自己的父母是郑芳荷的父亲刹车失灵撞死的……
“喂,小鬼,酒量挺好啊……来,给你这个,去杀了她,我帮你得到你一切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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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好好的大学生……”我感到挺惋惜的,“不对……他不是大学生啊,是他偷来的!”
“他父母的教育有大问题,不过还是他不会处理事情罢了……”左然摇了摇头。
“景斯说的帮助他完成报复的人,显然就是桃骨吧?我们被他骗了!”
教唆犯罪的判刑主要根据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确定,具体情形如下:
1. 一般原则:教唆他人犯罪的,应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处罚。若教唆犯起主要作用,则视为主犯;若起次要作用,则视为从犯。
2. 从重处罚情形:如果教唆的对象是不满18周岁的人,那么对于教唆犯应当从重处罚。
3. 教唆未遂情形: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这种情况下通常可以对教唆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在刑法理论上被称为教唆未遂。
总的来说,教唆犯罪的判刑是依据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的具体作用、教唆对象的年龄以及被教唆者是否实际犯罪等多个因素来综合考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