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在写啥哈
先写一点试试水
十章内完结
都是我编的
时间线特别乱
骂我我就删
王楚钦一直觉得恋爱这东西挺玄乎的。
他15岁谈了人生第一场恋爱,是大人眼中的早恋。
其实谈恋爱之前他和那女孩没什么接触,朋友介绍认识的,相处也时间不长,每天聊两句就确认关系了。
开始约会的时候很局促,毕竟实战经验为零,就拉拉手拍拍照,偶尔拥抱一下,最过分的一次是碰了下嘴唇。
王楚钦不认为那是接吻,他刚把嘴唇贴上去,女孩就叫他别动,掏出手机拍照片,弄得王楚钦很尴尬。
何况在他的认知里,接吻是要和心意相通的人做才叫接吻,他没多喜欢对方,也没看出来对方有多喜欢他,顶多是青春期的躁动。
这段恋爱结束得很草率,女孩在某个深夜发消息给他,说要不他们断了吧,王楚钦说好。
过后王楚钦和介绍人关系也淡了不少,进一队后更是不怎么联系。
总结起来他谈得不算低调,所以还是发了一篇小作文到微博,他说“从此之后,我的世界里只有乒乓球。”
发完微博的那天下午,一队来了个小女孩,只比他小几个月,看着却像小学生,皮肤又白又粉,脸颊肉很多,笑起来看不见苹果肌。
莫名让王楚钦想起小时候家门口卖的粘豆包。
小女孩抱着一大堆东西,声音清脆得像泉水“大家好,我叫孙颖莎,之前是二队的,希望大家多多指教!”
彼时王楚钦还在硬凹酷哥人设,匆匆看了一眼就低头玩手机,直到孙颖莎拿着一盒小小的礼物递到他面前“哥哥,我从河北带来的特产,送给你。”
还挺乖。
王楚钦单手接过,看着她的小脸说谢谢,小姑娘应该是发完了礼物,顺势在他旁边坐下。
他看出来孙颖莎很局促,他把手机揣回兜里,开始没话找话“我之前是不是在哪见过你啊?”
很老土的搭讪方式,说完王楚钦都想抽自己俩嘴巴。
没想到孙颖莎完全不在意,还很惊喜的说“是吗?那可能是比赛的时候见过吧!”
眼看她就要把自己历年参加的比赛报一遍,王楚钦赶紧给后勤老师打手势,让他把人带去宿舍。
临走孙颖莎还蹦蹦跳跳的给他挥手告别。
同龄人间熟悉起来不需要什么特别的理由,只需要一点共同爱好,加上俩人都热爱乒乓球,打了一把练习赛就自然而然的熟络起来。
王楚钦挠挠后脑勺,夸她“还不错啊。”孙颖莎撅着屁股收拾包——说是收拾,不如说是把所有东西塞进包里“头哥也很厉害呀!”
王楚钦皱眉,心想这小姑娘也忒不会收拾了,干脆撇开头,他觉得再看一眼就浑身刺挠。
“嗯,一会儿弄完好好去吃一顿,才来一个月应该也没太吃过周边的小吃啥的。”
这句话说完王楚钦又嘚瑟起来,他真他妈是绝世大暖男啊,那一年多恋爱大概也没白谈。
小姑娘却偏头看他,把那个比她头还大的包挎在背上,语气疑惑“难道你们训练完了不跑跑步再吃饭吗?”
“…”她还挺有劲儿。
回宿舍王楚钦就开始乒乒乓乓的摔包,吓了刘丁硕一大跳“你吃炮仗啦?”他似乎就等着刘丁硕问他,噼里啪啦说一堆,跟刘丁硕前两天看的说唱节目似的。
“你说孙颖莎一小姑娘咋那么没收拾,衣服毛巾拍子,全部团吧团吧给塞包里了。你要说这人家自由我管不了吧,我觉着也行,关键我看她刚来一队,想给她推荐俩饭店,关心她一下,拉近一下同事间的距离,她转头质疑我下训为什么不先跑步再吃饭?我操了。”
刘丁硕和他大眼瞪小眼,捋半天才明白,王楚钦这是被孙颖莎嘲笑了,虽然人家可能没这意思,但谁叫青春期的小男孩比女生还敏感。
于是忍着笑安慰他“万一是莎莎刚来没什么熟人,觉得一个人去街上吃饭太尴尬了呢,你明天约人家吃顿饭呗。”
王楚钦唰一下盖上被子,留给刘丁硕一个冷漠的大后脑勺“谁说的没熟人啊,我看你和她挺熟的啊,莎莎都叫上了。”
最后刘丁硕主动攒了饭局,左手一个王楚钦,右手一个孙颖莎,嘻嘻哈哈的就给拉饭店去了。
想起昨晚上王楚钦那小媳妇样,刘丁硕对着孙颖莎试探性开口“莎莎,你来这一个多月了,和大头也打了不少次,你觉得总体感觉下来咋样啊?”
孙颖莎一头扎在饭碗里和那块大骨头较劲,好容易空出嘴来回他“头哥人很好呀,昨天下午还叫我去吃饭来着,但是我之前在河北队养成了下训跑步的习惯,就没去。反正我觉得他挺好的。”
刘丁硕按住王楚钦要夹菜的手,语气有点恨铁不成钢“听见没,你就别生那闷气了,人家一点别的意思都没有。”
话说一半孙颖莎就抬起头,圆圆的脸被肉撑得鼓鼓的,囫囵咽下去,赶紧冲王楚钦摆手“对不起啊哥哥,我以后都不跑了,明天下训我们一起吃饭吧。”
王楚钦快把那碗白米饭戳成米浆,刘丁硕在旁边可劲儿戳他后腰,他才抬起头看孙颖莎,从鼻子里发出哼的一声。
这是答应了。
第二天下训,王楚钦果真在门口等着孙颖莎,孙颖莎看见他,笑着冲他挥手“哥哥!”
王楚钦两三步走上去,伸手想接过孙颖莎的包“你不是跑步吗?跑去呗,我陪着你。”
给孙颖莎吓一跳,她以为王楚钦还在生气,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脸颊肉跟着乱飞“不了不了,不跑了,我们去吃饭吧。”
他这才反应过来,好像自己语气是生硬了点,又使了些劲,把孙颖莎的包拿过来挎着“我没那意思,跑步这习惯挺好的,我也得养成。”
不过刚才孙颖莎摇头的样子挺可爱的,感觉她脸手感肯定很好。
捏一把。
王楚钦脑子里就这一个念头。
等到他的食指和中指夹住人家的脸他才反应过来,是不是不太好。
面上装得云淡风轻,还耍了个酷“走吧。跑步去。”心里疯狂尖叫,如果刘丁硕在他肯定锤他两拳。
太软了,真就是小时候吃的豆包,还是品相最好的那种。
孙颖莎把脸埋进羽绒服里,露出一双水汪汪的眼睛,在刺骨的寒风里一瞬不瞬的盯着王楚钦。
“走吧哥哥,跑步。”
不知道是不是王楚钦的错觉,孙颖莎的耳朵好红。
吹风给吹发烧了?
王楚钦抬手摸自己滚烫的脸,感受着那不正常的心跳频率。
七摸八摸半天,给自己和孙颖莎下了病例。
一个感冒发烧,一个心率不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