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午睡时,霍金斯总把自己的小熊塞到我怀里。他趴在木床上,额前碎发随着呼吸轻轻晃动,声音含混得像浸了水的棉花糖:“它比我能睡,你抱着就不害怕了。”
那时我总觉得他像株晒足了太阳的蒲公英,懒洋洋地倚着滑梯栏杆,看我被其他小朋友追得绕着花坛跑。直到我跌坐在沙坑里,他才慢悠悠地晃过来,用袖子擦我脸上的沙粒,袖口沾着草汁的绿,蹭得我脸颊发痒。
“跑那么快干什么?”他蹲下来,书包上的铃铛叮当作响,“反正他们也追不上你。”
小学四年级的运动会,我在女子八百米的赛道上摔了跤。膝盖渗出血珠时,最先冲到跑道内侧的是霍金斯。他背着双肩包,校服外套敞着怀,把我拽起来往医务室走,书包带滑到胳膊肘,里面的漫画书露出来一角。
“早说过你不适合跑步。”他皱着眉看医生涂碘伏,语气里的嫌弃像裹了蜜,“下次报跳绳吧,摔不死人。”
初中的教室在三楼,他的座位永远在靠窗的最后一排。我收作业路过时,总能看见他用课本挡着脸睡觉,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落在他手背上,把淡青色的血管照得清晰。有次我不小心碰掉他桌角的笔袋,钢笔滚到讲台边,笔帽上刻着的“霍”字被磨得只剩轮廓。
“赔我一支。”他趴在胳膊上,声音闷在袖子里,“要黑色的,0.5的笔尖。”
我跑遍校门口的文具店买了支一模一样的钢笔,却在给他时被他推回来。他转着笔看向窗外,睫毛在眼睑下方投出一小片阴影:“逗你的,那支本来就快没水了。”
高中的天台是我们的秘密基地。晚自习的课间,他会翻出围墙买两罐橘子汽水,拉环弹开的瞬间,气泡争先恐后地涌出来。我抱着作业本蹲在他身边,看他用马克笔在天台的水箱上画漫画,线条流畅得像他打球时的动作。
“以后想当漫画家吗?”我咬着吸管问他,汽水的甜混着晚风的凉,漫过舌尖。
他头也不抬地勾完最后一笔,是只歪歪扭扭的小猫,脖子上系着和我书包一样的蝴蝶结:“不知道,可能吧。”
那时我已经明白,对霍金斯的喜欢像春天的藤蔓,悄无声息地爬满了整个心脏。可他永远是那副散漫的样子,会帮我抢回被男生抢走的笔记本,会在我考试失利时把错题本丢给我,却从不会在我看他时,认真地回望过来。
毕业旅行的篝火晚会上,有人起哄让他表演节目。他抱着吉他坐在火堆旁,指尖拨弄琴弦的动作有些生疏,唱的是首不知名的民谣,调子慢得像流淌的溪水。火光在他脸上明明灭灭,我忽然发现他的喉结比去年突出了些,声音也低了许多。
“唱错了。”他停下来挠挠头,吉他弦发出一串杂音,“算了,不唱了。”
散场时我落在后面,他却在路灯下等我。影子被拉得很长,他踢着路边的小石子,书包上的铃铛早就不见了。
“考去南方吧。”他忽然说,声音轻得像叹息,“那边冬天不冷。”
我攥着衣角点头,没告诉他我填的志愿全在北方。我总觉得,像霍金斯这样的人,大概永远不会为谁停留,就像蒲公英的种子,风一吹就会飘向远方。
大学毕业后我回了故乡,在中学当语文老师。霍金斯成了自由插画师,偶尔在朋友圈发些速写,画的都是街角的老槐树,巷口的杂货店,还有放学路上蹦蹦跳跳的小学生。
有次同学聚会,有人问他为什么不谈恋爱。他正用牙签插着西瓜,闻言挑了挑眉:“麻烦。”
我端着果汁杯的手顿了顿,杯壁上的水珠顺着手指滑进袖口,凉得像那年天台的风。
三十五岁那年,我在学校门口遇到他。他穿着灰色风衣,手里拿着本素描本,站在梧桐树底下,看学生们背着书包跑进校门。看见我时,他眼睛亮了亮,像小时候发现草丛里的蚂蚱。
“教哪班?”他走过来,风衣上沾着颜料的蓝,“我家就在附近,刚搬来。”
后来我们常一起在傍晚散步,从学校走到菜市场,看大妈们讨价还价,听小贩的叫卖声此起彼伏。他会蹲下来看卖金鱼的玻璃缸,手指敲着缸壁数鱼的数量,侧脸的线条比年轻时硬朗,眼角却有了淡淡的纹路。
“你还是单身?”有次路过婚纱店,他忽然问我,语气随意得像在说今天的天气。
我望着橱窗里的白色婚纱,裙摆上的碎钻闪得晃眼:“你不也一样?”
他笑了笑,没再说话。晚风吹起他额前的碎发,露出光洁的额头,像很多年前那个趴在木床上的小男孩。
六十岁退休那天,霍金斯来接我。他拄着拐杖,背有些驼,却还是坚持帮我拎装满课本的纸箱。夕阳把我们的影子叠在一起,他的拐杖点在地上,笃笃的声响像在数着流逝的时光。
“去我家吃饭吧。”他侧过头看我,眼里的光比夕阳还暖,“我炖了排骨汤。”
他的家在老城区的二楼,墙上挂满了素描,画的全是我。有趴在课桌上睡觉的我,有在运动会上摔跤的我,有在天台喝汽水的我,还有站在婚纱店橱窗前发呆的我。
“什么时候画的?”我的声音有些发颤,手指抚过画框上的灰尘。
“忘了。”他往排骨汤里撒着葱花,背对着我,“反正画了很久。”
我们就这样一起走过了晚年,住在相邻的公寓里,每天清晨一起去公园打太极,傍晚坐在长椅上看夕阳。他的记性越来越差,却总能准确地说出我爱吃的菜,记得我对花粉过敏,知道我睡觉时要抱个枕头。
直到他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意识模糊时还抓着我的手,喃喃地说着什么。我把耳朵凑过去,听见他说:“小熊……在你那儿吗?”
霍金斯的葬礼很简单,除了我,只有几个远房亲戚。整理他的房间时,阳光从窗帘的缝隙里钻进来,在地板上投下细长的光带,灰尘在光里跳舞,像他书包上曾经的铃铛声。
课桌是他从中学搬回来的,木头上刻着歪歪扭扭的字,有我的名字,也有他的。左边第二个抽屉锁着,钥匙挂在他的钥匙串上,是枚生锈的铜钥匙,形状像只小熊。
铁盒子放在抽屉最里面,锈迹爬满了盒身,却被擦得锃亮,边角磨得光滑,显然被人反复摩挲过。打开盒子的瞬间,我闻到了淡淡的糖果香,是小时候最爱的橘子味,糖纸已经泛黄,生产日期停留在三十年前。
粉色的信封上画着只小猫,脖子上系着蝴蝶结,和天台上那只一模一样。字迹是少年时的稚嫩,笔画却用力得透了纸背:
“其实我跑不过他们,每次都故意放慢脚步等你。
其实我早就醒了,只是想让你多抱会儿小熊。
其实我画了很多你的样子,却不敢让你看见。
其实我填的志愿全在南方,却没告诉你。
其实我一点也不散漫,只是不知道怎么告诉你,我喜欢你,喜欢了很久很久。”
窗外的梧桐树沙沙作响,像无数个午后的风。我抱着铁盒子坐在地板上,泪水落在生锈的盒盖上,晕开一小片深色的水渍。原来那株看似散漫的蒲公英,从未随风飘远,他只是把所有的爱意,都藏在了时光的褶皱里,藏得那么深,那么久,直到我终于发现时,却再也没有机会告诉他——
我也是。
雏菊:深藏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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