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口已经包扎妥当,草药的苦涩味还残留在指尖。
我靠在破庙的断墙边,指尖轻轻摩挲着粗布下的伤处。这一整天下来,她总算弄清楚了——这里的确是民国,而且短时间内,恐怕找不到回去的方法。
得先活下去,再想别的。
她抬头看了眼天色,暮色已经压了下来,远处的山峦像被泼了一层墨,阴沉沉的。吴老狗站在庙门口,手里拎着刚打来的野兔,正低头剥皮。血顺着他的指缝滴进土里,他却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你最好把你的异瞳遮一下。”他突然开口,声音低哑,依旧没看她。
我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她的眼睛——左眼冰蓝,右眼淡粉,在昏暗的庙里泛着微光,确实太过显眼。
他是在提醒她。
“谢谢你的提醒。”她淡淡道,从包袱里翻出一条黑色布带,随手系在眼前,遮住了那双异于常人的眸子。
吴老狗依旧没抬头,手里的刀却顿了一下
吴老狗依旧没抬头,手里的刀却顿了一下。
这女人太扎眼了。
不仅仅是那双妖异的眼睛,还有她举手投足间那股子冷冽劲儿,美得不像活人,倒像是山野精怪。
这世道,长得太好看未必是福气,更何况……她还这么能打。
他抿了抿唇,继续剥兔皮,刀刃刮过骨肉的声响在寂静的破庙里格外清晰。
我系好布带,眼前一片黑暗,但她的耳力极好,能听到吴老狗剥皮的动静,甚至能分辨出他呼吸的频率。
他刚才停顿了一下。
是在打量她?还是单纯觉得她麻烦?
她懒得深想,索性靠着墙闭目养神。反正明天一早,他们就会分道扬镳
天刚蒙蒙亮,吴老狗的身影就已经消失在官道尽头。
我站在客栈门口,晨雾沾湿了她的衣角。她抬手摸了摸蒙眼的布带,确认它系得足够紧,这才转身进了城。
得先找个落脚的地儿。
城里比想象中热闹,街边早点摊的蒸笼冒着白气,黄包车夫吆喝着穿行而过。她循着人声走到一家茶楼前,招牌上写着“聚仙楼”三个大字,漆已经有些剥落,但客流不少。
掌柜的是个精瘦的中年男人,正扒拉着算盘珠子,抬眼瞥见她,眉头立刻皱了起来
“姑娘,我们这儿不缺绣娘。”他语气不耐,显然没把她当回事。
我没恼,只是从袖中摸出一块碎银子,轻轻搁在柜台上
“跑堂、算账、搬货——我都能干。”
她声音不高,但字字清晰,“工钱您看着给,管饭就成。”
掌柜的盯着那块银子,又上下打量她几眼,尤其在那条蒙眼布带上多停了一瞬,显然在掂量一个“瞎子”
能顶什么用。
“女人家做跑堂,像什么话……”他嘀咕着,却还是把银子扫进了抽屉。
三天后,掌柜的再没提过“女人家”这三个字。
祭音记性极好,一桌客人点过什么菜,喝什么茶,她听一遍就能记住。手脚也利落,一摞摞碗碟叠得比谁都稳当。有回几个地痞想赖账,她单手就把人拎出了大门,吓得那帮混混再没敢来闹事。
“这丫头……倒是块硬骨头。”
掌柜的扒拉着算盘,偷瞄她一眼,心里直犯嘀咕。
茶楼里的常客也渐渐习惯了这位“冷面小二”她话不多,但茶添得及时,账算得明白,偶尔有醉汉想动手动脚,第二天准保鼻青脸肿地出现在巷子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