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州城外,夜色如墨,星月之下,满山的树影张牙舞爪的堆叠在一起,犹如一个个巨大的怪影,在夜风中窸窸窣窣的舞蹈,远处传来一种不知名鸟类的喑哑叫声,一双慌乱的脚踏进冰冷的树林,在崎岖的土路上狂奔。
陆瑾的心跳如鼓,他不敢回头,只觉身后是无尽的黑暗与风的呼啸。冷意从每一个毛孔里渗透进来,让他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求生的本能驱使着他向前狂奔,但死亡的气息却如影随形,仿佛下一刻就会将他吞噬。
他心中苦涩,没想到他一个小小的捕快,今日就要因公殉职了。
事情还要从白天说起,彼时他还穿着一身捕快的衣服,佩剑在街上巡查,忽然听同僚来报,说东城长街上发现数具新鲜的尸体,死亡时间都在凌晨,是卖油的张小三晨起发现的,就横在街头,上前搬动时,才看到脖子上的血痕。
经过调查,出事的这几人是外地来的江湖人士,于三天前抵达乐州县内,因为操着一口北方口音,又随身携带武器,因此目击的百姓极多。
在百姓们七嘴八舌添油加醋的热情讨论下,陆瑾和他的搭档冯河才将这几人的来历拼凑的七七八八——原来这几个汉子是从北武林赶路来的江湖浪客,伪托成赶路的行商,投宿在清水县唯一的来喜客栈中。他们形迹可疑,且性格暴戾,只为店小二无意中碰了他们的行囊,就出手殴打了店小二,还阻止掌柜的报官,犹如强盗一般在客栈霸住了两日,第三日便横尸街头了。
陆瑾帮着仵作收了尸身,就转身去传唤客栈掌柜。从表面上看,此案有百姓的口供为证,不过死了几个疑似杀人越货的强盗,就算验尸验出什么,上面也不会继续追查此案。毕竟这世道崇尚侠义,民风彪悍,总不过是什么路过的侠士路见不平一出手,送这几个去见了阎王,又或者分赃不均,相互残杀。
抱着走流程的心情,陆瑾照例询问一句:“可有看清那行囊里装的什么?”
“有,有,”店小二看着陆瑾身上那身官服,搓了搓手,紧张兮兮的说:“小的看着还以为是人头么,一般话本里都这么演,谁知看了却是臭烘烘的衣物,正要放好,那大汉就冲将上来,邦邦给我两拳,现在想想还是恨呐…”
陆瑾兴致索然,摆摆手,想叫手下两个衙役带下去做笔录,就见那店小二神情一边,压低声音神神秘秘地道:“也就那点功夫,您猜怎么,我瞄到衣服里掉出一块发着光的石头,嘿,那光跟镜子似的,一下晃了小人的眼,才没躲过那两拳,现在鼻子还歪着呢。”
“发光的石头?”陆瑾转头看了看搭档冯河,冯河摇摇头,接道:“刚才搜了身,连裤裆都没放过,没有什么石头,死前还拉一裤兜,白瞎那么大块头,那叫个臭啊!今天午饭可不能再吃下水了,想想就恶心,不如去吃馄饨吧。”
陆瑾没搭腔,冯河这人哪都好,就是爱在公务期间说着有的没的。两人飞快审问完巨细,回到府衙,看县令正在堂上办公,就都不敢歇息,一个直奔堂下汇报案情,陆瑾去仵作房里查看验尸情况。
如今是武林盛世,天下更划分东西南北四大武林,习武之士多如星辰,冲冠一怒的事情更是数不胜数,加之侠以武犯禁,在这清水县中,十天半个月也总能遇见一两桩凶案,毫无悬念,九成为了武林恩怨,一成为了利欲熏心。
步入仵作室时,陆瑾仍是不太习惯那股直冲脑门的尸臭气,尤其这次来的尸身多,仵作忙的焦头烂额,浑身有种淡淡的死感,看见陆瑾来,恨不得把刀递给他,独剖剖不如众剖剖,只想在宵禁之前下值。
“算了吧,术业有专攻,下次请你去丰乐楼喝酒。”陆瑾努力逃避自己代劳剖尸的命运,主动去一旁检查尸身,说不出是哪门子的直觉,其中一个毛发旺盛大胡子的壮汉身上,总带给他一种特殊的感应,于是陆瑾第一个检查起这具大胡子的身体。
他摸了摸破喉咙上的致命伤口,伤口十分细小且已呈闭合状,入体却极深,几乎是瞬间从咽喉处刺入,又快又准又狠,一刀深入到脖后颈椎处。
这显然是专业杀手的手法,而且是杀手中的老手。
结合店小二看见的镜光石头,杀人夺物几个字迅速浮现在陆瑾的脑海中,在电光火石间,陆瑾不知怎么就掰开大胡子的嘴,布满烟垢的老黄牙上,有一处非常微妙的细微缺口,若不仔细看,也许都不会发现。
仵作走了过来,瞄了一眼大黄牙,用一种被掏光精气的声音淡淡道:“恭喜你破案了,陆捕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