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不起眼的猎人,evol是共鸣
据我所知,我和我的哥哥和奶奶生活在一起
日常身边时不时有乌鸦叫……让人心烦意乱
一场爆炸将我的家炸毁,一切成了虚无
我因为追查爆炸原因和出任务到了N109区,被秦彻的人救下,见到了秦彻,记忆中这应该是我与他的第一次见面。我打心底里害怕暗点老大的形象和头衔
“秦彻?的确很熟悉”
像是记忆深处的一道光,又似一杯萎靡的红酒
他说我们之前见过,我不记得
我们不能共鸣,因我厌恶他,恐惧他
我观察到他的眼里强装着唾弃,但溢出来的是伤心
不得不说,他的眼睛相当迷人,载得下所有复杂的情绪,第二天我就见到了隐藏款 戴墨镜版 秦彻
他攀上我的手强制我与他共鸣
他让我要他的命,我不受控制地扣了扳机,打中他的心脏,鲜血淋漓,我腿软了,还伴有耳鸣
一次又一次地尝试,都以失败告终
他说我变弱了,又拉着我练习
找了好几只流浪体给我训练,又在一旁皱眉站着跟看热闹似的。
当我连连被击退不能反击时,作攻击状的流浪体瞬间绕过我,露出秦彻使用evol的手,泛着红光。
他喜欢哼歌,唱歌,尽管……唱的难以启齿,但薛明薛影总在鼓掌,行吧,就宠着他吧
他说“我只是不会死,不是不会痛”
他昼伏夜出,不喜晴天
“你曾说过要带我去看最美的日出,记得吗”
“有……吗?”
我同他相处了几日,好感度愈发不可收拾
他尊重我,尊重生命,还意外的靠谱,安全感爆棚
糟糕,动心了,爱意随风起
我东拼西凑出了自己的过去和他的过去:
秦彻的evol是操控,能看到别人的欲望
这是与秦彻的真正的第一次相见
“开心”的女孩和“有眼光”的男孩。
我的心脏被植入半颗芯核,另外半颗在秦彻右眼里
实验体,我和秦彻都是
我和他第一次相见是在实验室,那里很宽敞,许许多多的人在我眼前匆忙地走来走去,我并不在意那些大人,反到对身旁的胆怯“小怪物”很感兴趣。
我身上接着些许线路,传导信息什么的,严重影响我正常活动……
他的右眼一直蒙着布,包扎着
日复一日,我们相依为命,我喜欢给他唱歌。
他也喜欢唱歌,唱跑调的歌,因为每次我被实验折磨的死去活来的时候,听到他唱跑调总会笑。
一位实验室里的小姐姐给我了一个灯球,
那个球塑料质感很差劲,不过我还是很喜欢
我拉秦彻蒙在被子里,打开开关
“漂亮吧,等我们出去,我带你看最漂亮的日出”
“好”
我的实验编号是零,他们说我很厉害,不管什么试剂,都可以拿我当试验品,当我是三岁小孩呢……
对他们枯燥乏味的实验,是对我们穿心刺骨的痛
我被开膛破肚,他被挖了眼
“实验结束,用时568分钟”
每次实验结束,他都鲜血淋漓,倒在我身上一动不动,我也只是抱着他,我唯一的依靠,给他唱歌,等他醒,等下一次实验……
实验室爆炸,他带我逃出去,我将体内半颗的芯核给了他,他便不死,烧到只剩骨头,只是牵着我逃
“别在这里倒下”
后来,想是我跟丢昏迷失忆后命大得被人收养,他也活了下来……不知所踪
后来的后来,他努力变强,强到可以单枪匹马劫掠一个星球
他在地球找遍了同名的实验室,掀起一波一波风浪,成为最高价通缉犯
warning
在暗潮汹涌的N109区安顿下来,凭借超高实力,成为暗点老大,让人闻风丧胆的存在。。
(回忆结束,接)
原来他口中莫名其妙的话语都在阐述着过去的回答.
我只知道,我对不起秦彻,
还有一件事,我喜欢,不,是爱。
我,爱,秦彻
我开始向他示爱,出乎意料的顺利,仿佛他早已预知,还准备了花束和戒指
嘿嘿,真该把他红透的脸拍下来,太可爱了
薛明薛影“不小心”向我透露了暗点老大私下爱写日记的小癖好,并“不小心”把日记本拿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