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金起了个大早,三两下套上衣服,就去格瑞家敲门了。
金格瑞,格瑞!你起床了没有?
格瑞拉开了门。
格瑞吃早饭了?
金呃……姐姐给我留了两个馒头。
格瑞知道了。大概是要来蹭饭。
格瑞进来吧。
与他这酷哥形象极其不符的是,格瑞的厨艺相当好,各种糕点小吃在他手里都是信手拈来,做起家常小菜来更是五星级大厨水平。
金嗯!今天这个烙饼又香又脆,特别好吃!格瑞你快坐下,别忙活了!
格瑞喝牛奶。
格瑞顺手把一杯牛奶放到金的面前,便开始收拾厨房,动作行云流水,干净利落。
金已经见惯不惯了,之前他还会想着去帮帮忙,但在数次帮倒忙之后终于有了远离厨房的自知之明,安安心心坐在饭桌上等吃。
金格瑞,你怎么这么会做饭呀?
格瑞没有应声。
格瑞最初的厨艺其实非常一般,只会做寥寥几道菜。由于父母工作很忙,他就一个人在家里吃。那天金突然闯了进来,居然吃着他每天吃腻了的那几道菜,吃得津津有味。
那天他看着金像一只小仓鼠似的,把腮帮子鼓得满满的,样子特别可爱,也很有趣。那天金跟他抱怨了姐姐做的菜有多么多么难吃,还跟他讲了自己炸厨房的糗事。
金那天的样子他记了很久。他总觉得自己像是收留了一只流浪的小狗,并且隐隐约约地期望这只小流浪狗能偶尔再来这里串串门,能给它投喂一些食物,让它多陪自己一会儿,这就够了。
他太孤独了。
金姐姐最近做饭好吃了很多,不过昨天盐还是放多了,我总觉得自己舌头都要掉了!今天早上就给我留了两个馒头,都没蒸熟,硬邦邦的!唉,格瑞,还好有你。
不,是还好有你。
如果没有金……格瑞想象不到会是什么样子,指不定他会在哪个阴暗小角落里孤独得发霉。
即便如此,格瑞说出来的话依旧浅浅淡淡,听不出任何情绪起伏。
格瑞吃饭的时候不要讲话。
金默默地啃了一口烙饼,又故态复萌,眼巴巴地看着他欲言又止。
格瑞叹了口气。
金如释重负。
金格瑞,跟你商量一件事。
格瑞撇了他一眼,示意他继续说。
金格瑞,你待会儿能不能载我一程啊?
金我的腿还疼着,骑不了车了。
格瑞嗯。
他的车后座,本来就是留给这个冒失鬼的。三天两头摔个跤,一年到头磕磕碰碰的次数数都数不完。
金的脸上咧开一个大大的笑。
金格瑞,你最好了!
晨起的微风迎面而来,少年单手挎着包,一手握着车把,迎着朝霞一路疾驰。
风吹过,潇洒地掀起衣摆,也吹乱了金色的鬓发,于是视线交织迷离。长长的陡坡,不知是否蓄谋,风撞入怀中,如他唐突闯入,轻易便叩响心门。
格瑞抓紧。
还未等金反应过来,格瑞便一阵加速。颠簸间,金下意识抱紧了格瑞,将整张脸都埋了进去。